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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实施方案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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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医改办发[2011]5号
关于印发《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竞聘上岗通知
抄送:
张习庆市长范传福副市长代振华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
临江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8月22日印发
份数:
60份
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1〕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资格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职工素质,促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竞聘工作程序
(一)选聘院长
市卫生局按照《临江市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选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院长竞聘上岗后,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竞聘和分流人员安置工作。
(二)人员清理和分流
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含停薪留职人员)和非在编人员中已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竞聘条件均可参加本次竞聘。
不属于政策覆盖范围的人员,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行清理清退。
2.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无资质和停薪留职的在编人员在竞聘上岗前选择适合自己的分流安置办法,填写《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流人员安置审批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汇总后,由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本次竞聘中现役军人的配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残疾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至6级伤残的人员,不得下岗分流。
)
(三)岗位设置
1.按管理、技术、工勤三类设置岗位。
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药人员为必设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2.临床科室岗位原则上应包括:
急诊(抢救)室、全科诊室、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应包括:
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四)确定竞聘对象
1.填写竞岗申请表。
符合条件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报名竞聘,报名时应分类别报至具体岗位,每人只能竞聘一个岗位,按本人意愿填写《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2.逐人审核、确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报名人员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后报至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逐一审核、确认,审定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组织竞聘上岗
1.竞聘上岗及人员聘用工作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社局、市纪检监察局按照《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采取考核(民主测评和资格条件)方式确定上岗对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突出医药卫生行业特点,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择优聘用。
竞聘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医护工作者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
3.考核方式和方法。
①民主测评(30分)。
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由本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投票测评,按合格及以上得票率乘以30分计算得分。
②资格条件(70分)。
学历分:
依据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予以计分。
本科学历计15分,大专学历计10分,中专学历计5分。
职称分:
高级职称计25分,中级职称计20分,初级职称中师级计15分、士级计5分;
执业资格分: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计30分,助理执业资格的计20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计30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计30分。
取得会计师资格证的计30分,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的计20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记15分。
工勤岗位中工人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上岗条件。
若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工勤岗位者,按照工勤人员竞聘方法竞聘。
5.确定聘用对象。
根据考核结果,由市卫生局确定聘用对象。
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公示1周。
公示无异议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报市卫生、人社、编制部门核准备案。
若同一岗位竞聘者考核分数均相同无法取舍时,依序按取得执业(从业)资格、职称资格、学历高低确定排序(再相同者按取得时间先后为序),依次确定聘用对象,或者在本单位高职低聘,转岗聘用。
6.签定聘用合同。
由市卫生局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与本单位受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通过竞聘上岗被聘用的在编在册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通过竞聘上岗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
7.分流安置。
按《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用人员分流安置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竞聘上岗工作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
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稳定。
(二)广泛宣传。
要及时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公布拟竞聘的岗位、竞聘条件和竞聘程序及方法,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大职工了解政策,消除顾虑,积极参与,推进改革。
(三)严明纪律。
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推进。
竞聘上岗工作实行报名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在报名资格和考核项目资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即取消竞聘或聘用资格,转为分流人员。
对单位负责人参与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或索贿受贿的,先解聘职务,再依法依纪处理。
公示期内接到署名举报的,随时复核,举报属实的,取消竞聘或聘用资格,转为分流人员。
本方案由市医改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附表:
临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卫生专业
技术资格
身份证号
其他专业
技术资格
工人技术等级
(有/无等级证书)(专业)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发证时间
执业类别
□临床□公共卫生
□口腔□中医□护理
专业
否注册执业
□是□否
执业证书编码
发证时间
执业
地点
执业范围
工作单位名称
身份
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从大学填起,含进修和培训)
起至年月
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
学习专业或从事岗位
报名岗位
卫生院岗位(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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