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创模综合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0052950
- 上传时间:2023-02-08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71KB
兴平市创模综合规划.docx
《兴平市创模综合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兴平市创模综合规划.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兴平市创模综合规划
兴平市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改进都市生态环境,增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兴平创造良好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为实现省级环保模范都市目的,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创立陕西省环保模范都市行动方案告知》(陕政发[]45号)、《陕西省环保模范都市考核指标实行细则》和《志丹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结合志丹县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引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改进都市环境质量、提高都市资源运用率、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为目,以推动“蓝天、碧水、宁静、绿色、朝阳、安全”六大环保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和谐型社会,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加强都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加,环保统一监管”工作机制,扎夯实实地开展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如下简称“创模”)活动,把兴平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省级环保模范都市”。
二、“创模”目的
通过开展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活动,使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进,资源得到科学合理运用,工业污染源保持稳定达标排放。
完毕省模创立申报工作,全面完毕各项创模工作任务,通过省模考核验收。
三、创立工作思路及实行环节
(一)工作思路:
对照创模各项指标,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逐项分解任务,贯彻责任,高原则、高质量地做好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加快进度,分步实行,保证所有达标。
(二)实行环节:
1、规划编制阶段(3月--4月)
市政府组织编制《兴平市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规划》,在通过规划评审后,将规划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规划制定本年度创模实行方案。
2、责任贯彻阶段(5月--11月)
对照创模各项指标,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进度规定和贯彻方案,各责任单位要采用强硬办法,加大工作力度,逐项逐条认真组织实行,保证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考核办和市“三开办”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成果。
四、目的任务及责任分工
1、重点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按照咸阳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排污总量控制目的,制定全市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筹划,严格贯彻减排办法,保证咸阳市下达重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总量削减任务按期完毕。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发展局配合)
2、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健全应急机构,配备和补充应急装备,建立应急解决和运营机制,年内组织1-2次应急演习,杜绝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市政府办统一组织,市环保局负责,市工业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配合)
3、坚持依法保护环境,严肃打击破坏环境行为。
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颁布环保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打击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根据国家监察部、环保部《关于对违背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环境违法所涉及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办。
(市监察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4、加强都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工作。
按照城考指标规定制定城考实行方案,采用积极有效办法,建立健全城考机制,狠抓环境整治工作,保证城考工作夯实有效,数据详实,成绩突出。
(市环保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记录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配合)
5、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通过实现产业构造调节、招商引资等途径,使城乡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以上,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6700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记录局配合)
6、加大环保投入,必要将环保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必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保证环保投资指数不不大于1.5%。
(市财政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7、做好节能增效工作。
加快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绿色照明工程,普及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推广电、水等能源梯级运用,重点在造纸、化工、电镀、化纤、食品、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废水、废热及废品循环运用及中水回用,制定全市工业生产节能降耗办法,保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长值能耗逐年下降。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工业发展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市记录局配合)
8、贯彻节约用水办法。
全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
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调度,合理配备,优先运用地表水,认真夯实做好自备井关闭工作,限制开发地下水,勉励运用再生水。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方案,安装使用节水设备,加快都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积极开展创立节水型单位,政府机关、各个行业及家庭都要贯彻节水办法,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保证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市住建局负责,市水利局、记录局配合。
)
9、加快工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
积极调节产业构造,不断改造工业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促使工业增长值不断提高。
通过实行减排办法,规范环保设施运营,使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减少,保证重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符合创模规定。
(市环保局负责,市记录局配合)
10、继续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深化和拓展环保扫黑行动,推广集中供热,拆除地热到达范畴内燃煤锅炉;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市区餐饮业所有进行油烟治理,市区80%以上小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全市所有烧烤业所有使用环保烧烤炉,取缔用煤或木炭作为燃料烧烤炉,力求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天数稳定在295天以上。
(市环保局负责,东城办、西城办配合)
11、防止施工扬尘污染。
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扬尘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
易产生扬尘运送车辆应实行密闭运送,避免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抛撒和泄漏。
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绿化和硬化裸露地面。
(市住建局负责,市城管局、市环保局、东城办、西城办配合)
12、强化都市大气工业污染源治理。
城区工业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必要正常运营,保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露天储煤场治理,都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营业性储煤场。
(市环保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发展局、东城办、西城办配合)
13、积极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运用技术。
采用有效办法,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加强秸秆还田和综合运用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运用率,保证交通安全。
(市农林局负责,市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合)
14、加强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含自备井)环境管理。
按照《兴平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制定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护办法,规范保护区区界标志,配备必要应急设备,每年开展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演习,对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大中型公司进行综合整治,保证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市住建局负责,市水利局、环保局配合)
15、对渭河流域兴平段进行综合治理。
加强对水污染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彻底改进渭河兴平段水质,保证渭河兴平段水质满足功能规定。
(市水利局负责,市环保局、市工业发展局配合)
16、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
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实行施工噪声允许制度,组织定期巡逻,严肃查处夜间违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禁止在晚22:
00时至次日上午6:
00时施工,保证城区环境噪声达到创模规定。
(市环保局负责,市住建局、市工业发展局、市城管局配合)
17、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区歌舞厅、音响商店、高音喇叭及街头叫卖等噪声污染敏感区进行集中管制和综合治理。
制定有关噪声管理规定,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减少噪声对居民影响。
(市公安局负责,市文体广电局、商务办、工商局配合)
18、加强交通车辆噪声监管。
加大监管力度,整顿城内交通秩序。
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管理,强化对司机环境教诲,坚持实行机动车禁鸣喇叭规定,减少道路交通干线噪声。
(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市环保局配合)
19、加强城乡绿化建设。
在城乡建设中,建设规划要保存一定比例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加强绿化带、草坪建设和保护,大力推广社区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绿化和美化,做到规划留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保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市城管局负责,市住建局配合)
20、加强都市污水解决设施运营管理。
规范都市污水解决厂管理和运营,保证都市生活污水解决率达到80%以上,(由市环保局负责,市住建局配合)。
对市区新修道路和新建房地产开发社区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市住建局负责,市城管局配合)
21、突出抓好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
全市所有重点工业公司工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并办理排污允许证,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营正常,同步实现计算机联网和远程监管,完善重点工业公司管理档案。
(市环保局负责,市工业发展局配合)
22、集中整治石油化工公司。
严格石油化工公司环保审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大中型化工公司污染物排放,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构造政策小化工公司。
(市工业发展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中小公司局、市环保局配合)
23、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在市区大力推广公交车辆和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工业公司、居民生活中积极推广使用地热、沼气、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保证清洁能源使用率逐年提高,达到创模规定。
(市记录局负责,市交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发展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电局配合)
24、强化环境管理质量认证工作。
引导公司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依法对污染物排放长期超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完毕2户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市工业发展局负责,市环保局、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25、大力增进循环经济工作。
制定循环经济有关政策原则,优化产业构造,勉励支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和资源综合运用项目,完善和健全循环型产业体系和清洁生产模式,组织3户公司进行循环经济试点。
(市工业发展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配合)
26、加强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和建设。
积极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和管理,城区生活垃圾要按规定所有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保证城区生活垃圾解决率达到85%以上。
(市城管局负责)
27、抓好固体废物综合运用。
加强粉煤灰、化工废渣综合运用,不断提高工业固废综合运用率。
加强报废汽车、废旧塑料及废旧家电产品(特别是旧电池)回收解决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运用率不不大于90%以上。
(市工业发展局负责,市商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保局配合)
28、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
坚持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化学危险品进行登记和检查。
对全市生产、储存有工业危险废物公司和单位督促其进行对的解决和合理运用,对生产、经营、储存、运送、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和个人依法实行监管,定期进行检查。
对城区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密闭包装,统一运送,集中送至咸阳市医疗废物解决中心解决,保证危险废物处置达到规范规定。
加强放射源、辐射源监督和管理。
完善防护设施,规范和健全有关手续(环评、允许),妥善保管,设立标志,贯彻专人、专库管理。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及辐射源监管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工业发展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配合;医疗废物处置由市卫生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由安监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29、健全环保目的责任制及评价考核体系。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发布都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水质、流域水质等环境信息,公示全市总量控制筹划,发布全市超标超总量排污公司名单。
(市考核办负责,市环保局、市电视台、市信息办配合)
30、强化环评、“三同步”和规划环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步”等制度,保证全市所有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和“三同步”,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禁止新建国家禁止“十五小”公司和“新五小”公司,重点控制新污染源,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市环保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建局、市工业发展局配合)
31、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环保机构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配备设备仪器,完善管理制度,使全市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全面达到国家三级原则化建设规定。
(市财政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32、加大“创模”宣教力度。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教活动,不断使“创模”进一步人心,并成为全市人民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怀环境、保护环境良好氛围,提高环境教诲普及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辖区及公共场合设立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宣传广告及宣传标语,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创模”工作进展状况,兴平政府网要设立创模专栏,电视台要设立创模窗口,定期定期报道我市创模工作。
大力弘扬“创模”工作中先进人物和事迹,报道“兴平每天有变化,百姓人人都受益”新篇章,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陋习,保证公众对都市环保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市委宣传部负责,市环保局、市文体广电局、市电视台、市信息办配合)
33、实行创立绿色文明示范工程。
继续在学校、社区、村庄、公司、医院、家庭、商场、幼儿园、旅游景区、军营等10个行业开展创立绿色文明示范工作,保证每年增长3——5个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
(市环保局负责,市教诲局、市商务办等部门配合)
34、大力开展绿色消费活动。
履行绿色采购,倡导绿色生产,建设绿色通道,在全市餐饮、洗浴等行业履行绿色消费制度,逐渐执行绿色饭店原则。
城区70%饭店、宾馆达到绿色饭店原则。
(市商务办负责,由市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35、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教诲,开设环境教诲课,设立全市统一环境教诲专项教材,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绿色文明示范学校创立活动,保证中小学环境教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市教诲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36、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
制定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城区河道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严格贯彻“限塑令”有关政策。
(市城管局负责,市住建局、市卫生局、东城办、西城办详细贯彻)
37、积极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基本内容,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创立工作。
(市农工部负责,市农业局、市水利局配合)
五、保障办法
1、提高结识,加强领导。
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结识,不断加强领导,要把创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市级各关于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挂帅负总责,主管领导详细抓,一线指挥,现场督办,保证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市级各关于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依照“创模”规定,结合各自承担指标和工作任务,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出切实可行办法,定人员,定目的,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贯彻,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
特别是对尚未达到创模规定指标,要加大力度,抓紧整治,保证如期达标。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本设施建设。
创模工作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特别是基本设施建设方面任务艰巨。
市委、市政府已把创模工作列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关于部门依照各自承担目的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各项基本设施建设,保证创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加大考核力度,贯彻创模工作任务。
市三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模工作考核,由市三开办详细实行对市级各关于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创模工作进行暗访、督查、考核,对创模工作考核算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将各单位创模工作考核状况纳入年终目的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步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
兴平市创立省级环保模范都市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
项
目
序
号
考核指标
责任部门
考核范畴
基
本
条
件
1
按期完毕咸阳市下达重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城区
2
近三年都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前一年未有重大违背环保法律法规案件
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工发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
城区
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习
3
都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持续三年名列县级市前列
市政府办、市考核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记录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宣传部
城区
经
济
社
会
4
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700元
市记录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城区
近三年,每年环保投资指数≥1.5%
5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长值能耗逐年下降
市发改局、市工发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局、市记录局
城区
6
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市水利局、市记录局
城区
7
万元工业增长值重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市工发局、市发改局、市记录局、市环保局、
城区
环
境
质
量
8
城区空气重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原则,且重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原则天数占全年天数80%以上
市环保局、住建局、工发局、城管局、东城办、西城办
城区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城区
10
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规定,渭河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规定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工发局
城区
11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东城办、西城办
城区
12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送局
城区
环
境
建
设
13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西部都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城区
14
都市污水集中解决率≥80%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城区
15
重点工业公司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市环保局、市工发局
城区
16
都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市交通运送局、市发改局、市工发局、市记录局、市供电局
城区
17
生活垃圾无害化解决率≥85%
市城管局
城区
1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运用率≥90%
市工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城区
19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市工发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
城区
环
境
管
理
20
环保目的责任制贯彻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市考核办、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各新闻单位
城区
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行
实行环境质量公示制度
21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步”,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工发局、市住建局
城区
22
环保机构独立建制
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城区
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国标化建设规定
23
公众对都市环保满意率≥80%
市宣传部、市记录局、市环保局、市文体广电局、信息办等
城区
24
中小学环境教诲普及率≥85%
市教诲局、市环保局
城区
25
都市环境卫生工作贯彻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规定
东城办、西城办
城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兴平 市创模 综合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