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经我单位审定请按此文件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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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经我单位审定,请按此文件发布
主管部门盖章:
本文件已经经我单位审定,请按此文件发布。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预公告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纯电动客车采购及配套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FJTHPT-3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办北磨居委会荔溪
小区市土地局集资楼101
邮编:
351100
联系人:
小王
电话:
传真:
3
二0一五年一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0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06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20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标准……………………………………39
第五部分合同…………………………………………………43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5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重要提示: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如发现采购当事人有排他性、不合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采购当事人提出质疑,若采购当事人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书面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材料,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网上系统中响应报价并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系统中投标进行评审、参与电子化实行的且未注册供应商请上网站注册。
)
受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FJTHPT-30
二、项目名称:
纯电动客车采购及配套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投标须符合采购法第24条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投标。
另:
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府采购试行网上投标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
(一)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备用。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三)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
投标人应在网上先进行身份认证,网上采购系统使用福建省工商管理系统CA卡,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系统上入库,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投标,咨询电话:
四、招标文件获得:
注册供应商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日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标书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五、答疑时间:
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
八、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
人民币
元整(¥:
2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九、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帐号--28
中标服务费转账账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请勿将保证金转入此账户)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号:
1
十、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
①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总公司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楼
邮编:
350001传真:
3
电话:
2、
电子信箱:
②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办北磨居委会荔溪小区市土地局集资楼101
邮编:
351100
电话:
联系人:
小王
电子招投标平台: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纯电动客车采购及配套充电站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人名称:
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FJTHPT-3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3-1、联合体投标须符合采购法第24条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投标。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开标后的90日。
投标有效期承诺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32000元计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
6
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
人民币
元整(¥:
2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7
质保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实际应付货款(不计国家、省级补贴)提取5%作为质量保证金。
该质量保证金在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整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未出现较大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8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2963万元(人民币
元整),超过最高限价将成为废标。
9
废标条款和投标行为无效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点“废标条款和投标行为无效条款”
10
评标标准和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标准”
一、项目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须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其他各部分,各投标人应注意本项目特殊性。
二、采购当事人定义
1、“采购方”系指本批采购项目的委托方或采购人。
2、“代理机构”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受委托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4、“服务”系指公开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内容。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及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
投标人为了更多的了解采购项目的基础资料,可要求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或现场考察。
技术交流和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信息途径和责任
注册供应商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日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由于通过无记名方式报名,招标代理人不知道参加投标人联系方式,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无法直接通知,故若供应商没有获得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影响了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交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招标代理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6、发生以下情况,投标将被拒绝,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6-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6-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6-4、相互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6-5、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的法律文书。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4.合同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方法、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答疑时间以前按公开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召开答疑会,并将答疑资料在网上发布,不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代理人可推迟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通知直接在网上发布。
投标人在答疑会时间后下载招标文件,请在网上“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相关招标条目中的“项目通知”中下载。
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八、投标人的投标响应
根据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府采购试行网上投标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
(一)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二)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cn/”注册,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和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评标委员将只对网上系统中的响应情况及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存档,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另外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三)在网上投标时必须在网上系统中就该项目响应的合同包报名、系统中报价、响应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另外提交的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
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分成两个文件压缩包,并分别标识清楚,否则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部分,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文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加入投标文件电子版。
否则按“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论处。
九、投标文件的编写
1、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正确性,以使其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请参照“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并以系统的提示、要求为准)
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具体实质性响应的法律文书,由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应包括下列部分:
2-1投标书
2-2、投标货物详细情况说明一览表
2-3、响应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资料
2-4、售后服务承诺
2-5、企业信誉和业绩有效证明文件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十、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投标文件电子版介质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
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件名称、所投的合同包号及正本或副本。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建议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及其电子介质按前述1—2款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公开投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开标之日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前送达。
3、如果投标文件电子介质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必须在密封外层注上“投标文件”字样,应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4-1、外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前述1-2款规定。
4-2、内层信封直接装入外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的合同包号、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若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人修改通知的规定时间递交。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一、开标
1、开标
1-1、招标代理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
1-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到后,邀请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登录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并在系统中公布各投标人响应情况及相应的报价。
1-4、各投标人在网上报价成功后须在系统中将本单位的投标一览表打印出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单独密封、签署、盖章后按时递交与我司。
系统的开标一览表将在开标现场打印出来,并由到场的采购人代表及各投标人代表签认。
1-5、开标时,采购人及各投标人代表有权查看各投标人报价情况,并向评委会提出书面的建议和意见。
1-6、开标后,网上系统中的相关原始数据将永久保留,不可更改。
十二、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人在采购单位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照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委会。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网上系统中的响应情况及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程序:
1、资格性检查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符合性审查
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网上系统中响应情况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以投标人在网上系统中的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
2-3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或保留、反对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2-4、评委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经过对投标文件的初审以及必要的澄清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评委会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和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三、废标条款和投标行为无效条款
1、废标条款:
1-1、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㈡至第㈣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投标行为无效条款:
2-1、有财政部令第十八号第五十六条第㈠至第㈢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财政部令第十八号第五十六条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招标文件投标无效行为
1、未满足本文件提出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未标明投标货物品牌或型号、配置(项目要求的辅材未列出具体项目要求和数量,可以不标)。
3、合同包内采购项目为单一品目或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对该单一品目或投标产品主件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在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
(一)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
评标委员会应对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确定有效投标人
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
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4、投标人未提供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注册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系统中就该项目响应的合同包报名、系统中报价、响应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货物技术参数部分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规格或技术指标或要求性能将视为虚假应标。
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规定:
招标文件中应列明串通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投标无效的决定。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的;
(二)不同投标人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五)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六)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
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报价部分正本应另附一份独立封装的开标一览表正本。
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注:
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就贯彻落实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的规定如下: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强制实施。
如投标产品未提供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将视为投标行为无效。
十四、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
1、招标代理人把评委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报采购人确认;
2、经确认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中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
3、公示期内,我司若收到质疑,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公示时间暂停,质疑人收到答复之日起恢复公示。
4、中标通知:
若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书,将在公示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授予;若提出质疑,将在质疑人收到答复书后的15日内未提起投诉的,顺推后的2个工作日,授予中标通知书;若提起投诉,将在主管部门处理结束后,根据主管部门处理决定是否授予中标通知书。
十五、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的准则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的投标人。
2、、签订合同(协议)
2-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协议)的依据。
十六、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了保障财政性资金和国家利益,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依法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七、设备交货与安装调试
1、交货。
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把货物全部运抵现场。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方将与中标方共同开箱验收,如中标方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方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
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中标方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
2、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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