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TAC皮衣标准文本中国纺织杂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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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TAC皮衣标准文本中国纺织杂志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
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
标准工作组
2018年11月
一、工作概况
(一)产品和行业发展情况
皮衣是采用动物皮经过特定工艺加工成的皮革做成的衣服,主要作用是防寒,皮衣采用的制作原料有牛皮、羊皮、鹿皮等。
就质地来讲牛皮表皮较薄,且毛不稠密,毛根陷入不深,皮向、脂腺、汗腺不发达,一般都用来作皮鞋和皮包用。
绵羊皮毛束的脂腺、汗腺较繁多,制成成品后特别松软,延伸性大,手感像丝绒一样,但强度低,容易烂,御寒能力也差,多用做时装性皮革服装,山羊皮与绵羊皮相似柔软弹性好,纤维组织较坚实,皮面凹凸纹清晰、细致、真皮感强,结实耐用,很多皮服均采用山羊皮制作。
近几年,随着科技水平的日益发达,市场上出现了许多人造皮革,我们俗称为“PU"面料做成的衣服,它的出现因其低廉的价格对皮服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使得整个皮服市场销量在逐年减少,纵观整个皮服消费人群,反倒有两类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量在逐年增加,一类是行业性特别明显的消费者,如:
武警、公安、民航、机场、地矿等行业,他们因为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现场多在户外,风大、寒冷)多年来一直青睐于保暖、透气、耐用的高保暖性皮服;另一类是对我国历代飞行皮服特别钟爱的军旅爱好者和摩托车用户,59式飞行皮服既是摩托车骑行装备又可以作为收藏品,便装的02式飞行皮服也是很多喜爱户外运动人士最爱。
这些功能性行业皮服的销量呈逐年上升状态。
在世界崇尚自然、绿色消费的浪潮下,各国都在积极开发生产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人体健康的皮服产品,21世纪世界经济的主旋律是绿色生态经济。
在这一前提下,中国皮革服装业在国际大市场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对当前我国的国情和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迫切要求我国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污染、同国际化接轨。
皮服的原材料皮革行业是产生污染较大的行业之一,近些年,皮革行业发展迅速,制革企业加大了生产现场的改造、设备的更新以及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力度,开发了多种环保型服装用皮革。
皮服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质量、环境、能源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将其纳入自己的企业标准。
企业对原材料及皮服成品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有效控制,皮革中的六价铬、禁用偶氮染料、五氯苯酚和游离甲醛超标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企业特别注意有毒有害物质在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皮服中的量。
(二)标准情况
目前皮服产品执行QB/T1615《皮革服装》标准,标准对产品的规格、号型、外观质量、皮革物理和机械实验、撕裂力的测定和皮革色牢度的测定进行了规定。
这些也是皮服产品使用的基本要求,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企业对现有工艺的不断改进,皮衣所采用的新型环保型皮革逐渐占领市场。
绿色产品不仅以使用性能作为其评价的指标,还应考虑产品全生命周期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对环境的影响等。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系列标准从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产品属性四方面来规定产品的评价指标,标准编制依据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引入LCA方法,通过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量化模型,对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供应链、产品使用等各个阶段进行产品生命周期评价。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标准将引领行业绿色生产,通过评价绿色产品引导绿色消费,有助于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三)任务来源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研制任务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产业部提出,标准编制计划号为201803-CNTAC004,由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安徽银河皮革有限公司、北京生态设计与绿色制造促进会共同起草。
(四)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10月标准编制计划下达后,北京生态设计与绿色制造促进会组织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由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为组长单位,负责主要起草工作。
2018年10月至11月工作组对国内外皮服产品和加工技术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广泛搜集相关标准和国内外技术资料,进行研究分析、资料查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试验验证完成《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标准草稿。
2018年11月7日工作组对标准草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工作组通过网站公示等形式就征求意见稿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对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2018年12月工作组根据意见处理汇总表,对涉及指标变更的意见进行了研究,经工作组研讨后,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等相关文件的编写工作。
二、标准的制定原则
本标准以GB/T1.1为编制原则,以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指导;标准编制满足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要求,在试验验证和生产实践基础上制定标准指标,以达到绿色制造的目标;标准系列化的原则;与其他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三、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一)标准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服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标准适用于皮服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
(二)参考文献和资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和测定
GB/T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19942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20400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GB/T22807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22808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24101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30486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QB/T3812.6皮革撕裂力的测定
(三)基本要求
基本指标要求是对企业在加工工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污染物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根据GB/T32161-2015《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及国家生态设计、绿色发展方面的相关要求,结合目前我国皮服产业实际情况,对参与评价的绿色设计产品提出以下要求:
1、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0486的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近三年应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2、生产企业宜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和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3、生产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和GB/T28001分别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制度。
4、生产企业应按照 GB17167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按照 GB24789标准配备水计量器具。
5、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有毒有害染料、助剂等物质。
6、生产企业宜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质量、环境、能源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7、产品质量应符合对应的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8、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18401的规定。
(四)评价指标要求
根据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及有关要求,皮服产品的评价指标应从产品全生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的角度进行选取,包括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环境属性、产品属性指标,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保的目的。
评价指标设计主要考虑以现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判定依据,根据产品和行业特点,以评价筛选生态设计产品为目的,经过测试及征询行业专家、生产厂商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指标基准值。
标准组多次召开讨论会,对指标设计形成如下意见:
1、根据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要求,设置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
2、在满足现有国家标准要求及行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选取指标和基准值,指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体现该标准制定的意义。
3、在广泛调研同行业该类指标值的基础上,确定指标基准值,以选取当前国内20%该类产品达到该基准值要求为取值原则。
根据上述指标制定原则和依据制定皮服产品评价指标,指标单位、指标方向、基准值、判定依据、所属阶段见表1。
表1 皮服产品的评价指标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准值
判定依据
所属阶段
资源属性
染化料要求
禁用致癌、致敏和其它有害染料
按GB19601和GB/T24101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原材料获取
原皮浸水单位产品取水量(L/㎡)
≤40
按照A.1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脱毛单位产品取水量(L/㎡)
≤30
按照A.1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脱脂、漂洗废水的重复利用率
≥98%
按照A.2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能源属性
鞣制单位产品综合电耗
(kgce/㎡)
≤0.02
按GB/T2589要求和A.3计算,并提供能耗证明。
产品生产
缝纫单位产品综合电耗(kgce/套)
≤0.5
环境属性
原皮浸水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t/t)
≤3
按照A.4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脱脂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t/t)
≤4
按照A.4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脱灰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t/t)
≤2.5
按照A.4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鞣制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t/t)
≤0.1
按照A.4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固体废弃物
不外排环境,自主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生产
产品属性
五氯苯酚限量(mg/kg)
≤0.5
按GB/T22808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
六价铬含量(mg/kg)
≤1.0
按GB/T22807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
游离甲醛限量
应符合GB20400要求
按GB/T19941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限量
应符合GB20400要求
按GB/T19942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
抗撕裂强度(N/mm)
≥35
按QB/T3812.6标准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产品使用
(五)评价指标制定说明
1、染化料要求
胚皮染色过程中应严格遵循GB19601和GB/T24101的相关要求,禁止23种致癌、致敏的有害芳香胺的燃料。
2、单位产品取水量
产品鲜皮浸水、脱毛过程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新鲜水,用水方式为水塔供水,原皮在浸水过程中皮重与水重量的液要求在1:
20至1:
40之间即可,过多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过少无法达到原皮浸水浸透的回鲜效果;原皮在脱灰过程中,由于原皮已脱毛,所以灰皮皮重与水重量的液比在1:
15至1:
25之间即可,过多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过少无法达到脱灰除净的效果。
故将两个过程的单位产品取水量作为本标准资源属性的指标,该指标的设置是为了鼓励企业合理控制用水量,尽量循环使用工业用水,减少工业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实际监测情况,原皮浸水单位产品取水量≤40L/㎡,脱毛单位产品取水量≤30L/㎡。
3、水的重复利用率
制革过程中,鲜皮预清洗和鞣制会消耗大量新鲜水,原皮在第一次脱脂过程中,水中的脱脂剂成份不能被完全消耗,固漂洗过的废水可以用作做下批次原皮浸水。
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在预清洗和鞣制过程中采用回用水技术,企业建有中水回收系统,脱脂、漂洗时回用污水处理站排放的达标废水,配合少量新鲜水一起使用以达到节水的目的。
脱脂、漂洗时水的重复利用率可达到98%以上。
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能源消耗主要产生在皮革加工和皮服的生产阶段,所消耗的能源为电能,根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数据,按照GB/T2589计算综合能耗,鞣制过程单位产品综合电耗≤0.02kgce/㎡,缝纫单位产品综合电耗≤0.5kgce/套。
5、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
制革工艺废水主要产生在原皮浸水、脱脂、脱毛、鞣制等工序,废水中含有较高的COD和氨氮,氨氮超标废水排入水体,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影响生态平衡等危害;COD超标污水排入河流、大海等水体,容易破坏环境和生物群落的生态平衡,引起水质恶化、水体变黑发臭等。
根据国家皮革行业废水执行的GB30486《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COD:
0~200mg/L,氨氮0~30mg/L。
目前部分皮服企业通过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使产品的环境属性得以改善。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原皮浸水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3t/t、脱脂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4t/t、脱毛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2.5t/t、鞣制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0.1t/t。
6、固体废弃物
皮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是皮革下脚料,通常企业对下脚料进行回收,主要用于:
1、将大块服装革下脚料拼接制作成手套;2、将更碎、更小的服装革下脚料回收制成再生皮革;3、将大块毛羊皮的下脚料拼接制作成小工艺品等,以达到物尽其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本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外排环境,自主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7、五氯苯酚
五氯苯酚(PCP)是一种重要的防腐剂,它能阻止真菌的生长、抑制细菌的腐蚀作用。
五氯苯酚是一种看不到、摸不到的物质,也是制革时需要添加的一种成分,起防腐蚀的作用,在防腐工艺之后若处理得不完全,就会残留在皮革制品当中,皮革制成皮服后,有害物质总量基本不会减少,这给人们的生活、身体带来危害。
人体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可引起头痛、疲倦、眼睛、粘膜及皮肤的刺激症状、神经痛、多汗、呼吸困难、发绀、肝、肾损害等。
五氯苯酚属中等毒性,中毒后因交热和心力衰竭可引起死亡。
皮肤接触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德国政府已设立法例规定产品含有五氯苯酚(PCP)的成份不得高于5PPM(mg/kg),这条例应用于各种曾受PCP及PCP化合物处理过的产品,包括皮革制品,所有出口到德国市场出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上述指标。
中国的生态纺织标准和国际生态纺织协会的oeko-tex标准均对纺织品中的PCP残留量规定了不得超过0.5mg/kg。
经测试,样品可达到这一指标。
8、六价铬含量
在制革行业中,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鞣革方法,铬对鞣制皮革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可以使皮革柔软富有弹性,因此是必不可少的一种鞣剂。
铬鞣剂因为其鞣革性能优良、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世界上超过80%的皮革是铬鞣的。
铬有两种价态存在,分别为三价铬和六价铬。
三价铬对人没有危害,但在一定的情况下被氧化后产生的六价铬却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致癌物。
六价铬的产生主要与工艺技术有关,加之制革的过程中使用了还原不彻底的铬粉以及着色时使用了铬酸盐颜料等六价铬的材料,使得皮革中不可避免的残留了一定量的六价铬,另外,皮革加工过程中的高pH值浴液、高温加热、紫外线照射及为赋予皮革柔软丰满的手感而加入的含有不饱和键的加脂剂等因素的影响,会导致皮革中的三价铬向六价铬转变,甚至于加快其转变速度。
六价铬是有毒物质,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对皮肤有强烈的损伤作用。
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绿色消费的呼声日益强烈,世界各国对皮革中的有害物质的检出限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欧洲一些国家的皮革制造商(如意大利、西班牙)在铬处理方面做得比较好,虽然他们也会用到含铬的鞣剂,但在具体的工艺操作上控制得比较好,几乎检测不到六价铬。
据了解,欧盟等西方国家对我国所出口的天然皮革及其制品中六价铬含量进行严格控制,2017年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皮革中六价铬含量的检测标准进行了更新,发布ISO17075-1:
2017和ISO17075-2:
2017,替代了之前的ISO17075:
2007。
新标准分为两部分,分别描述了采用比色法和色谱法测定皮革中六价铬含量的方法和程序,对皮革中六价铬的含量可限定在3mg/kg以内。
为确定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起草单位会同上下游企业,选取不同批次的皮革、服装,从市场上购买皮革服装,经测试,所有样品六价铬含量均不高于3mg/kg,其中35%的产品六价铬含量在1.0mg/kg以内。
9、游离甲醛
甲醛在室温下是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醇和醚等有机溶剂,在空气中含量达一定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在生产的过程中,有一小部分的甲醛没有参加反应,就变成了游离甲醛。
甲醛是公认的变态反应原,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
长期接触低浓度的甲醛时,会引起呼吸道疾病,浓度较高时,甲醛分子与蛋白质分子发生交联、凝固,从而引起人体免疫力下降,严重者还会引起细胞核基因突变、DNA蛋白质交联和DNA与单键交联及抵制DNA损伤的修复等。
鞣制皮革时常用甲醛作为防腐剂和脱臭剂,鞣制时所使用的合成单宁,游离甲醛含量较高。
甲醛是制备合成单宁的一种原材料,它是一种反应活性很高的物质,如果它与其他组分未完全发生反应,那么在最终产品中就会有游离甲醛。
除了鞣剂与复鞣剂会对毛皮中甲醛含量产生影响之外,含醛加脂剂、改性蛋白填料等化工材料在储藏和使用过程中也会因为温度、pH、水分的影响发生结构降解而缓慢释放出游离的甲醛,增加毛皮中甲醛含量。
毛皮及其制品是我国传统出口产品,我国毛皮资源量在世界上占主导地位。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及绿色消费意识的增强,许多国家对毛皮产品中的甲醛限量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为了避免毛皮制品中甲醛对人体的危害和进出口时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我们需严格控制毛皮中的甲醛的含量。
企业通过研究,在工艺中添加无机甲醛清除剂,可以有效清除游离甲醛,2017年检测报告中,服装用皮革游离甲醛的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我国GB20400《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标准对游离甲醛限量的要求与欧盟、日本、美国禁用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是一致的,标准规定按照GB/T19941《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进行检测,婴幼儿用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大于20mg/kg;直接接触皮服的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大于75mg/kg;非直接接触皮服的产品游离甲醛含量不大于300mg/kg。
本标准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和行业情况,要求皮服中的游离甲醛含量应符合GB20400的要求。
10、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合成染料。
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的统称为偶氮染料,其中偶氮基常与一个芳香环系统相连构成一个轭体系而作为染料的发色体。
偶氮染料在一定条件下,可分解还原出具有致癌性的20多种芳香胺类,这种染料在与人体长期接触的过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然后与人体正常新陈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起来,发生还原反应。
在特殊条件下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经过活化作用而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恶性肿瘤物质,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盂癌等恶性疾病。
除了伤害人体健康之外,在生产“禁用偶氮染料”的过程中还会大量排污,由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已经严令禁止使用这种染料。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标准规定皮革中的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应符合GB20400《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标准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与欧盟、日本、美国禁用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是一致的。
GB20400标准规定了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有害化学物质限量和检测方法,并将皮革和毛皮产品分为三类,一是A类产品,即婴幼儿用品,指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皮革和毛皮产品;二是B类产品,即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指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和毛皮产品;三是C类产品,即非真接触皮肤的产品,指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皮革和毛皮产品。
GB20400标准规定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限量为30mg/kg,并列明产品中禁止含有的在还原条件下可分解出的23种芳香胺的偶氮料。
为确定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起草单位会同上下游企业,选取不同批次的皮革和服装进行测试,皮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企业使用不含偶氮致癌物的染料,使用转鼓染色,成品符合标准要求,且使用寿命周期较长,报废后可回收利用,并可在自然界降解,对自然环境影响基本无影响。
11、抗撕裂强度
皮革的撕裂强度是一个很重要的质量指标,它是指皮革在外力作用下的耐撕裂强度,它决定了皮革服装在经过缝纫后的穿着过程中是否容易撕裂,多年来大多数皮革服装使用的撕裂强度在12.3N/mm至15.3N/mm之间(QB/T2711-2005),随着现代制作工艺的不断改进,皮革的抗撕裂强度也在不断加大,通过对样品的测试,本标准要求皮服的抗撕裂强度≥35N/mm。
(六)评价方法和流程
1、评价方法
生产企业可按照标准4.1和4.2要求开展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
产品满足以下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可称为生态(绿色)设计产品,产品可按照GB/T32162粘贴标识。
满足4.1和4.2要求;
按照本标准第5章要求提供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按照GB/T32162粘贴标识的产品在以各种形式进行相关信息自我声明时,声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4.1和4.2的要求并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验证说明材料。
2、流程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流程见图1。
图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流程
四、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是一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标准的研制过程坚持着眼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产业基础等因素,兼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特性,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原则,标准实施后将起到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作用,标准的使用和采信能够使全社会共享绿色发展的成果。
五、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统一构建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以绿色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意见同时指出,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皮服》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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