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检讨书.docx
- 文档编号:10058180
- 上传时间:2023-02-08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5.84KB
经济犯罪检讨书.docx
《经济犯罪检讨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犯罪检讨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犯罪检讨书
经济犯罪检讨书
篇一:
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
受贿罪
判决结果:
20XX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
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
这是尹春燕20XX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
“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
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
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
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
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
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
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20XX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XX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
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
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
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
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
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
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
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
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
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
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
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
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
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
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
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
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
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
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
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
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
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
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
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
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
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
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
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
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
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
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
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
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
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
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篇二:
领导干部犯错误检查
检查
尊敬的XXX:
几天来辗转反侧的愧疚与自问,促使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和自责,愧疚的是辜负了上级对我的殷切期望和谆谆教导,辜负了领导平时对我苦口婆心的良语诤言;我悔恨,悔恨的是在当前年终岁尾局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自己却牵扯了领导的精力;悔恨的是在全县上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各项工作蒸蒸日上,自己却顶风违纪,弹出了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
作为深受党的教育多年的同志,问题反映出的政治敏感性、党性锻炼和工作能力的强弱是否符合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
作为一名主要领导,自己是否具备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信心与能力?
答案是肯定的:
忽视政治学习的重要,放松思想蔓延滋生,渐渐偏离正确世界观、忽视回避积重难返的问题、心存侥幸不积极不主动的工作态度……错误的出现看似一时,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是发人深思,触目惊心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XX年X月X号XX召开XX传达会议,深入学习了《》等会议精神,XX人进行了特别的强调,XX还专门下发了XXX文件,我局还专开了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学习。
我本人也学习了文件精神,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梳理,知道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当时感觉,办公室是以前就建好的,现在如果改建装修,麻烦不说,还浪费钱财。
所以就没把这个事当做急事进行急办。
XX日纪委来我局来专项检查核实,我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XX日我就按照要求进行腾出。
现在回想事情发生的经过,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以致在关键时候没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
事后经过上级领导的批评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和自己的深刻反省,我更进一步地认识到这一违纪事件的严重性。
这件事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这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作风松散,纪律松懈休威相关。
痛定思痛,为了以后更好地工作,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我认真地剖析了所犯错误的原因:
一是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敏感性差。
我今天所犯的错误,我感到,主要就是平时对上级的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造成的。
正如古书上有句话说的好:
“贫学者,不空也泛,行必缪”。
讲的就是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善于学习,脑子里空空如野,也只能是泛泛而谈。
其行为必将失之毫厘,缪以千里。
再回想自己平时对待学习的态度,总感到当领导多年,又经过组织的培养,什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虽谈不上了如指掌,但对于每一项规定要求说上个八九不离十还是不成问题的,自己认为上级的指示精神年年差不多,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了,逐渐放松了平时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错失了学习新规定,适应新形势的良机,以致各种错误的思想趁机而入占据了头脑,影响了心态,放宽了言行,从而造成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本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作怪,企图蒙混过关。
记得韩非子曾经说过“侥者,学必废,战必败,经必衰,”说的就是一个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学业必然枉废,作战必然失败,
经商必然衰败。
而侥幸心理,说到底说是一种赌徒的心态,赌徒偶尔也许会赢上一把,但更多的是输得血本无归。
再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感觉年年提超标超占这个问题,年年也没见真刀实枪的干过;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也没见有几个受到纪律的处罚;总认为,自己是身居领导的干部,上下关系都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个件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虽然现在要求越来严,标准越来越高,腾出房子有一个过程,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说;还认为,这么多单位,这么多领导,不可能就检查到自己头上吧,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
“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为”,侥幸的心态本身就意味着可怕的后果。
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主义思想严重。
以前在基层工作的时候,我都能遵守纪律规定,工作兢兢业业,做事谦虚谨慎,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自己逐渐的放松了以自己的要求,认为遵章守纪是基层的事,是职工的事,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平时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适当放松一下要求、适当自由一点也算不了什么大事,自己能把握住,殊不知潜移默化中自由主义思想抬头,造成我这次出现问题,就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对上级指示精神视而不见,对领导讲话充耳不闻,总觉得违章违纪的事与自己无关、跟自己无缘,从而对自己放松要求,事实证明,放松必然导致放纵。
放纵也必然与会纪律格格不入,与纪律格格不入的自由也必然受到纪律的惩罚。
四是集体荣誉感不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
“责任重于泰山,荣誉高于生命”,这是作为领导干部最起码
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现在细细分析自己所犯的错误,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在有损于荣誉感方面犯下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错误:
一是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指示不坚决,影响了集体正常工作秩序。
县里办公用房是有明文规定的,领导干部本应模范带头、严格执行,但我却以个人利益为重,臵县里规章制度而不顾,顶风违纪,影响了局里一些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单位的集体荣誉感不强。
XXX局负责XXXX,工作是大量的,也是谨慎细致的,在执行命令、严守规定上,应该为基层作出的模范表率,但我却为XX摸了黑;三是职责意识淡化,牵涉了领导精力。
作为XX干部,本应以对单位、对领导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己任,但我却以一时的糊涂,以自己愚蠢的行为,图自己方便,不顾事情的严重后果,为领导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典型的对领导不负责的表现;四是摆位不正,自律意识不强,对自己成长进步不负责。
“大河无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满”阐述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己身为机关的一员,加强责任心,增强荣誉感在平时虽然也曾挂在嘴上记在心里,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关键时刻,却当责任如耳旁风,视荣誉如草芥,以自己的小利益凌驾于整体利益之上,这既是对单位不负责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对自己不负责。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对于你自己造成的耻辱,除了面对,别无它法”,后悔一次可贵,后悔二次可谅,后悔三次可悲,我深知,面对这次所犯错误,光有后悔是远远解决不了问题的,
因此我决心本着从哪儿跌到从哪儿爬起来的原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从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我保证在下一步工作中坚决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理论是行为的向导,修养是理论的升华,反省这次事情经过,无不与自己的理论水平底,自身修养差有着直接的联系,我决心在下一步学习工作中,本着学习是为了武装自己的头脑而不是武装自己的嘴巴原则,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实践学,坚决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技能与智能并重,做人与做事并重。
努力做一个让县委领导放心,让基层满意的合格人员。
二、培养诚信的品质。
诚信是立身之本,在以后做人做事过程中,我一定诚字当头,做老实人,干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下瞒上,不断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标,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
正确处理好两个利益的关系,时刻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在工作中不断增强战胜自我的意志,团结同志,同甘共苦,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在当前全县各项发展蒸蒸日上的关键时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做遵章守纪模范。
在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实质基础上,我一定以法规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遵章守纪的模范。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任何一个岗位上都体现着党的价值,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能力弱一点可以赶上来,形象差了可就没法改过来了,通过严格的自律和约束,把“形象重于生命”牢牢记在心
篇三:
贪官检讨书精选
贪官检讨书精选之一
1尚军
几个月来,在检察院的领导和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帮助下,我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
我深感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曾关心过我、支持过我的领导和同事,也对不起年迈的父母和家人。
我对此悔恨终生!
我从一名领导干部堕落成罪人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首先是由于我平时放松了政治学习,因而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性的问题上迷失了方向。
其次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强,经不住诱惑,致使自己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
三是没有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
多年来,自己在领导岗位上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我没有真正认识到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没有看到这是责任,反而把这种权力当成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和资本。
四是没有过好人情关。
我走上犯罪的道路,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我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廉洁自律这根弦,放松了自我约束,法制观念淡薄!
是人情关系迷住了我的眼睛,是侥幸心理让我一错再错,是金钱
毁了我的一生,我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
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我感到十分的痛苦、内疚和悔恨!
我决心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4我的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痛苦呵!
在行将进入狗年之际,不幸东窗事发,我的那点贪赃枉法之事被人抖露出来。
此时此刻,我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为党辛辛苦苦,呕心沥血奋斗了几十年,尽管政绩无数,却瞬间化为乌有。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栽培我的领导,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所有关心和爱护我的朋友们、同志们。
二十年前,当我在党旗下举手宣誓时,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我立誓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
从这以后,我为工作勤勤恳恳,尽心竭力,废寝忘食,发奋拼搏。
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嘉奖。
我一天天进步起来,从办事员而股长、副科长而科长,然后从副处长到处长。
虽然磕磕碰碰,但总算还算顺心如意。
在竞争激烈的官场上,我能够过关斩将不断进取,
既是领导慧眼识才,也是我的造化好啊!
九十年代前,要进步,勤奋工作和个人才干是必备条件,但人际关系和领导提携也不可或缺。
九十年代后,形势有些改变。
要进步,背景关系和资金支持或利益交换成了最重要的因素。
“进步”的“尺码”就象现在做工程项目或推销产品要有所“表示”一样,有时侯是“明码标价”的。
为了自己的“进步”,你不可能独善其身,也不可能为了“清白”而成为众矢之的,乃至遭遇“灭顶之灾”。
为了“进步”,你只有随波逐流。
大家都在积极争取“进步”,你难到心甘情愿“落后”于人吗?
为了“进步”,你就必须广泛吸取资金(万不得已时,银行贷款也是良好的资金来源)。
有了雄厚的资金保障和可靠的依托,你才可能“快速发展”,“脱颖而出”,形成“良性循环”。
我由此“进步”到厅级,而后又副省级、省级。
可以说,这种竞争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
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而今,办什么事少得了“劳务费”(或献上妻女美色)呢?
当我在要求“进步”时,我的下级们不也在要求“上进”吗?
我依靠的领导显然也在争取“进步”!
大家都很需要钱!
大家都不容易啊!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许许多多的人成为亿万富翁。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紧跟形势,为其中的许多人做了不少富有“创造性”的工作。
使他们快速积
累,越做越大,越做越强。
为大幅提升本地区的GdP,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这些朋友们出于感激之情,用各种方式酬谢了我。
说实话,初开始我也是有顾虑的。
后来看看,周围的一些同僚们都照收不误(有些人胃口还很大,相比之下我还算清廉的),我也就顺其自然了。
何况,这也可以说是“劳务所得”,为了我自己的发展,我也正需要钱啊!
你说我容易吗?
十来年里,从我这儿过手的钱少说也有几千万了,但真正留在我手里的也不过上千万。
除了孝敬相关的领导或讨好几位心怡的女友以外,联络各种感情花费了一些。
还有不少钱,我上交了“廉政帐户”。
另有一部分,我捐助了“希望工程”。
对贫困地区,我也奉献了不少。
我毕竟受党多年的教育,起码的党性觉悟还是有的。
如今,我把所有剩下的余款,全部上缴给国家。
希望党组织能够根据我上述情况,酌情处理。
不管怎么说,我的问题相对于党章而言,还是比较严重的。
我的所作所为,沾污了党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痛改前非。
我还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希望组织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从头做起!
6王昭耀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
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
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流下了眼泪──笔者注)。
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
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
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不到40岁就被提拔为县委书记(1984年1月任宿县县委书记),是当时全省县委书记中唯一的省委委员;任地委书记时(1987年5月任宿县地委书记),是全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犯罪 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