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纪发勤廉双优文件.docx
- 文档编号:10042903
- 上传时间:2023-02-08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96KB
西纪发勤廉双优文件.docx
《西纪发勤廉双优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纪发勤廉双优文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西纪发勤廉双优文件
西纪发〔2009〕6号
中共西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西昌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省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市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省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川纪发〔2009〕6号)及凉纪发〔2009〕13号文件要求,我市黄水乡、阿七乡、荞地乡被市委列为开展争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争当“勤廉双优”基层党员干部活动试点单位。
为搞好我市“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全市实际,紧紧围绕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和推进“五个加速”,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和“保增提速、爬坡上行、加快发展”首要任务,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勤政建设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践行州委“五个特别”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新时期基层工作实际,为实现我市推进“五个加速”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工作目标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努力实现四个目标。
(一)乡(镇)、村两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五个加速”、保持勤政廉洁上形成新共识。
(二)在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突破。
(三)在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务实管用、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基层工作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
(四)在树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方面有新形象。
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使“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
紧密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
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特别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跨越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认真总结新经验、分析新情况、增添新举措、健全新机制。
(三)贯彻群众路线。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贴心解决群众困难,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取得的实效。
(四)正面教育为主。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四、“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工作措施
黄水乡、阿七乡、荞地乡要结合试点工作的各个阶段和重点环节来组织和实施,扎实推进“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开展。
(一)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重要精神和必读书目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学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学习王瑛同志等先进典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在学习培训基础上,由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同时,要通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进一步强化加快发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保增提速、爬坡上行意识,努力在坚持科学发展、应对当前形势、推进“五个加速”、勤政廉洁、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按照分析检查阶段的要求,乡、村两级领导班子要结合自身实际,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四个目标和“六查六看”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和检查,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在分析检查的基础上,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要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情况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检查、深入剖析。
(三)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阶段要求,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针对查摆出来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加以解决,确保解决问题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并接受群众监督,纳入群众评议。
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六要六不要”和“十不准”要求,健全完善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组织领导
黄水乡、阿七乡、荞地乡要把“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和“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省委、州委统一部署要求,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纳入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统筹部署,结合实际研制具体实施方案,3个试点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活动落实。
要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勤廉双优”争创活动落到实处。
(二)求真务实,探索创新。
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实践特色,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因地制宜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形成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意义的成功做法和实践经验。
试点乡要发挥首创精神,按照《西昌市“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搞好争创活动,突出本地特色。
(三)统筹安排,强化宣传。
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勤廉双优”争创活动,重点宣传试点单位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勤廉双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良好氛围。
试点工作结束时,黄水乡、阿七乡、荞地乡要有工作小结,以及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西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西昌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日
主题词:
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勤廉双优实施方案
中共西昌市纪委办公室2009年5月日印
(共印份)
西昌市“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
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先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抢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在全省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凉纪发〔2009〕13号)和《中共西昌市纪委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西纪发[2009]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党组织,是指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支部。
本办法所称基层干部,是指全市各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
第三条考核评价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坚持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绩效评价相结合原则;坚持组织考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原则;坚持考用结合,重在激励原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标准
第四条“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评价标准
(一)“勤廉双优”乡镇(街道)党(工)委评价标准
1.运行机制好(10分)。
(1)有科学合理、务实管用、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干部实绩考核、改善民生评价、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制度机制,且运行规范(5分);
(2)政令畅通,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年内未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3分);(3)党务、政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规范化(2分)。
2.工作业绩好(50分)。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无违规新增债务上项目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5分);
(2)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乡镇在全市分类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3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排名前10位;村级组织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分别排名前3位的。
(40分);(3)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生工程等方面无“一票否决”情况(5分)。
3.团结协作好(10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分);
(2)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2分);(3)坚持实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切实整改落实到位(2分);(4)班子各成员服从大局,尽职尽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班子和谐无内耗(2分)。
4.廉洁自律好(10分)。
(1)严格执行《西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乡镇(街道)机关的党员干部能严格遵循《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无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4分);
(2)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乡财市管”等财经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使用、兑付各类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分);(3)无违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规定以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1分);(4)严格执行乡镇伙食团制度,乡镇(街道)机关年内公务消费总额未超出规定或要求的标准(2分)。
5.群众反映好(15分)。
(1)群众信访举报总量在全市乡镇(街道)排名后5位(3分);
(2)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诉求办结率达98%以上(10分);(3)在年终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2分)。
(二)“勤廉双优”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评价标准
1.运行机制好(20分)。
(1)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大决策部署和阶段性工作安排(5分);
(2)对村级事务重大事项,按规定流程进行民主决策(5分);(3)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制度,实现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5分);(4)按时、按规定做好党务、政务、村(社区)事务、财务公开,回答群众的点题询问(5分)。
2.工作业绩好(40分)。
(1)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兴办公益事业,带领农民群众不断增加收入,本村村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街道)的平均水平(15分);
(2)圆满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在村(社区)党支部排名前3位(20分);(3)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生工程等方面无“一票否决”情况(5分)。
3.团结协作好(10分)。
(1)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2分);
(2)班子各成员服从大局,尽职尽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班子和谐无内耗(8分)。
4.廉洁自律好(10分)。
(1)严格执行《西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本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能严格遵循《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两委”班子成员中无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3分);
(2)积极支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和党风廉政宣教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诉求代理员的工作(3分);(3)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使用、兑付各类强农惠农补助补贴,年内无一起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2分);(4)严格执行村级公务接待制度(2分)。
5.群众反映好(20分)。
(1)群众信访举报总量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排名后3位(8分);
(2)在年终对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12分)。
第五条“勤廉双优”基层党员干部评价标准
(一)“勤廉双优”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评价标准
1.思想素质强(10分)。
(1)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保持政令畅通(3分);
(2)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所从事的工作(2分);(3)自觉践行州委“五个特别”要求;(2分);(4)奉公守法,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参与各类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3分)。
2.群众意识强(10分)。
(1)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吸纳群众智慧,真诚接受群众监督(3分);
(2)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无向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5分);(3)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受群众好评(2分)。
3.工作能力强(50分)。
(1)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优质高效(40分);
(2)勇于创新,大胆开拓,善于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10分)。
4.团结协作强(10分)。
(1)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坚持“分工不分家”,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2分);
(2)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接受不同的意见,不闹无原则的纠纷,不搞有损团结的内耗(3分);(3)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5分)。
5.廉洁自律强(10分)。
(1)严格执行《西昌市乡镇、基层站所及农村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3分);
(1)对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两年内不超过3件(3分);
(1)连续两年未受到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4分)。
(二)“勤廉双优”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评价标准
1.思想素质强(10分)。
(1)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保持政令畅通(2分);
(2)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所从事的工作(2分);(3)无私无畏,安心本职,有干事兴业的激情和改革创新的勇气(2分);(4)奉公守法,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参与各类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4分)。
2.群众意识强(20分)。
(1)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无扣减、滞留、挪用强农惠农各类补助补贴行为(5分);
(2)严格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分);(3)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受群众好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分);(4)积极帮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本村(社区)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10分)。
3.工作能力强(40分)。
(1)善于将党委、政府的要求与本村(社区)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5分);
(2)带领群众不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本村(社区)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街道)的平均水平(25分);(3)在年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中,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10分)。
4.团结协作强(10分)。
(1)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坚持“分工不分家”,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2分);
(2)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接受不同的意见,不闹无原则的纠纷,不搞有损团结的内耗(3分);(3)与村民群众之间无纠纷(5分)。
5.廉洁自律强(10分)。
(1)能严格执行中央“六要六不要”、省委“十不准”和《西昌市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等规章制度,能主动接受农村党风政风监督员等的监督(2分);
(2)对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两年内不超过3件(3分);(3)连续两年未受到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5分)。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
第六条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考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及村(社区)组干部的考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委托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
“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评选对象通过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考察座谈、综合评分等环节产生;“勤廉双优”基层干部评选对象通过民主推荐、考察座谈、综合评分等环节产生。
第七条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对象为乡镇(街道)党(工)委、民主推荐对象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会议的人员:
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辖区内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站(所)负责人等。
乡镇总人数在2万人以上的,参会人数不少于60人;总人数在2万人以下的,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参会人数的30%。
民主测评对象为村(社区)党支部、民主推荐对象为村(社区)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
参加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会议的人员为:
村(居)组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宣教员,群众诉求代理员,党员、群众代表等,人数不少于50人。
民主推荐乡镇(街道)一般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人员:
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站(所)负责人等,人数不少于50人。
第八条查阅资料:
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考评对象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需要查阅以下资料,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考核量化打分。
(1)领导机构建立和职责分工情况,年初工作安排、年中工作检查督促、年终工作总结情况,人、财、物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记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班子成员对一般干部廉政谈话记录。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及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情况。
(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惠民行动”落实情况,党务、政务、基层站所办事公开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6)班子成员民情日记记载情况。
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考评对象为村(居)党支部的,需要查阅以下资料,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考核量化打分。
(1)村(居)两委班子职责分工情况,会议记录,工作制度,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2)村(居)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记录,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组干部廉政谈话情况。
(3)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4)“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执行情况,村务公开情况,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情况,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情况。
(6)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
第九条考察座谈:
(一)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的考察座谈:
1.考察座谈人员:
考察座谈对象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考察座谈人员为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站(所)负责人等,人数不少于15人。
考察座谈对象为村(居)党支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考察座谈人员为村(居)干部、村(居)民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宣教员、群众诉求代理员、党员群众代表等,人数不少于10人。
2.考察座谈内容: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和群众诉求解决情况。
(二)创“勤廉双优”基层干部的考察座谈:
1.考察座谈对象:
考察座谈对象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座谈对象为乡镇(街道)一般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座谈对象为村(居)组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乡镇(街道)对村(居)综合目标考核、村(居)民主推荐情况确定。
2.考察座谈人员:
考察座谈对象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座谈人员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和站(所)负责人等,人数不少于15人。
考察座谈对象为乡镇(街道)一般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考察座谈人员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人数不少于10人。
考察座谈对象为村(居)组干部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考察座谈人员为村(居)组干部、党风政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宣教员、群众诉求代理员、党员群众代表、联系村(居)的乡镇(街道)干部等,人数不少于10人。
3.考察座谈内容:
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条综合评分。
对照“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标准,结合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查阅资料、考察座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考核组对所负责的考核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的考核组对所负责的考核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第四章评选表彰
第十一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的考评组,将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定的创“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综合评分排名前2位的相关资料,于考评后3日内报送市纪委,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分排前5位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初审后,一并征求计生、综治、安全生产、信访等部门的意见,提出“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拟表彰对象。
第十二条对拟表彰对象,在西昌电视台上公示7天。
第十三条拟表彰对象公示无异意的,报市委研究审定后进行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9年起试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纪发勤廉双优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