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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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铅冶炼环境治理技改项目
(贵金属—主厂房)
吊装安全专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上饶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OO 八年九月二十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底面标高
0.0-- -5.0
杯口深度 H
-5— 5.0
杯口垂直度
H/100,且不大于 10.0
位 置
10.0
铅冶炼环境治理技改项目
本工程为铅冶炼环境治理技改项目贵金属—主厂房,此厂房为 18m 跨、54m
长、砼柱子、砼梁、钢屋架彩钢板屋面。
贵金属—主厂房有砼柱 20 根、钢梁 18
件、屋架 10 榀、钢盖板等组成,钢构总重约150 吨。
一、工、机具
吊车:
100 吨、50 吨汽车吊各一台;
钢 丝 绳:
1 寸为 4 根,1.5 寸为 1 根;
卸扣:
15 吨4 只
开口(滑车):
15 吨4 只
卸扣:
5 吨2 只
自 卸 扣:
5 吨4 只
一、 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 1 名,施工员 1 名,安全员 1 名,质检员 1 名,资料员 1 名,吊车司机 3 名,测量工
3 名,起重工 2 人,普工 2 人,电焊工 8 名,铆工 6 名。
3、 吊 装:
本工程吊装顺序:
厂房吊装从一端往另一端安装,其中柱子、吊车梁、屋面板
等同步进行。
具体的吊装顺序见吊装平面布置图。
预制柱吊装前需对其外形尺寸复合,并对杯口进行检查
1、预制柱的吊装
1.1 吊装方法
预制柱采用场内就地预制、旋转法吊装。
主厂房结构吊装由100T 和 50T 配合吊装。
100T
吊砼柱子,50T 吊砼梁,走道板,屋面板等。
砼柱子吊点为设计吊点 点吊法,砼梁,走道板,
屋面板吊点采用2 点吊法吊点位置为构件1/3 处。
1.2 吊装准备
⑴吊装场地采用机械整平并压实,如场地条件不好,应铺设路基箱,以保证吊车不下陷、倾
斜,确保柱顺利吊装。
⑵复核柱基中心线、标高、厂房跨距及柱距,清理干净杯口,测量柱脚到牛腿的实际尺寸,
以此确定杯底找平层标高。
⑶杯口内壁凿毛;杯底高出的部位要凿掉,杯底低的部位用C35 细石砼找平。
杯底的标高要依
柱脚底至牛腿的实际尺寸为准。
⑷在杯口顶面、杯底放好中心线,在杯口底面的中心线呈十字标注并延伸到杯口壁,画上红
三角。
⑸吊车进场组装吊装材料、吊索、吊具准备齐全。
特别是铁楔、鱼尾铁、铁线、铁锤、绳索
等工具要准备好。
在柱翻身前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吊装机械的选型、行走路线、起重物的
重量、翻身、摆放、吊装的方法要进行详细的交底。
1.3 预制柱翻身
⑴ 上层柱翻身时,先利用柱吊环将柱水平提升约100 mm,插入若干滚轴,然后将柱落回滚轴之
上,横向挪出略小于柱厚位置,将柱翻转至滚轴支承上再重新绑扎,吊车转动将预制柱就位在
吊装前摆放位置;吊车缓缓将预制柱放下,柱下用枕木垫好,柱身用脚手管或槽钢支撑,将其
固定好,防止倾倒。
⑵ 柱翻身稳固后,在牛腿柱顶弹十字中心线,柱身弹出中心线(二个小面一个大面)埋设件清
理干净刷好红丹漆。
预埋螺栓打上黄油包上麻布或套上胶管保护。
并做好行列线的标识。
⑶柱脚埋入杯口的部位要凿毛。
柱的摆放位置作到柱的起钩点和就位后的落钩点在同一圆弧
上,起吊时吊车不得负重行走。
1.4 预制柱吊装就位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中 心 线
5.0
柱基准点标高
-5—3.0
弯 曲 矢 高
H/1200,且不大于 15.0
垂 直 度
H/1000,且不大于 25.0
⑴吊车停放到位,挂好吊具、吊索。
施工人员将吊索套在预制柱的上牛腿根部,角钢护边拉
脱式卡环的直销应同吊索系牢,防止落下伤人,卡环系上麻绳拉索,以利地面人员松绑。
⑵ 吊车略升吊钩,稳住预制柱,快速拆除两侧固定架。
⑶砼柱采用旋转法吊装,起吊时边回转吊车边提升吊钩,使柱子以柱脚为支点缓缓立起。
再
起钩使柱脚离地约定400mm,清理柱脚,转臂使柱子位于杯口上方。
缓缓将柱插入杯口内,当
柱脚接近杯底时,刹住吊车,利用撬杆使柱脚中心线与杯底中心线对准,用鱼尾铁固定好柱脚。
再放松吊钩,使柱子落实,在杯口上口用8 个钢楔固定好,最后落吊钩,再拉出直销。
⑷用两台经纬仪呈90 度交角检测柱中心线和杯口中心的吻合程度及柱的垂直度,通过两人在
柱两侧对称松紧钢楔来校正柱垂直度和中心位置。
对于采用松紧钢楔无法校正的柱子,可采用
液压千斤顶通过反推法来校正。
柱垂直度还可用缆风绳校正,缆风绳应捆在柱顶下 处(每根
柱子至少 2 根)。
⑸柱子校正好后,各项数据要符合规范要求,可灌浆至钢楔下2/3 处。
待砼强度达到25%后,
拔掉钢楔,进行第二次灌浆。
待二次灌浆强度达到85%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⑹记录好柱子吊装好后的标高、垂直度、中心线偏差测量资料及吊装记录。
进行下一根柱的
吊装。
吊至 3 间后立即安装柱间支撑。
2、吊车梁的吊装
2.1 吊装梁的起吊、就位和临时固定
吊车梁吊装时可选两点(对称)兜底绑扎,采用缆风绳控制以防碰撞立柱。
就位时测量立
柱牛腿中心至已投测到吊车梁上的中心距离并初步对正。
就位时必须使吊车梁两端支承底座块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中 心 线
5.0
同跨标高
10.0
弯 曲 矢 高
H/1500,且不大于 10.0
垂 直 度
H/500
同列相邻标高
H/1500,且不大于 10.0
接头中心错位
3.0
同一截面跨距
-10.0—10.0
同时落在相邻两立柱牛腿支承面上,并严禁沿吊车梁纵向拨动移位。
强调一点是:
吊车梁吊必
须待立柱二次灌浆料强度达到70%设计强度才能施工安装。
2.2 吊车梁的调整校正
吊车梁就位后的校正有跨距、中心位置线(纵向及横向) 垂直度和标高。
跨距和中心位置线采用挂钢丝线方法找正。
垂直度可采用挂线坠方法测量调整。
标高可用在牛腿支承面上加减薄垫片的方法来调整。
但必须控制吊车梁的上表面(以后
要安装起重行车轨道)标高严禁出现正偏差。
因此,从座浆杯口基础内的混凝土墩基块开始,
就应该特别加以精密控制(0~-5mm)。
2.3 吊车梁的固定与连接
吊车梁就位后的调整校正工作完成并经专检确认合格后可以进行固定和连接作业,但支
承垫块的焊接要待屋架梁安装完成并再一次复查合格后才能进行。
吊车梁调整同时也可进行制
动板的安装就位,另外当一个节间两侧吊车梁就位后,应即时吊装柱顶下弦水平支撑,以便下
一步的屋架梁吊装就位。
3、屋架的吊装
3.1 屋架的地面拼接和起吊就位。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中 心 线
5.0
弯 曲 矢 高
H/1500,且不大于 10.0
垂 直 度
H/500
对于 24m 跨度以上的屋架,制作时已分为两片,运输到吊装现场后可采取平装或立拼
组合成一整体(视具体情况而定),经加固后吊装就位,拼装中应检查屋架的跨度和起拱值,
装时采用在屋架上、下弦节点处挂导链拉的方法使两半拼装合缝,经过校正后连接拼装口焊接
刷漆。
焊接顺序为先焊上弦,后焊下弦;焊接应对称两边同时焊接以最大程度减小变形及确保
起拱值要求。
单机吊装时,如图形木杆最好绑扎在屋架下弦附近,钢绳应兜在上弦节点上,就位时端
梁底板穿入牛腿支座螺栓内。
3.2 屋架的调整校正
屋架的调整校正有支座轴线(纵、横方向)和垂直度以下弦侧向弯曲。
在吊装就位时检查屋架的轴线位移是否与相对应的轴线标记一致和吻合。
大跨度屋架下弦
侧向弯曲时,可先固定好一端的轴向位置使另一端作少量移动,然后用浪风绳在弯曲相反方向
拉拽或用倒链拉紧的方法待弯曲回弹至要求后迅速固定好另一端的轴向位置(焊死)屋架垂直
度可用线锤法也可用经纬仪检查,然后用导链或其它简易方法调整好,调整时还应考虑到相邻
一跨屋架与之间距应符合要求。
因此,在安装某一跨屋架时其与相邻屋架间的檀条及时连接以
保障稳固性。
同时相应吊装两跨间的下弦水平支撑桁架并最终固定吊车梁。
4、屋面板的安装
构件的吊装采用跨内吊装方案,从一跨的边缘吊起直至到屋脊再到另一端。
屋面板的吊装
与屋架同步进行。
5、屋面系统结构吊装应做到如下几点:
安全网、脚手架、临时栏杆等施工设施,可要吊装前装设在构件上;
每跨第一、第二榀屋架及构件安装形成的结构单元,是其他屋面结构安装的基准,应适应
提高其安装质量标准。
6、构件吊装完成后的检验
在每一类构件吊装上架前应涂刷最后一道面漆以减少高空作业难度,吊装就位后的检查必
须有自检实测记录并会同专检和工程监理进行联检、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
同时为起重轨道安
装和设备基础施工创造条件。
四、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 1.O,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
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
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
吊索具无缺
陷,捆绑正确牢固。
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严禁在带
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7.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
除指挥及
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
80%。
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 5000 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人管理范畴定期检
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
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
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
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
吊物平衡。
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宣采用索绳方发,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械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
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
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_4.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
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对,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
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
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
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8~10。
三)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连接牢固。
保持稳定。
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统一指挥,协调一致。
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
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
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都分不得大于总长的 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吏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
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
到原尺寸的 10%、钩口开 1:
3 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 15%、扭转变形超过 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
性变形的吊钩。
撮钩树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应报
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 6×37 的钢丝绳。
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且不得小于
300m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 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 45。
5.使用卡环时。
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
环。
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 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 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 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
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五)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
动内燃机。
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
温超过 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
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l/l000(水准泡居中)。
支
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
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
支腿操纵阀。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
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
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
在伸臂
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
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
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
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
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
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
重量的 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
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中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
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
载而发生事故。
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
态,容易发生事故。
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圆放在支架上,
再收回支腿。
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
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
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内燃机水温在 80℃-90℃时,
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
行驶时水
温应在 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 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六)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
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
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
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
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强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
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
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
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
所选用的受力机
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 1.表 2。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
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
载的 3.5 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 4.5 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 5~6 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 lO
倍。
可参考下表。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
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并不得少于 300mm,其编结部分应
捆扎细钢丝。
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
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
最
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 140mm。
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
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
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
压扁 1/3 左右。
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 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规定时,应
更换不准使用。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于
1.5m。
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
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
风
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 450 为宜)。
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
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 1.5m.埋人深度也不
少于 1.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 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
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 8 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
、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
用。
(11)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锚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
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
吊起离地 20~30cm 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
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
牵引钢丝绳
横跨路面时。
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
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
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
稳缓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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