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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关于广州海事法院拟拍卖资产所涉及
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
资产评估报告
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224号
(共一册,第一册)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者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委托人:
广州海事法院
产权持有者:
郑有献
评估目的:
广州海事法院拟拍卖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需对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参考价值依据。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范围是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
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16日。
主要评估方法:
市场法和成本法。
评估结论:
经分析,本评估报告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结论如下:
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评估价值为¥5,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一)利用专业报告事项
本次评估利用广东海事工程咨询检验公司出具的GM19S022号“粤江城渔96013”轮状况检验报告,根据该检验报告对委估船舶的勘察检验结论显示:
该轮为船龄约2年的钢质机动远海航区拖网渔船,船舶证书原件及相关图纸资料、工作日志及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均不在船;船体结构整体状况较好,轮机机电设备整体状况一般。
结合本公司评估人员的现场勘察情况,我们认为,“粤江城渔96013”渔船整体状况较好。
因此,本次评估设定“粤江城渔96013”渔船能够正常使用。
(二)权属资料不完整及产权瑕疵事项
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船舶时,该轮船舶资料、船舶法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不在船上。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显示:
“粤江城渔96013”渔船为郑有献所拥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04月05日,该轮上次年度检验在2018年02有14日完成,下次检验日期为2019年03月05日,检验证书里的检验签证栏内没有检验签证记录。
本次评估设定委估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为船舶所有人郑有献所有(或占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对于本次评估的船舶设备,评估人员对其履行了现场勘查程序,但仅局限于对该等资产可见部位的观察和感知,通过了解其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结合评估人员的专业经验来判断该等资产的状况和成新因素,但并未对设备进行专业方面的技术检验和测试。
2、本评估结果是含税价,并且不包含委估船舶上的燃料油价值。
3、本次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计算得出,评估假设的变动对评估结论可能造成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本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224号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广州海事法院: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人拟拍卖资产涉及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本项目委托人为广州海事法院。
(二)产权持有者
产权持有者(船舶所有人)为郑有献。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者关系
委托人拟拍卖产权持有者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此之外,委托书无约定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成为本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广州海事法院拟拍卖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需对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参考价值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是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
1、船舶概况及其船舶主要参数
船舶概况如下:
“粤江城渔96013”轮由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庆杭造船厂建造,并于2017年04月05日建造完工。
该轮为双机、双桨、双舵、单甲板、横骨架式、艉机型钢质机动全电焊结构国内拖网渔船。
该轮设置有主甲板、驾驶甲板和罗经甲板,艏甲板与驾驶甲板基本齐平,主甲板下从艏至艉依次设置艏尖舱、淡水舱、杂物舱、冷藏舱、机舱,船艏部左右对称布置有船员卧室,驾驶室设置于船的舯部。
船舶主要参数见下表:
船舶主要参数
船名
:
粤江城渔96013
船籍
:
中国
船籍港
:
江城
船舶检验机构
:
中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船舶登记号
:
4417022017040001
船舶类型
:
拖网渔船
航区
:
远海航区
总吨
:
339
净吨
:
118
总长
:
43.80m
船长
:
38.23m
型宽
:
7.50m
型深
:
4.20m
夏季干舷
:
908mm
设计吃水
:
3.30m
设计排水量
:
626.39t
船舶制造厂
: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庆杭造船厂
完工日期
:
2017.04.05
发电机组功率
:
60KW
主机总功率
:
330KW
船舶所有人
:
郑有献
2、评估对象的验船总体评价
2.1证书及图纸资料:
检验时,该轮船舶证书原件、图纸资料、轮机日志、工作日志以及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等均不在船上。
2.2船体结构:
可见水线上船壳外板涂层大面积保持完整、板材大面积保持平整、少部分有轻微的锈蚀起泡和麻点腐蚀,船体结构整体状况较好,外板涂层整体状况一般;主甲板上铺设瓷砖,大部分位置保持平整,外观检查发现整体状况一般;上建外表涂层一般,结构完整、无明显变形,船员卧室内部为木装饰,整体结构完整、状况较好;机舱内部可见板材和骨材表面涂层完整,未发现有明显缺陷,整体状况较好。
2.3甲板系泊设备:
甲板系泊设备外观状况整体一般,电动机外壳、底座及附属构件有油漆涂层保护,电动机风扇、保护罩、传动皮带等齐全,艏部右锚已下水,大部分卷筒上缆绳有保存;由于无法查看到该轮轮机日志和有关维修保养记录以及未能进行效用试验,锚泊设备性能无法判断。
2.4轮机、电气设备:
该轮2台主机外观状况整体较好,机身表面较干净,机体上的附属管线及表盘完整齐全,排烟管隔热保护层完整;发电机组外观整体状况较差;该轮各种泵浦外观检查状况整体较差;主配电板外观检查状况较好,面板上的指示灯、电压表、电流表、开关等配置齐全;由于无法查看到该轮轮机日志和有关维修保养记录以及未能进行效用试验,该轮轮机、电气设备性能无法判断。
2.5消防、救生设备:
该轮消防设备外观检查整体状况一般,部分手提灭火器表针指示在黄色区域;救生设备外观整体状况一般,救生筏检验日期已过期。
2.6通迅导航设备:
该轮通讯导航设备齐全、外观检查状整体状况较好,但未能进行效用试验,性能无法判断。
综上所述,该轮为船龄约2年的钢质机动远海航区拖网渔船,船舶证书原件及相关图纸资料、工作日志及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均不在船;船体结构整体状况较好,轮机机电设备整体状况一般。
以上的验船总体评价出自广东海事工程咨询检验公司的GM19S022号“粤江城渔96013”轮状况检验报告。
目前委估船舶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在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委托人及船舶所有人未提供委估船舶的有关抵押事项等资料。
以上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
无。
(四)利用专业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利用广东海事工程咨询检验公司出具的GM19S022号“粤江城渔96013”轮状况检验报告。
除此之外,未利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
(一)价值类型的定义
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表现形式,即价值内涵。
价值类型需要与资产行为的发生相匹配。
(二)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根据委托人要求,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9年5月16日。
(二)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人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协商择定的:
1、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日期较接近,减少实物量的调整工作,增加市场价格的询价和资信调查的准确度、透明度。
2、本评估基准日最大程度地达成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的接近,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三)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行为依据
委托人向我公司出具的(2019)广海法技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7)35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3、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4、资产评估指南
(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四)产权依据
1、广州海事法院向我公司出具的(2019)广海法技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委托书》;
2、“粤江城渔96013”船舶证书等资料。
(五)取价依据
1、航运在线网、阿里巴巴网站等网站;
2、《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4号);
3、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实、市场询价等资料。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
2、广东海事工程咨询检验公司出具的GM19S022号“粤江城渔96013”轮状况检验报告;
3、评估师确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市场法
市场法:
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2、收益法
收益法:
是通过测算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值,来计算资产的评估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总称。
3、成本法
成本法:
先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算被评估资产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总称。
三种评估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
评估中,需要根据经济行为的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等相关条件,判断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准则及法规,我们对委托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及技术调查,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分别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了分析判断(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的分析判断情况见下段论述),并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评估委估资产的价值。
1、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由于目前国内存在活跃的二手船舶交易市场,类似船舶的交易案例较多,相似交易对象信息较为充分,故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2、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因委估船舶已经被法院扣押停用,无法预测委估船舶未来的收益,故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3、成本法适用分析
(1)从资产的资料齐备性分析
委估船舶已经使用过,不仅可根据船舶证书资料等确定资产的基本情况,还可通过现场勘查核实其使用状况。
(2)资产价值估算可行性
经市场调查后,我们可以从公开市场获取评估资产现行价值所需的相关信息,满足采用成本途径评估的要求。
评估对象所包含资产的成新率可以通过以经济使用年限为基础,估算其尚可使用年限,进而估算一般意义上的成新率;在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而估算其成新率。
所以,我们可从成本取得途径的角度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经上述综合分析,本次对委估船舶价值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进行。
(三)市场法的具体运用
“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近期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资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已知价格,修正得出估价对象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市场法评估船舶的主要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船舶的市场价值=比准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时间修正系数×建造时间修正系数×船舶建造国修正系数×总吨位修正系数×设备情况修正系数×外观成新度修正系数×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四)成本法评估的具体运用
委估船舶未扣押之前均处于运营状态,且有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整体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所以本次评估,我们对委估船舶按照重置成本法计算其市场价值。
首先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依据船舶的实际状况分别确定船舶的重置成本和相应的综合成新率,计算出委估船舶的市场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法评估计算主要公式如下:
船舶市场价值=船舶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船舶重置成本=船舶构建全价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年限成新率×40%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31日对评估对象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根据委托人资产评估意向,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的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委估船舶状况、工作进度、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并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后,确定承接评估业务,接收委托人的司法鉴定委托书。
(二)制定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和操作方案,确定该项目负责人,成立了评估项目组,在项目评估组进入现场前,项目负责人就资产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与委托人进行了交流。
根据评估计划和评估方案,派出人员,执行本次评估任务。
(三)现场调查及收集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于2019年5月16日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实。
实物资产清查过程如下:
(1)收集委估船舶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并进行核对。
(2)现场实地勘察
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船舶有关资料,评估人员对委估船舶资产进行现场勘查。
评估人员在现场进行勘察,观察资产外貌、存放环境、运行状态等情况,并向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因素,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收集分析市场信息等评估资料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询价,收集生产厂家报价、近期公开网站的有关价格信息及互联网上的有关信息、定额标准、取费标准等评估依据,以保证评估业务质量。
(五)评定估算、汇总
评估人员组成市场法和成本法专业组对船舶市场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分别得出市场法和成本法下的评估结果。
本评估项目负责人汇总、分析专业组评估结果和评估技术说明,在此基础上,对于市场法和成本法下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后,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最终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送交内部审核。
(六)内部审核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公司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最终完成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委托人。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设所有待评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二)一般性假设
1、法律法规政策稳定假设:
国家对产权持有者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
2、经济环境稳定假设:
是假定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假设:
是假定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瑕疵假设:
是假定委估船舶无权属瑕疵事项,或存在的权属瑕疵事项已全部揭示。
(三)特殊性假设
企业资产状况假设如下:
1、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等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已披露情况外,产权持有者所拥有的资产按既定用途、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率继续使用;
3、本次评估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成本费用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4、假设“粤江城渔96013”渔船能够正常使用。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
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1、市场法评估结果
通过市场法测算出评估对象船舶含税评估价值为5,500,000.00元。
2、成本法评估结果
通过成本法测算出评估对象船舶含税评估价值为5,590,000.00元。
(二)评估结果的分析及运用
通过市场法测算出评估对象船舶含税评估价值5,500,000.00元与通过成本法测算出评估对象船舶含税评估价值5,590,000.00元的差额为90,000.00元,市场法评估结果比成本法评估结果少1.64%。
由于相比成本法,市场法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类似船舶拍卖成交价格进行比较得出评估价值,市场法方法直接,说服力更强,因此,我们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三)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及评估所得,在前述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下,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
郑有献所有的“粤江城渔96013”渔船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16日的评估价值为¥5,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船舶评估结果明细表如下:
船舶评估结果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16日
船舶所有人:
郑有献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船舶名称
船舶类型
船籍港
总吨位
净吨位
主机总功率
建造完工日期
评估值
1
“粤江城渔96013”渔船
桁拖渔船
江城
339
118
330KW
2017年4月5日
5,500,000.00
注:
委估船舶处于法院扣押停用状态。
(四)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19年5月16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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