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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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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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学校食品饮水和卫生防疫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师生进行食品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成立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房佩
副组长:
汤学儒、麦育辉
成员:
黄仕琪、殷郁萍、刘建东、叶梅、黄宇、潘志标、陈嘉修、谢朝红、王宏源、戴云娜、李黎、李肇贵、刘德华、刘彤、黄美金、各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
负责学校食品饮水和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食品饮水和卫生防疫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的指挥。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全办麦育辉主任兼任。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2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小学卫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接受市教育局安全处、区教育局安全办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和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2.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
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6.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9.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并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12.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13.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4.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5.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16.设立卫生管理机构“深圳市翠竹小学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书记和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安全办、教导处、德育处负责人和各年级组长及校医任组员,统筹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设置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并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班主任负责班级卫生工作的具体落实。
17.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18.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19.积极配合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20.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21.接受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22.学校及相关老师接受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23.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部门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
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24.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25.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26.本实施办法自重修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工作制度
为全面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学生健康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工作制度》如下
1、学校卫生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为全体学生服务,业务上受罗湖区卫生保健所及教育局安全办的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要向领导请假。
2、加强对相应政策,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填写。
注意各种器械及药品的正确保管与使用,物品摆放整齐,器械干净,室内空气新鲜。
3、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掌握生长发育及学生健康状况。
制定矫治方案,搞好矫治工作,努力降低学生发病率。
总结和积累学生健康资料,包括:
(1)卫生宣传讲座记录。
(2)学生疾病处理记录。
(3)疫情报告记录。
(4)常见病矫治记录。
(5)其他统计、资料、报表等。
4、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参加学校有关保健工作会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5、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
搞好卫生督工作,同地方疾控门相配合,搞好学生预防接种。
每学年组织两次卫生讲座。
对教学、体育、饮食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每位医生每学期听文化课和体育课各4节以上,对食堂饮食卫生进行全面监督。
6、深入班级检查采光照明情况及阅读、书写姿势;做眼保健操、遵守卫生制度等情况。
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7、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发现传染病立即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防疫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凡到卫生室看病的师生,认真对待及时诊治,并做好相应记录,对不能诊治的疾病要及时建议去医院诊治,避免延误病情。
9、卫生室所有的药品、器械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用后及时做好记录。
10、结合季节性疾病和学生常见病,经常宣传卫生防病常识,开展广播宣传,编写卫生专栏,坚持各种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慢性病档案,以便检查督促治疗。
11、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搞好体育卫生、教育学生经常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对体育场地和器材设备进行监督。
根据卫生评比检查制度要求,掌握评比检查情况,督促学校环境卫生,搞好绿化。
12、组织接触饮食人员,炊事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本工作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职责
为全面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措施落实、坚持日检查、周评比、月末大扫除。
建立师生卫生档案,积累和整理、保管学校卫生保健的有关资料。
2、每学期要根据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卫生清洁包干区划分表,期末做出工作总结,并报学校主管领导。
3、上好公共卫生教育课,认真备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教育课质量。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深入了解学生用眼卫生情况,配合班主任纠正学生坐、读、写姿势,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在教师中积极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落实工作,健全卫生档案。
4、认真组织一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工作,了解和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片。
做好资料的整理、统计和分析。
注意积累数据,分析资料,图表上墙,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5、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服药。
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6、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公共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实施面向师生的简易治疗、急诊及转诊。
及时做好师生伤害事故及小伤小病的处理工作。
7、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对教室卫生、教师授课卫生、学生学习卫生以及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定期或不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
8、深入课堂检查学生两操、加餐以及其它卫生情况。
注意体育与卫生相结合,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场地、器材进行卫生监督,加强安全教育,合理安排运动量,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9、建立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
搞好药品配备工作,妥善保管好药物。
不使用变质失效的药品。
10、搞好学校环境、膳食、饮水卫生等工作。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对出现的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止措施。
1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
卫生保健教师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以及进行业余自学进修。
12、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做好学生形态,机能,素质测量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本工作制度自重修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制度
1、学校要有防近工作领导小组,并把防近工作做为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三好学生条件之一。
2、学校每学期的家长会要有关于防近工作的相关内容。
3、每学期要进行视力复检,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生视力变化情况。
4、班主任要掌握学生视力动态,把防近的重点对象通知家长,并得到家长的配合。
5、卫生室要做到视力分档防治,有计划采取综合措施,使新发病例得到控制。
6、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到“三个一”(眼离书本一尺远,胸离桌缘一拳远,手离笔尖一寸远)。
7、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两次操,做到“姿势正,穴位准”。
对于能认真组织学生并保证做操质量的教师期末给予奖励。
在停电时要由当堂任课教师指导,卫生员领做。
抽查时有二次以上未按要求做操的,期末评估降一等。
8、学生看电视每周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50分钟,电视与眼距离要超过2米远。
本工作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全面预防和控制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学生健康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如下:
1、成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成立预防保健机构,承担校内传染防治和疫情报告。
2、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
3、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4、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污染源,出四害、改善生活条件。
5、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同时加强学校饭堂饮食卫生管理杜绝“病从口入”。
6、定期给全校师生进行健康体检(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年一次),以便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保健工作,同时根据病情,对师生进行预防接种工作,以避免传染病流行。
7、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
城市发生甲类2传染病,应在6小时内报告市卫生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应在12小时内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本管理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房佩
副组长:
汤学儒、麦育辉
成员:
黄仕琪、殷郁萍、刘建东、叶梅、黄宇、潘志标、陈嘉修、谢朝红、王宏源、戴云娜、李黎、李肇贵、刘德华、刘彤、黄美金、各年级组长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校医是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学校疫情报告人:
刘彤(一校区)、莫小利(二校区)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三、报告体系流程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
(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六、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
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
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七、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疫情报告人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本着健康第一的宗旨,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疫情报告人制度》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学校校长、老师、校医以为传染病报告责任人。
2、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
3、学校应做好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的晨检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传染病暴发疫情,及时报告。
4、各班级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晨检工作,对于学生缺勤情况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晨检过程中发现可疑传染病疫情或暴发疫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做好病例登记工作。
5、学校教工发生传染病,其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6、学校设立详细《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登记本》,在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同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对疫情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保存三年。
7、学校定期组织医务人员、教工、学生学习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特别是新进人员培训。
如需更换学校专职疫情报告人员时,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备案登记,学校做好新旧专职疫情报告人员交接工作。
本制度自重修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2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晨午检制度》如下: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包保教师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
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包保教师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
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包保教师填写好晨检统记录签字后交教导处检查,安全负责人如实填写汇总表。
每日于8:
30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
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
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本制度自重修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2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室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有效改善教室的卫生环境,预防各类传染病的侵袭,特制定以下“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室紫外线照射消毒工作方案”如下,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章执行:
一、消毒注意事项
1、各班级在每天放学做好教室卫生后,班主任要督促值日生将本班教室的门窗全部关闭,以确保消毒效果。
2、在教室进行消毒前,要关闭好楼道铁闸门,并注意一楼教室不允许有人进入。
3、一定要确保教室在无人的情况下,才可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以避免发生人员的意外伤害。
4、紫外线消毒电源的总开关必须是专人负责。
二、教室消毒时间
每次教室紫外线照射消毒要保证40分钟的时间。
教室紫外线消毒照射时间:
每天晚上20:
20——21:
00
三、消毒人员安排
1、学校当天值班保安在晚上20:
20分之前要完成各楼层巡视,关闭好教室门窗,锁好楼道铁闸门的工作。
2、上述工作做好后,要通知紫外线电源开关负责人进行每天晚上的消毒工作,按时开,按时关。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9年5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消毒隔离制度》如下:
1、发现传染病病例时,要及时隔离传染病病人。
学生因病被隔离的时限,必须是该传染病隔离期满为止,或凭医生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返校后需经校医检查核实后方准其上课。
2、校医为消毒隔离责任人,负责督导校内落实消毒措施、检查消毒工作质量及效果评估。
3、落实专(兼)职消毒工作操作人员,专(兼)职消毒人员需经过专项业务培训,掌握消毒工作基本技能,并能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认真操作。
4、预防性消毒:
每天一次对教室、功能室内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毒灭菌工作。
5、传染病消毒: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学生(教师)所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进行疫源地消毒,并以公用教室和活动场所为重点在全校实施终末消毒。
6、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①备有必需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②备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③准确选择消毒对象、消毒剂、消毒方法,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④有详细完整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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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 翠竹 外国语 实验学校 卫生 工作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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