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法务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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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务部手册
集团法务部手册(总70页)
法务中心部手册
前言.......................................................................................2
第一章职责及定位..................................................................2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法务中心构............................................................................3
岗位职责...................................................................................3
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5
绩效考核.................................................................................6
薪酬与晋升..............................................................................7
奖惩规定..................................................................................7
附则..........................................................................................7
前言
为规范法务中心管理工作,为法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操作指导,特制定本手册。
法务中心中心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
本手册主要介绍了法务中心职能、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一章职责及定位
第1条定位
法律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部门,为集团提供法律支持的服务性部门。
第2条法务中心的职责
1.建立和改善法务中心部组织架构,制度与流程等;
2.控制集团整体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3.修订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
4.参加项目谈判和重大经营决策,就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建议;
5.参与合同及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代理公司诉讼和仲裁;
7.公司内部文件、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8.法律知识培训;
9.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
10.集团指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3条法务中心基本职务权利
1.经营战略规划建议权
2.合同、内部制度合规审核权;
3.用印审核权;
4.对外法律事务联络处理权;
5.法律风险提示权;
6.法律事务筹划、制度完善建议权;
7.对各部门、子公司合规检查权;
8.集团批准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二章法务中心架构
第4条法务中心部架构
集团层面职责:
主要负责法务中心工作标准的制定,监督、检查各部门、子公司的风险控制人员的工作的职责;
第5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架构
各部门、子公司层面:
在集团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公司制度补充,具体处理本公司各类风险控制事务工作的职责;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6条法务中心总监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本各项工作制度及相关流程;
2.统畴审查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3.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4.统畴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5.处理公司重大法律事务;
6.建立培养企业诉讼律师工作;
7.统筹安排法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与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对接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条法务中心经理
1.审核公司各种合同文本;
2.协助各部门处理法律纠纷;
3.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4.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
6.协助公司各部门完善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日常工作管理及流程
第8条合同起草、审核: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及《合同制定、评审流程》。
第9条法律纠纷处理: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法律纠纷处理流程》。
第10条诉讼案件处理:
详见《法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二章及《起诉、应诉案件处理流程》
第11条法律培训:
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需要律师讲课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律师。
第12条撤单审核:
由各部门、子公司法务中心人员进行审核,并提供法律意见。
第13条对各部门、子公司的支持:
1.根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需求,及时出具律师函的须登记备案;
2.有诉讼需求的要求律师出具起诉、应诉意见书,及时反馈至涉案部门,经过审批后方可委托代理。
3.与各部门、子公司交接资料时,应做好交接记录。
第14条律师工作建议、交流:
案件讨论、合同审核、新政策法规的分析等。
第15条工作总结
1.法务中心人员应填写四制四力周工作计划/总结,每日工作量化。
1)周总结:
须在每周五当天上提交领导。
内容围绕四个方面:
本周
引领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周工作计划。
上级应在下周一检查周总结执行情况,并对重要问题进行在线点评。
2)月总结:
于次月10日之前上提交领导。
月总结包括五个方面:
引领性行为、本月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完成度,出现的问题,次月工作计划,个人发展与提升(或工作心得)。
月总结完成质量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2.部门人员须认真对待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要求做到简洁明了、格式清晰,无错别字及不通顺语句。
第16条案件资料管理
案件材料在需要与其他部门发生交接情况时,须做好案件资料交接登记工作。
第17条统计报表
1.每日应做好工作量化表
2.每周一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汇总,形成周总结,各类数据须在周总结中体现。
3.每月初统计上月工作情况,制作每月一期的法务中心数据分析报告,于当月10日前制作完毕,并发送至部门负责人邮箱和领导邮箱;
第18条合同检查情况通报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进行合同例查工作,统计违规行为及现象,视情节进行通报、处罚。
第19条案例汇总
每月必须提交一个案例,应包括案件情况、结果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20条考核对象:
法务中心部人员。
第21条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
自评+上级评价;
2.法务中心人员由法务中心部管理和考核;
3.各部门、子公司风险控制人员,日常行政管理由各部门、子公司代为考核,绩效考核由法务中心部会同各部门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法务中心的权重为60%,各部门、子公司为40%。
第22条考核指标:
1.胜任力-KPI指标:
公司法律纠纷次数,法律纠纷解决质量,无合同法律审核重大纰漏,重要任务完成情况。
2.执行力-边际指标:
各部门、子公司合作满意度;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
3.领导力-能力指标:
分析、判断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第23条考核书面材料
1.四制四力工作量化表;员工须自行在日常工作中统计自身工作情况,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2.周、月工作总结与计划表。
第24条考核可分为以下等级:
1.杰出:
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2.优秀:
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3.胜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4.需改善:
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5.不合格、工作差:
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6.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建议转岗或辞退;
7.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章薪酬与晋升
第25条各岗位的薪酬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执行以下薪酬。
总监:
10000元
经理:
8000元
主管:
5000元
第七章奖惩规定
第26条处罚细则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审批的,处以10元/次罚款;
2.未及时跟进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处以20元/件罚款;
3.与各部门交接资料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处以10元/次罚款;
4.未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的,处以20元罚款;
5.因工作态度问题被投诉至上级负责人的,处以20元/次罚款;
6.应具有节约意识,对故意浪费办公资源的,视情节予以警告或者罚款;
7.在案件经办过程中,因个人工作疏忽遗失证据材料的,处以500元罚款,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8.有其它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第27条奖励规定
1.在工作中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奖励20元,对公司主营业务向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的可向公司申请专项奖励;
2.有其它被奖励情形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28条本手册由法务中心部负责修订与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6月21日
参考范文:
一、法务中心部部门职责
1、法务中心部是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或人员组成,确保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重要职责。
2、参与起草、审核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性负责
3、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参与公司的兼并、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建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5、开展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6、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7、负责培养企业诉讼律师。
8、负责合同原件的保存、记录和管理工作。
9、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
10、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11、负责公司的普法教育。
12、负责公司保密工作规划及建议
参考范文二、法务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1、法务中心管理支持:
主要包括合同审核、法律纠纷处理、法务中心知识库建立。
其中合同审核包括办公场所租赁相关合同、基建类合同及渠道合作协议,对其进行风险的提示及建议,并负责合同的整个谈判过程,其中包括房屋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定金/意向金协议、装修合同、供销合同、广告设计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法律纠纷处理主要负责对发生的纠纷,及时有效地寻求解决方案,代表公司进行调解等,在公司遭受诉状时,及时准备诉讼材料、调查收集证据,全面准备应诉等,对于重大纠纷及时引入外部法律机构并保持与其的有效沟通、协调。
法务中心知识库建立主要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不断优化法律信息库,根据企业及国家、行业变化情况,调整和补充法律标准信息,确保公司不因法律变更而遭受风险或损失。
2、部门内部管理统筹:
包括起草各类合同的模板、根据合同现实履行情况定期修改更新相应合同模板;对各类已完成的合同进行汇总分类,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共知。
3、为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包括各类合作协议及各部门日常工作的法律问题咨询。
4、对上级领导负责:
主要包括向上级领导定期报备各类合同中所涉及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以供参考;参与相关决策事项,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及建议。
参考范文三、房地产控股法务中心部部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及岗位职责
部门职责:
1、案件处理:
(1)为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执行、听证、行政复议的案件。
(2)参与公司重大事故(工伤)、疑难事件的调查、调解、谈判、处理等工作。
2、经营类合同管控:
(1)根据公司的要求,制订并推行标准合同文本。
(2)参与内、外部合同的草拟、评审及签约把关工作。
(3)按公司相关部门和经理层的要求,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工作。
(4)参与公司重大招投标文件的评议。
(5)检查、跟踪各项目部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6)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做好公司被拖欠工程款(购房款)的清理与催讨工作。
3、商务活动参与
(1)配合集团商务工作的调查;
(2)负责集团商务谈判及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评审;
(3)负责协调公司财务部门账号的风险防范;
法务中心部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参考范文:
四、法务中心部岗位职责
(一)预防纠纷
1.协助总部及各部门、各电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中心部,由法务中心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中心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1)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2)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中心部登记备案。
2.制定梳理各类业务合同范本。
(待向运营部了解业务模板和类型)
3.审查、修改、会签合同,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原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各电厂、项目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
股份公司各部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
(1)合同评审流程:
建议将法务中心部添加到评审流程汇总。
常规类合同/非常规类合同规定不同流程?
常规合同的范围:
a)成熟的合同范本;
b)业务类型限于(待分析现有合同后进行补充):
c)合同价款:
d)合同期限:
少于3年。
e)其他条款:
无苛刻的违约责任、保修期等。
PS:
1.承办部门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2.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
3.法务中心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___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4.法务中心部对于参与评审的合同保留签章版复印件。
(2)合同的履行监督
合同履行指合同签订后,各承办部门应通过合同分析、交底及控制等来组织完成合同内容,法务中心部配合。
合同履行结果,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a)合同分析:
a.分析合同风险,执行风险对策,分解、落实合同任务;b.分析
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b)重大合同交底:
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项目有关人员
进行交底,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分析结果,并将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或外包供应商,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c)合同控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项目或工程的变更控制。
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自动报告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各方的合法权益。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瑕疵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务中心部,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
发出的异议文函或答复材料需经法务中心部审核、备案。
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
PS: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不得以对方的口头(包括电话)答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未经法务中心部审核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二)解决已发生法律问题(诉讼/非诉讼)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采用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
包括:
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仲裁类案件等。
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法务中心部应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处理已发生的法律问题。
(1)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中心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
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2)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
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中心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法务中心部应在2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中心部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
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裁或公司负责人,并评估诉讼风险。
法务中心部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法务中心部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助。
(4)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
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法务中心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5)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
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中心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6)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中心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
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中心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务中心部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
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允许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8)法务中心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
(三)提供各部门的法律问题咨询
1.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主动咨询
与法务中心部及时解答或主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指导以法律事务咨询单和法律意见书的书面形式进行。
3.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
咨询的事项,应主动以法律事务咨询单的形式向法务中心部寻求法律咨询。
法务中心部接到法律事务咨询单,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解答,针对所咨询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4.法务中心部有权主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法律法规调研
1.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以定
期法务中心通讯、法律意见书、政策法规速递等形式输出法律调研成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以及法律政策依据。
2.梳理公司运营资质类文件、优惠政策等,定期向各电厂普及。
(五)法律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务中心部负责,由公司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
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和工作研讨,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电厂、项目部人员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六)处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参考范文:
五、法务中心部工作流程
1.合同类业务:
拟定/送审/修改通知—当事人沟通—合同拟定/审查/修改(目
的性、完整性、明确性、合法性、风险程度等方面)--提交成果---反馈(新业务类型进行范本化/相关问题处理)。
2.咨询类业务:
咨询请求—搜索信息—准备答复—答复—反馈(形成建议/意
见)。
3.建议、意见类业务:
自主观察/信息收集/反馈—形成建议/意见(法律/管理
角度)--反馈(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门)。
4.争议处理/诉讼辅助类业务:
部门反馈/公司指令—根据法律要求/外部律师
要求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证据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参与具体过程—结案/争议进展动态报告—反馈(规范化措施建议/预防意见)。
参考范文:
六、法律部门的部门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相对应的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并购、产业置换、公司上市等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为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寻求立足。
2.参与公司的项目管理,参加商业项目谈判,对项目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管理合同。
作为合同主管部门,法务中心部门将负责建立公司合同范本体系,起草、审核公司在运营中使用的各种合同、协议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对全公司的合同的签署、备案、归档、执行监督、风险预警、纠纷处理、销毁等进行科学的、规范的动态管理。
4.建立、维护、管理集团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等。
5.部门支持。
法务中心部门将通过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起草、审核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工作,为公司各个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通过咨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对整个公司的运营进行有效支持与监督控制。
6.主管公司内、外部的法律纠纷,积极参与诉讼或仲裁,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协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公司损失,保持公司的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法律培训,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法律讲座,制定公司内部刊物等形式,增强公司员工法律意识,营造公司法律文化氛围。
参考范文:
七、公司法务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受聘公司担任法务中心工作,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法务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帮助公司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公司指令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
(二)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内容
第一部分:
常规的法务中心工作项目
1、对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
企业规章制度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
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一般性服务
7、根据要求对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8、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设立公司、企业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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