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知识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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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知识问答
职业安全卫生知识问答
1、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
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什么是“五同时”?
答:
“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安全思想及劳动态度教育;②安全技术知识教育;③基本操作技能训练;④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14、什么是特种作业?
答: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5、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应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
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
16、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有什么要求?
答: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进行一次。
17、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内容包括:
生产技术知识(即产品性能、机械设备性能、结构、管理维修等);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即:
防护装置、遥控遥测、电器、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
18、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①对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②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实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训练;③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④对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⑤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变换工作的安全教育;⑥现场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9、什么是“三级教育”?
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工人的入厂必须坚持的厂级、车间(工段)、班组(岗位)三个层教育。
厂级教育内容:
⑴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
⑵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⑶介绍本单位易燃易爆、要害部位及其注意事项。
⑷进行一般的电气、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⑸介绍本单位伤亡事故典型事例,吸取教训。
车间(工段)教育内容:
⑴介绍车间(工段)的生产特点及各项规章制度。
⑵介绍车间(工段)危险岗位、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⑶介绍车间(工段)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班组(岗位)教育内容:
⑴介绍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⑵介绍本岗位生产的产品性能,机器设备性能、结构,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⑶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有中毒危险的地方。
⑷学习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
20、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在不同时期和季节有不同的内容,但概括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查思想;⑵查领导;⑶查规章制度;⑷查纪律;⑸查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21、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答: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是: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领导组织检查与发动群众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互相检查相结合。
22、什么叫解决安全问题时的“三定四不推”?
答:
根据国务院(79)100号文件要求,企业领导干部在进行安全检查、狠抓整改解决安全问题时要做到三定和四个不推。
即:
三定是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个不推是:
凡本单位能够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工段);车间(工段)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主管局;主管局不推给省、市、区。
23、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实现哪“四个变”?
为避免绞辗事故和坠落事故,必须做到“四有四必”,其内容是什么?
答:
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实现:
变危险为安全,变笨重为轻便,变肮脏为清洁,变有害为无害。
“四有四必”的内容是:
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
24、为什么要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答:
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血的教训和初中经验的科学结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如果违反它或一时疏忽,就会发生事故,不仅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还会造成个人终生痛苦以及家庭的不幸,因此,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按操作规程操作。
25、什么叫“自我保护”?
答:
“自我保护”就是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针对性地所采取的各种自我防范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26、什么是“三确认制”?
答:
安全生产“三确认制”是确认、确信、确实的统称。
27、什么是劳动保护法?
答:
劳动保护法:
是劳动法律中一个分支,是保护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法律规范总称。
28、国务院发布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
“三大规程”是指1959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9、《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包括哪些方面?
答: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包括:
总则;厂院;工作场所;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和气瓶;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供水;生产辅助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附则等十八章八十九条。
30、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
国家实行监察、企业实行管理、群众实行监督。
31、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时,必须做到哪“五同时”?
答: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简称“五同时”。
32、怎样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
答:
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百分之十至二十(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应大于百分之二十)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不得挪用。
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事业单位,应从事业费中解决。
33、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遇由哪里开支?
答:
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34、处理事故时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
“三不放过”原则是: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5、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宗旨是什么?
答: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36、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
通知要求:
迅速把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起来。
要做到职责明确,赏罚严明。
一个企业单位发生了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党委书记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事故多,伤亡严重,要追查部门和地区领导人的责任。
各部门各地区,要抓住典型事故,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以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
对安全、防尘防毒做得好的,要表扬或奖励。
37、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三同时”的规定是什么?
答: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
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8、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的批语中强调了哪些问题?
答:
国务院在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发[1979]100号文的批语中强调指出: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这不仅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要求。
39、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0、我国刑法规定如何处罚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行为人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情节特别恶劣,指的是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明知有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明知有危险,不听劝阻,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使事故灾害扩大,或逃避,伪造或破坏现场,嫁娲于人;对事故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改进措施,致使同类事故继续发生等。
41、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答:
根据刑法第18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安全生产方面,在发生重大伤亡,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所犯玩忽职守罪的行为主要表现是:
官僚主义严重,不履行职责、不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上级指示;滥用职权,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对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对已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不采取改进措施;对工作人员违章违纪听之任之,不严格管理等。
玩忽职守罪亦属于过失犯罪。
42、安全技术科的职责是什么?
答:
其主要职责是:
⑴协助企业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方针和政策;⑵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⑶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⑷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⑸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⑹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⑺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⑻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⑼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⑽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⑾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⑿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43、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有哪些权利?
答:
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为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应该具有下列权利:
⑴在现场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措施撤离作业人员,并向班组长及有关领导报告险情,防止发生事故。
⑵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全监察部门汇报。
⑶对任何人拒绝检查和打击报复行为,有权越级上告,报请领导处理。
44、什么是“三同时”?
答: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5、劳动场所有什么安全卫生的要求?
答:
劳动场所必须布局合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要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明显的安全标志、严格的管理办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安全处置的设施。
46、国家对企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有什么要求?
答:
企业必须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安全、适用的防护用品、用具。
对特殊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必须定期检验和鉴定,失效的不准继续使用。
47、哪些属于不安全状态?
答:
不安全状态包括: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者有缺陷:
①无防护:
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调整不当。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⑶强度不够:
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⑷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⑸维修、调整不良:
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①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②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⑺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①照明光线不良,亮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②通风不良,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瓦斯超限。
③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桂树未作处理。
⑻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48、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答:
不安全行为包括: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膜,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调速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⑷手代替工具操作: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消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⑸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行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调车场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车,未及时暸望。
⑹攀、从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⑺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袖其作用:
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佩戴安全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佩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未戴工作帽。
⑻不安全装束:
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49、什么叫事故?
答:
凡引起人身伤害,导致生产中断或国家财产损失的事件,统称为事故。
50、因工伤亡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答:
“只要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事故,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企业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都应该作因工伤亡加以统计。
”
51、“因工伤亡事故”与“因公伤亡事故”有何区别?
答:
“因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企业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而“因公伤亡事故”则是指在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社会治安或捍卫国家尊严等事件中致伤亡的。
如抗灾救险、扑灭火灾、追捕罪犯和卫国战争中受伤或牺牲的都作为因公伤亡事故处理。
52、重大工伤事故是指哪些事故?
答:
重大工伤事故是指因工死亡事故、多人事故(同时伤及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事故)和重伤事故。
53、因工伤亡事故是怎么分类的?
答:
因工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事故。
54、因工伤亡事故的类别是怎么分的?
答:
因工伤亡事故的类别是指直接使职工受到伤害的原因。
目前共划分为20个事故类别,具体分:
⑴物体打击(是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⑵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颠覆等);
⑶机械伤害(包括绞、碾、快、戮等)
⑷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本身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⑸触电(包括雷击);⑹淹溺;⑺灼汤;⑻火灾;
⑼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坠落以及从平地上坠入地坑内等);
⑽坍塌(包括建筑物、土石堆置物倒塌);
⑾冒顶片帮;⑿透水;⒀放炮;⒁瓦斯爆炸;
⒂火药爆炸;⒃锅炉爆炸;⒄容器爆炸;
⒅其他爆炸(包括化学物爆炸、炉膛、钢水包爆炸等);
⒆中毒和窒息;⒇其他伤害(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55、发生事故后应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答: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①向技安部门、值班员、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②抢救伤员;③保护现场;④设置警戒,维护好出事周围的正常秩序。
56、处理责任事故时如何区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答:
⑴与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为直接责任者。
⑵在事故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居于主要地位和起了主要作用的为主要责任者。
⑶忽视安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对职工不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执行“三同时”规定,不认真消除事故隐患等,造成事故时,或事故后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为领导责任。
57、如何进行伤害分析?
答:
伤害分析指从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分析。
58、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
在处理事故时,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委或发现危急情况而不采取应有的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凡因错误指挥,缺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职工无章可循,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设施不按时检修或明知设施有隐患不及时消除,劳动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应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从哪几方面改善作业环境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答: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①适当的温度与湿度;②合适的采光、照明与色彩;③作业场所的合理安排与布置;④控制工作场所的振动与噪声;⑤防治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60、国家规定的对比色是什么?
答:
国家规定的对比色是黑白两种颜色。
61、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个颜色?
含义是什么?
答:
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其含义是: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警告、注意。
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2、安全标志由哪几部分构成,可分为哪几类?
答: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63、个人防护用品有哪些类?
答:
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其作用大致有以下几类:
⑴防护服装:
包括防伤鞋、帽、带、防护服、防护手套;
⑵呼吸防护器:
包括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和供气式呼吸防护器;
⑶防护面罩和眼镜;
⑷防音器;
⑸皮肤防护剂。
64、什么叫安全绳?
什么叫安全带?
答:
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叫安全绳。
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由带子、绳子和金属配件组成,总称安全带。
65、安全带是如何分类的?
答:
根据安全带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围杆作业安全带;②悬挂作业安全带。
66、安全带上应有哪些标志?
答:
①金属配件上打上制造厂的代号;②安全带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67、国家规定安全帽最大重量是多少?
答:
一顶完整的安全帽,重量不应超过400克。
68、安全帽上的三项永久标记是什么?
在帽上标出-20℃、“R”、“D”、“CG”标记的安全帽各是什么安全帽?
答:
国家标准规定:
安全帽上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
①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②制造年、月;③许可证编号。
帽上标有-20℃的表示耐低温性能安全帽;帽上标有“R”标记的表示耐燃烧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帽上标有“D”表示绝缘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帽上标有“CG”的表示侧向刚性要求的安全帽。
69、鞍山市人民政府鞍政发[1986]46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①改革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②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充分安全管理人员。
③加强安全管理,坚持从严治厂。
④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⑤加强基础工作,搞好安全教育。
⑥制定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要贯彻搞承包,必须包安全的原则。
⑦加强尘毒治理,改善劳动条件。
⑧加强乡镇企业的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70、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精神正常,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作业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气管喘息、神经系统疾病、色盲病、听力障碍等病症。
具有这些病症者都不直从事电气作业。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才可以独立操作。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法,包括触电解救法及人工呼吸法等。
71、电气事故有哪些种类?
答:
人劳动保护的角度看,电气事故主要包括电流伤害事故,电磁场伤害事故、雷电事故、静电事故和某些电路故障。
72、什么是高压?
什么是低压?
答:
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的为高压。
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为低压。
73、什么是电击事故?
答:
电击是触电的人体与带电导体直接接触,电流通过了人的身体,当电流达到一定数值后,就会使肌肉发生疲挛现象,如不能立即脱离电源,最后便会引起呼吸困难、心脏麻痹,以致死亡。
74、什么是电伤事故?
答:
电伤是指人体触电后皮肤的局部创伤,有灼伤、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
75、什么是绝缘?
绝缘通常分为几类?
答:
利用不导电的物质将带电体隔离或包屏起来,防止人体触电的措施,就叫绝缘。
绝缘通常分为气体绝缘、液体绝缘、固体绝缘。
76、工作票有什么作用?
包括哪些内容?
答:
工作标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除在电压380伏及以下的电动机和照明的单一回路工作外,其余均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特别是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制度尤为重要。
工作票的内容包括:
工作任务、参加工作人数和姓名、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的送电程序。
77、对接地线有什么要求?
答: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禁止使用不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线。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回定在导线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
78、怎样检查绝缘操纵杆工具的好坏?
答:
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是否有损坏,并用清洁干燥毛巾擦净。
如发生疑问时,应用2500伏摇表进行油定,其有效长度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000兆欧或分段测定(电极宽2厘米),绝缘电阻值不得少于700兆欧。
79、触电事故有几种类型?
答:
⑴单相触电:
单相触电是指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人体某一部分触及一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
大部分触电事故都是单相触电事故。
⑵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
其危险性一般是比较大的。
⑶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土壤中产生电压降。
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的电压即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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