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项经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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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项经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会议专项经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会议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单位: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管部门: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摘要
一、项目名称:
会议专项经费项目
二、项目金额:
45万
三、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准则
权重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投入
12
10
良
过程
28
27.5
优
产出
27
22
良
效果
33
32.5
优
综合绩效
100
92
优
五、主要评价方法概述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选择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分析,与此同时,我们收集了大量项目实施单位的各种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一)比较法。
是指通过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实施效果的对比,综合分析其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小组根据收集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专项经费”项目资料和前往实地观察,了解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申报时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小组对实施单位人员进行访谈,同时对其辖区内相关社区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专项经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相关证据,为绩效分析结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统计计算法。
是指采用各种专业(或专门)指标的计算方法,通过收集项目实施的相关数据,采用统计或核算等方式进行计算实际完成或达到的结果,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小组根据相关文件依据,设计符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采集数据依据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分析,并根据计算结果分析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实地考察。
是指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考察,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小组将前往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资料的收集,并向相关人才核实项目实际情况,与收集的资料进行验证核对,并拍照留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概述
(一)项目立项不够规范,未设立绩效目标、绩效指标。
项目单位提交的2018年“人大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申报表内容不够全面,其中未明确项目目标,未设立相应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无法对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及评价工作。
(二)会议纪要内容完整性有待提高。
会议开展后,项目实施单位仅真实记录了会议上分组活动代表的发言并重点记录了会议讨论结果,但并未对主席团的会议内容进行记录,会议记录不全面。
(三)资金使用率较低。
评价小组在项目评价过程中了解到,资金使用率仅为68.13%,且项目预算文本内容不具体,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七、管理建议概述
(一)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提高预算文本编制的合理性。
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对本年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分解,并结合项目历史完成情况,编制客观可行的预算文本初稿,由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提高预算文本的科学性。
(二)完善项目会议记录。
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仅应对代表团分团会议进行记录,也应对主席团会议进行记录;同时,加强项目会议档案资料管理,保证项目质量的可控性。
(三)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关注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的日常控制与监督,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力度,实现对项目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摘要
前言1
一、项目基本情况2
(一)项目概况2
(二)项目绩效目标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4
(一)绩效评价目的4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5
(三)绩效评价框架6
(四)证据收集方式16
(五)关于评价局限性的说明16
三、绩效分析17
(一)项目投入(12分)17
(二)项目过程(28分)18
(三)项目产出(27分)21
(四)项目效果(33分)23
四、评价结论25
(一)评分结果25
(二)主要结论2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6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26
(二)存在的问题27
(三)建议27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28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28
(二)关于评价局限性的说明28
附件:
29
前言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转换,财政支出规模持续扩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预期效益是否达到目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否有效地履行、财政支出责任是否得到真正落实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必须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
为贯彻落实我国财政部绩效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规定,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北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的通知(鄂财函[2014]376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武政[2013]95号)、市财政局印发《武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年)》(武财绩[2014]218号)等,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我省绩效评价体系和制度已步入常态。
武昌区颁布的《武昌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为此次“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指导,确保了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1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1.2项目所属领域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1.3项目性质与特点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1.4项目立项时所属领域状况
2018年,武昌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武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武昌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做出新贡献。
2.基准日及评价历时
2.1评价基准日:
2018年12月31日
3.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
(2)项目实施周期与地点:
2018年;武昌区
(3)项目主要内容:
召开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针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报告做出决议和审查,开展区干部选举工作。
(4)项目完成概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已召开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四次会议,针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报告做出了决议和审查,并开展了选举工作。
4.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概况:
“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为45万元,项目资金均为区级财政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概况:
“会议经费项目”实际支出30.6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立项设定绩效目标
开展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四次会议工作,针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报告做出决议和审查,开展选举工作。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已召开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四次会议,针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报告做出了决议和审查,并开展了选举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武昌区人大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根据武昌区人大的总体部署进行此绩效评价工作;同时也可在实践中检验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绩效评价的制度建设。
此外,本次绩效评价还力争实现以下目的:
1、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定性及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对本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通过绩效评价为合理分配资金、优化支出提供依据,也为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供决策依据。
3、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前一年度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加强“会议专项经费”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资金效益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将来的会议专项经费项目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内容
首先,查阅项目的相关文件。
通过查阅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项经费”项目单位的项目资料,结合《武昌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充分熟悉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活动等信息,这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后续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奠定了基础。
其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设定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构成,定性定量指标相结合,量化程度较高。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针对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设计了多个个性化指标,包括会议完成率、决议及审查报告事项完成率、会议记录完善度等。
第三,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项目小组与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最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对象、依据、评价方法、评分办法、实施步骤、评价人员及分工等。
实施方案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进一步细化,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为了保证得出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结果,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门的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表、访谈大纲和资料清单,帮助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报告后期对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表和访谈记录等进行分析汇总。
2、组织实施过程内容
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首先收集实施单位的项目有关材料,前往项目实施地,通过现场评价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开展现场核查,核实项目是否实施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是否良好,并进行拍照留痕;对收集的证据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3、分析评价工作内容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调查问卷、基础数据表、访谈大纲和资料清单后期对调查情况、基础数据、访谈记录分析后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纳入已确定的各项指标临界区间进行比较,确定绩效评价等级(优、良、中、差)。
最后,对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及评价结果、评价等级、经验及做法、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
(三)绩效评价框架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经济性原则。
(1)相关性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如宣传范围及力度、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
(2)重要性原则。
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如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考评结果。
(3)可比性原则。
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如到位及时率、资金使用率等指标按照可比性原则制定。
(4)系统性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能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评价依据
(1)项目行为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法律、法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②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③《武昌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3)项目财务资料依据
①《武昌区财政局关于武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②财务凭证及支出明细表
(4)基础数据、资料依据
①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四次会议日程(草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③武汉市武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记录本(第一团-第六团)
④关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
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依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结合会议专项经费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
“投入”权重12分,下设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主要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下设4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过程”权重28分,下设二级指标“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主要评价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下设9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产出”权重27分,下设二级指标“项目产出”,主要评价项目各项数量产出和质量产出的实现程度以及资金使用率,下设6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效果”权重33分,下设二级指标“项目效果”,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整体满意度,下设6个三级指标具体评价。
具体指标的分布情况、权重、指标解释、指标说明如下表所示:
指标名称(权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项目立项(6)
项目立项规范性(3)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有规划,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是否按管理办法和分配办法分配资金。
③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④项目执行时是否发生重大调整。
绩效目标合理性(3)
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②目标和指标的设计是否符合目标管理规范;
③根据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的对比考核目标设立的合理性;
④绩效指标是否具有可测性。
资金
落实(6)
资金到位率(3)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计划投入资金:
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到位及时率(3)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
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
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项目
管理(9)
管理制度健全性(3)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总项目:
①是否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如采购制、合同制、台账管理制,人大会议管理制度等。
②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度执行有效性(3)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如采购制、合同制、台账管理制,人大会议管理制度。
②制度执行过程是否留痕。
项目质量可控性(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期初是否制定会议开展计划或议程;
②是否按照会议议程召开会议;
③是否有相关会议记录。
财务
管理(9)
财务制度健全性(3)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资金使用合规性(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如医疗补助、维修(护)费、劳务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用途。
③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3)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和评估认证。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实施(10)
会议决议合规性(4)
项目实施单位各项会议决议和审查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各项决议和审查;
②重要决议、审查事项是否公开公示。
组织机构健全性(3)
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用以反映和考核组织机构的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3)
项目相关档案的保存是否完整,用以考核项目的档案管理合规性。
项目相关资料的保存是否完整、齐全,资料是否有序归档。
项目产出(27)
会议完成率(4)
项目是否按会议议程计划开展各项主席会议和代表团会议,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会议完成率=实际开展的会议数/计划开展会议数*100%
决议及审查报告事项完成率(4)
项目是否按会议计划完成各事项决议和审查报告审议,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决议及审查报告事项完成率=实际决议及审查报告事项/计划决议及审查报告事项*100%
人事任免选举完成率(4)
项目是否按会议计划完成人事任免选举,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人事任免选举完成率=实际完成人事任免选举事项/计划完成人事任免选举事项*100%
会议到会率(5)
项目实施后,实际出席代表数与应出席代表数的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会议到会率=实际出席代表人次/应出席代表人次*100%
会议记录完善度(5)
项目实施后,各项会议相关记录是否记录完善,用以反应和考核项目产出的质量目标实现程度
会议记录完善度=会议记录数量/开展会议的数量*100%
资金使用率(5)
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率=项目实际支出/项目到位资金×100%。
项目效果(33)
会议决议、审查报告公开公示率(4)
项目实施后,各项会议决议、审查报告结果是否公开公示,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
会议决议、审查报告公开公示率=实际公开公示的会议决议、审查报告数/会议讨论的决议、审查报告数*100%
人大会议议案、建议出具情况(6)
项目实施后,大会是否针对特定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
评价要点:
①是否根据武昌区社会民生发展情况提出各项具体问题;
②是否根据各项问题提出具体可实施的意见或建议;
③相关意见或建议具体实施是否落实到各单位。
会议讨论事项覆盖情况(5)
会议讨论事项是否覆盖社会、经济、民生、城市环境发展等方面问题,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
会议讨论事项是否涵盖社会、经济、民生、城市环境发展等方面问题
议案、建议事项办理落实率(4)
项目实施后,各项议案、建议事项是否具体落实,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
议案、建议事项办理落实率=实际办理的议案、建议事项/计划办理的议案、建议事项*100%
社会民生保障程度(6)
项目实施后,教育、医疗、文体、文明卫生、就业、困难帮扶、惠民、安全生产等方面是否得到较大保障,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
教育、医疗、文体、文明卫生、就业、困难帮扶、惠民、安全生产等方面是否得到较大保障。
社会公众满意度(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获取,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整体满意程度。
具体指标目标值、绩效标准、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指标名称(权重)
参考值
(目标值)
绩效标准
评分细则
项目立项(6)
项目立项规范性(3)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1分;
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的,计1分;
项目执行时发生重大调整,有相应调整手续的,计1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3)
项目设定长期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目标和指标的设计符合目标管理规范,计1.5分;
根据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的对比考核目标设立的合理性,绩效指标具有可测性,计1.5分,否则计0分。
资金
落实(6)
资金到位率(3)
100%
计划标准
资金全部到位计3分,资金到位率每降低5%,扣0.5分。
到位及时率(3)
100%
计划标准
资金的到位及时率达到100%计3分,每降低10%,扣0.5分。
项目
管理(9)
管理制度健全性(3)
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合同制、台账管理制,人大会议管理制度等计3分,缺少一项扣1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3)
项目执行遵守项目管理制度,如采购制、合同制、台账管理制,人大会议管理制度。
计3分,未遵守一项扣1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3)
制定会议开展计划或议程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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