安全培训教育制度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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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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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2、教育与宣传的覆盖面必须达到100%:
3、宣传以广播`标语`挂图`标记为形式进行教育,每月举行依次专题讲座,每日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4、对新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教育`工程项目部级教育`班组级教育,所有教育必须进行记录登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其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
6、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着不得上岗操作:
7、定期轮训本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工长`安全员,提高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等业务知识:
8、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由质量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负责,下属单位对口部门配合实施。
湖岸花园项目部
200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一、安全管理
(5)
安
全
生
产
纪
律
安全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
三、操作前不准喝酒。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根鞋`喇叭裤。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和安全装置。
八、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十、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
凡违背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二、安全管理
(6)
安全
生产
、文
明施
工定
期检
查制
度
d、节假日检查:
针对节假日期间员工心态不稳,安全生产意识淡化的问题,进行强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
如作好防火、防盗、维护、保养,加强门卫检查,进行阶段性的交换工作,工作后的临时加固等等的检查。
e、危险作业的检查:
针对深槽、起重、高空、带电等危险作业进行专门的危险作业措施检查。
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技术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齐全,参加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了教育,是否熟悉和掌握这些安全技术措施要点和付诸实施。
f、专项检查:
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其采购、安装、使用、保养、维修、拆除、报废等环节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组织和管理
a、公司月度检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进行,检查组成员包括安全员、生产技术科、劳人科,经营科、项目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b、公司周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科长组织,检查组成员包括公司专职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消防人员。
c、项目部每半个月依次的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检查组成员包括项目专职安全员、消防队长、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班组组长。
d、班组每日的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进行全班作业人员进行班前站岗活动。
e、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危险作业专项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组织进行,检查组成员包括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a、定期检查各个施工项目的安全许可证,安全监督管理手册,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的建全情况,上墙及实施情况,各类人员的的上岗证、消防、门卫、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
b、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签定各项目的安全责任状。
c、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专项安全措施的交底和培训情况。
d、查六类脚手架(有哪种脚手架查哪种脚手架)的专项安全措施,有无设计和计算(包括搭设和拆除)。
e、查“三宝”、“四口”、“临边”佩带防护,有无空白点。
f、现场用电是否做到三级配电,三级防护,二级漏电和二道防线。
g、龙门架或井架提升机以及其他机械、机具的安装、拆除是否有验收合格证明和拆除方案、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艰位装重、保险装置、钢丝绳、吊栏安全门、平台和建筑物连接装置、卷扬机、动力系统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可靠、超载、超长运输等等。
h、模板工程:
是否有专项方案(搭设和拆除),有无设计和计算,其刚度稳定性以及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作业现场环境的防护等检查。
i、基坑支护:
支护是否有方案,其可靠度、安全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临时防护、坑壁支护、监控措施、排水作业、坑边荷载、作业环境等的检查。
j、文明施工:
现场围栏、封闭作业、门卫制度、五牌一图、二栏一抱,各种禁示标志牌、消防制度、急救保健制度、材料堆放、机械、用水、用电的布置合理性,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开、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卫生防疫以及扰民行为等等的检查。
k、安全意识:
加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人人自危、人人自保、人人互保的自我防范意识。
l、查“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范劳动纪律。
m、查新工人进场教育,班组调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上岗教育。
n、查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和实际情况(包括强风、洪水)。
o、查节假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4)、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
a、每次进行检查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做好本次检查的对象、内容、目的和要求的确定;做好本次检查的交通工具的安排;做好本次检查的通讯联络,使检查一方有所准备;做好本次检查所使用的器具、用品及有关技术资料;做好本次检查的时间安排。
b、参加检查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时间,按时间到达检查地点,服从检查组负责人的安排。
c、按检查组的分工,各自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和要求,认真检查,对检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归纳、整理。
d、按照有关规定即使做好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工作,下达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整改,复验,直至达到符合要求。
e、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公司检查由安全科归档。
项目部班组检查由项目部资料员归档。
(5)、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
a、对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检查以及各类专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实行登记制度,公司一级检查的由安全科登记,并积极组织整改。
由安全科下发整改通知单,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整改。
项目部检查的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消防队、相关班组和特种作业人员制定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整改。
b、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短时间解决不了的,应责令隐患所在部门认真填写《事故隐患报告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按事故隐患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确认评估、立项进行整改。
解决不了的,又无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随时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立即责令其停工。
c、对整改过的问题,分别由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相关技术部分组织复查验收,确认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彻底整改,达到安全要求后,要做销案处理。
(6)、安全检查资料管理
a、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原始记录,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登记表,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报告书,复查记录,销案记录,安全检查总结等资料要由公司安全科和项目部资料员整理归档管理。
b、对于达标和创市优和省优的项目尚要建立专项工程和安全技术档案。
一般达标工程的评定结果进入最后验收资料归档。
c、具体的管理按安全档案管理规定实施。
九江东宝建筑有限公司
二00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一、安全管理
(7)
工伤
事故
调查
和处
理制
度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
一、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安全员,由安全员在当日(或当班)前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科。
轻伤事故由工地安全员负责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负责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安全科,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单纯的轻伤事故暂不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有(年)报告》。
二、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最快速度(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科和当地劳动及其他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的权限进行。
同时,发生事故的应在规定的事故结案时限内,写出《企业职工作废事故调查报告》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转报上级劳动部门备案。
此外企业应认真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存入企业档案资料。
三、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机关、工会。
四、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权限进行,安全之后,由企业写出《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告同级劳动部门。
企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凡有人员伤亡的,必须一并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度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分别按照两个“规定”的要求,查明事故情况,迅速向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人民检查机关、工会和涉及到的当地最高军事机关等报告。
伤亡事故处理
一、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发生事故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处理标准。
2、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安全事故的管理。
二、引用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则》
三、根据《江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
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市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四、事故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为了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五、事故调查
1、物证收集
(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
(2)在现场收集到的所有物件均要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得冲洗擦拭;
(4)对健康有伤害的舞具,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故材料的收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A、事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
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操作程序、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C、出事当时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与位置;
D、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经历:
A、事故发生前的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B、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C、有关设计和工艺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D、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温度、湿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状态及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E、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F、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情况;
G、其他可能与事故起因有关的细节和因素。
3、证人材料搜集
要尽快找出当事人材料,对证人的材料进行考核,证人的书面材料应有证人的签字盖章。
a)现场摄影
(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清除或践踏的痕迹
(3)事故现场全貌
(4)利用摄影或录象,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b)事故图
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须的信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等。
六、事故分析
1、事故分析步骤:
(1)整理与阅读调查材料
(2)按以下七项内廷进行分析:
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3)确定事故的直接起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2、事故原因分析
(1)属于下列情况者直接原因:
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流程、操作方法等的设计、施工各材料存在问题;
B、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
(2)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分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3、事故现场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
(2)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七、事故结案后,归档材料
1、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
2、职工伤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注明参加调查组人员的姓名、职务、单位
八、事故调查的人员,必须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厉害关系。
九、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小发生事故的企业的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十一、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达成一致,应报上级劳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要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可能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期限。
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十二、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后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布处理结果。
十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企业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一定要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
④没有防范措施不反放过。
十五、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的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七、本公司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根据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结案处理意见,本公司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2负有领导责任的第一负责人:
公司法人处1万元的罚款,不得参加区、市和行业内部年度先进评选。
3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处5000元的罚款,不得参加企业内部、区、市和行业内部年度先进评选。
4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处3000元的罚款,扣除全年奖金,不得参加企业内部、区、市和行业内部年度先进评选。
5公司安全科科长:
处3000元的罚款,扣除全年奖金不得参加安全年度评选。
6公司和项目部安全员:
处以1500元的罚款,扣除全年奖金,不得参加安全年度评比。
十八、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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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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