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市南区纪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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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市南区纪委
2019年度市南区纪委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南区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检机关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监委和区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直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由区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决议命令情况。
(三)检查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以及区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其他规定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直各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由区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批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出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六)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
(七)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拟定我区党纪、政纪规定。
(八)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监督党风廉政建设。
(九)负责提出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的人选并会同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考核、审查工作及其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机关下设13个职能室、3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办公室、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预防腐败室、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共青岛市市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组、中共青岛市市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组、中共青岛市市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组。
)
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第四巡察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纪委部门预算包括:
区纪委本级预算。
纳入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区纪委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为176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66.5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支出预算为1766.53元,其中,人员支出1102.58万元,占62.41%;公用支出282.95万元,占16.02%,项目支出381万元,占21.57%。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76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66.5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766.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2.58万元,占62.41%;公用支出282.95万元,占16.02%,项目支出381万元,占21.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66.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86万元,增长14.07%。
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案数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6.5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7.86万元,增长14.07%。
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案数量增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6.5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7.86万元,增长14.07%。
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案数量增加。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5.25万元,占85.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1万元,占9.53%;住房保障(类)支出82.97万元,占4.70%。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1(款)01(项)1134.25万元,比上年增加74.29万元,增加7.01%,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多,办案数量增多。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11(款)99(项)381万元,比上年增加81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留置办案投入加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120.22万元,比上年增加8.57万元,增加7.6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多。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48.09万元,比上年增加48.0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收支科目变动调整。
3.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82.97万元,比上年增加5.91万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多。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既无收入也无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76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2.5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2.95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项目经费381万元,主要包括:
网络通讯及宣传、办公场所建设及车辆更新、办案及5号楼谈话经费。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3.16万元,比2018年增加9.45万元,增加68.93%。
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
单位因公出国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比2018年增加8.64万元,增加75%,主要用于: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增加0.81万元,增加36.9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交流增多。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95万元,比2018年增加80.41万元,增加39.7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办案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7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4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及建筑物共计0万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区纪委未涉及公开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
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
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区**局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
**(项)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款)
**(项)
……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款)
**(项)
……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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