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0074060
- 上传时间:2023-02-08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33KB
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x
《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三大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马脊梁矿调度室
2012年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地方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二、煤矿瓦监值班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爱护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听从调度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三、真填写瓦斯鉴监控复汗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衰并接规定及时标注二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四、煤矿瓦监值班人灵每日二年8:
00时会同调度员通过监控网络,接照调度软件内容录入、发送本矿昨天安全生产、经营销售、库存煤量和隐患处理等情况的汇撮;逼这电子部件发送句、司产运销等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汇报;专题季节兰汇报;半年或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五、煤矿瓦监值班人灵发现系统无数搪.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不当、瓦斯曲线不正常;火区CO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并在三分钟内通过阴电话将所发生异常情况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
六、煤矿瓦监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在三分钟内通过IP电话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哩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煤矿瓦监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监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八、煤矿瓦监值班人员伙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后,必须马上报告诲浸主任、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真贯彻执行。
而后每隔羊小时向发令部1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消除为止。
九、煤矿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等管要制度,不得用瓦斯监控计算机”亭危喜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不得安装与监测监控系统元关的任何程序;不得玩游戏、播放尤盘.
十、煤矿瓦斯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扶能、故障处理扶能和计算机操作扶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十一、煤矿瓦斯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档案保密制度.监测监控系统的备种资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借或对外公布.
十二、煤矿瓦监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戌不良后果的罚款
50一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辙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贵任。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正,每月至少一次.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每七天必须进行一次测试。
二、瓦斯传感器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每隔七天去市、县(区)指定的有资质的地点进行调校,其它传感器也
应按规定时间去上述地点校正。
三、煤矿必须保证机房的安全和tPS电源的正常运行.
四、为了确保煤矿瓦监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快速修理,迅速恢复正常运行,瓦斯传感器和其它易损装置及配件备用量应不小于运行设备的2O%。
三大监控系统情况及汇报制度
一、煤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做好本班的一切工作。
并会同调度员通过监控网络,按照调度软件内容于每日上午8:
00时发送木矿昨天生产安全、经营销售、库存煤量和隐患处理等情况的汇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甸、月产运销等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汇报;专题季节性汇报;半年或年终工作总结汇报。
二、县(区)局瓦监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每班通过单矿监测和多矿监测,查询矿井工作面瓦斯浓度;局扇、主扇开停和开关馈断电情况;洲览联网矿井的传感器标注位置、报警数值和基础数据录入情况;认真填写运行日志.每日上午9:
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昨天隐患处理情况汇总上报市局信息调度申心.如果发现煤矿通讯申断或出现无记录、主扇局扇停机、馈断电等异常情况,要做好记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立即向该矿发出查询指令,督促其查明原因,尽快处理恢复正常。
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市局信息调度申心。
瓦监值班人员对煤矿发生重大隐患和市局信息调度中心下达的"监管处理决定书"执行情况要进行跟踪汇报。
三、市局值班人员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每班必须洲览一遍辖区所属煤矿的安全汇总情况,按规定填写、核对运行日志和记录,发现异常要详细查询,落实责任,报告领导,下达“指令”,并按规定上报。
每日上午10时向省局传送本市煤矿异常信息及处理结果汇总表。
每月3日传送上月汇总分析表.
四、矿瓦监值班人员每日要重点并汇报一以下数据及信息:
(一)瓦斯超限报警矿次;
(二)瓦斯超限自动断电矿次;
(三)瓦斯超限报警断电后未能及时恢复矿次;
(四)矿井主扇运行不正常矿次;
(五)矿井局扇运行不正常矿次;
(六)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矿次。
三大监测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汇报制度
一、煤矿瓦监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在三分钟内通过IP电话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
并做好痒细记录。
二、当报警超过三分钟而未收到报警煤矿的报告,县(区)局瓦监值班人员应立即对该矿下达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整改的指令,六分钟未接收到回复要报告局值班领导,并在十分钟内提出针对性处理意见下达到矿,要求煤矿随时汇报执行情况.同时做好详细记录,报告市局信息调度中心。
三、市局瓦监值班人员发现县(区)所属煤矿瓦斯超限报警,超过十分钟未消除,又未接到县(区)局报告,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向所属县(区)局下达”网络监管处理决定书”。
并要求县(区,局进行跟踪汇报.县(区)局上报的处理报告要存档备案。
发现市营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参照四十四条执行。
四、煤矿瓦监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定书”后必须马上报告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并采取有力措施认莫贯彻执行。
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消除为止.
三大监控系统维护与故障处理制度
一、煤矿瓦监系统必须经常进行维护.系统的维护费用由矿、县(区)、市应各自解决,确保资金到位.一旦系统发生故障,瓦监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马上采取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如果属于系统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故障,要茬半时内恢复;属于设备木身故障要在两小时内恢复。
二、通信线路发生故障时要立即与当地网通取得联系,要求其在4小时内恢复。
三、煤矿瓦监系统发生故障超过]小时后得不到处理,矿井瓦监值班人员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超过4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县(区)局瓦监值班人员应向市级调度机构报告;超过8小时后仍得不到处理,市局瓦监值班人员应向省级调度机构报告,要求帮助处理。
四、煤矿瓦监系统发生故障后,瓦监值班人员要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
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作为系统故障案例留档备查。
三大监控系统设备登记保管制度
一、三大监控设备由地面值班人员系统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井下监控设备应划分区段进行管理到人,做到责任.
二、监控系统要建立设备登记台账,详细记录监控设备的型号使用地点及使用情况。
三、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器,远动开关及电缆等系统设备,应在采掘队长指挥下按规定移动,严禁他人擅自挪动。
四、对新进设备,报废设备,详细记录其设备铭牌,并填写报表,做到数量清,动态明。
五、对于闲置的监控设备由系统专职维修员组织拆除,并交地面中心站妥善保管。
监控资料的管理及存档制度
一、煤矿应建立瓦监资料管理制度。
各种资料要分类登记、按月整理、专人保管、妥善保存、年终入档.瓦斯监测原始数据须保存五年以上;瓦斯监测日报表、监控记录、上级指示、指今、通知、文件以及煤矿下达的通知、文件等资料须保存两年以上。
二、煤矿都应建立统一档案保密制度.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资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借或对外公布。
责任追究与奖罚制度
一、煤矿所有职工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对故意破坏木系统的人员一经发现,除对其经济处罚外,还须移交司法机关论处。
二、在矿井划分的系统管理、保护包片责任区内,如果发现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或丢失,则系统的恢复费用应由该责任区负责30一50”.
三、凡是发现为了便于生产,故意使监测监控装置失去其功能或甩开不用的;罚责任者现金100元。
四、各采掘队纽要严格按照采掘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布置.安装、移动和保护传感器。
如果发现不按规定吊挂、移动,每发现一一次罚本班50壳;如果发现传感器摔坏或被放炮崩坏,则应按被损坏设备折旧费的50%罚款.
五、煤矿瓦监值班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和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5O一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贡任。
六、值班矿领导接到重大隐患和险情的报告后,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要根据情节严重对其进行行政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发生事故的要追究事故责任。
七、瓦斯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发送瓦斯监测监控日报、调度软件汇报或漏报错报有并内容,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监控 系统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