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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2012年修订
说明
儋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六月
一、规划调整的背景
(一)前期工作回顾
《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6年开始编制,2009年5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
该规划实施以来,在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儋州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但随着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西部中心城市”等宏观战略的提出,儋州市土地利用形势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现行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鉴于上述情况,儋州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27日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函申请开展规划评估和调整(儋府函[2012]252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回函(琼土环资函[2012]1894号)同意后,市政府立即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
并在2012年12月组织专家对《<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行了评审。
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儋州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向省厅发出《关于申请调整<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函》(儋府函[2013]17号),在取得省厅回函后(琼土环资函[2013]710号),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二)规划调整工作流程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遵循“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经历了组织准备、调查研究、方案编制、协调论证四个阶段。
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儋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共同组成了工作小组,负责规划调整的具体事宜。
1、准备阶段
儋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由市府办、国土环境资源局及其它市直机关领导为成员,负责规划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下设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修编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先后召开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会议、乡镇土地管理所领导、技术人员会议、各部门联络会议等,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
从组织、技术等各方面作好准备,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调查研究阶段
规划修编小组一方面深入全市各部门和各乡镇,收集有关自然、社会经济、部门规划及用地计划等方面的资料;另一方面,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供需预测、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土地利用战略等专题研究。
同时利用“二调”变更成果与规划实施期间各项土地利用台账形成基础数据,为规划调整作好准备。
同时,对于对本次调整需要补划的基本农田,项目组先根据数据库中耕地属性和坡度级,拟定可补划区域,后根据所划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落实补划方案,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方案编制阶段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儋州市土地利用的宏观战略、规划目标、用地结构与布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等重要规划主要内容的调整方案进行详细说明,系统编制规划调整文本、文本说明及成果图件。
4、协调论证阶段
规划调整成果编制完成后,提交儋州市政府审查,政府组织召开部门、乡镇协调会和用地单位论证会,根据各方意见作出必要的补充修改后,形成评审稿,提交专家进行评审。
二、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1.评估前置原则
除法律规定的部分情形外,一般规划调整前必须进行规划评估,评估是规划调整的前提和基础,凡提出规划调整,应先开展规划评估。
2.总量平衡原则
本级规划调整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调整进行统筹平衡。
3.规模控制原则
每次规划调整涉及的指标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的规定比例。
4.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调整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调整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5.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调整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6.优化配置原则
规划调整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其目标应比规划调整前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
7.公众参与原则
适时修改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修改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
8、规划衔接的原则
在规划调整中积极与城镇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等现行规划相衔接,做到各类用地合理布局。
三、各类用地指标变化情况分析
(一)市级指标落实
现行规划中儋州市的主要调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本次规划调整遵循既要保证原规划的落实,又要考虑地方实际发展需要,按照“总量平衡、规模控制”的修改原则,对原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给予充分落实,对预期性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做到与原指标一致。
调整前、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见表3-1。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
原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529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8827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在综合考虑规划期间建设占用、生态退耕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情况,最后拟定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这两项指标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2、园地和林地指标
原规划2020年园地面积不少于70113.00公顷,林地面积不少于89219.00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当地实际和在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以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情况,结合省下达控制指标,拟定规划期园地、林地控制指标分别为98454.91公顷和63527.15公顷。
调整后园地指标增加28341.91公顷、林地指标减少25691.85公顷。
一方面,由于规划基期数据采用了现实性更强的“二调”变更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发生较大变化:
2005年儋州市园地总面积68146.13公顷、林地总面积79445.04公顷,2011年儋州市园地总面积104743.79公顷、林地总面积67693.63公顷,前后对比,园地增加36597.66公顷,林地减少11751.41公顷。
另一方面,原规划指标中林地、园地数量均呈现增加趋势,而实际规划中,由于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林地、园地面积均有减少。
总的来说,调整后园地、林地指标合计比原规划指标增加2650.06公顷,植被覆盖率优于原规划,指标调整方案可行。
表3-1调整前、后规划园地、林地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
公顷
地类
2005年
2020年
增减
2011年
2020年
增减
指标变化情况
园地
68146.14
70113
1966.86
104743.79
98454.91
-6288.88
28341.91
林地
79445.03
89219
9773.97
67693.64
63527.15
-4166.49
-25691.85
合计
147591.17
159332
11740.83
172437.43
161982.06
-10455.37
2650.06
3、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原规划儋州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有: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45067.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9116.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9845.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43.82平方米。
本次调整后,上述4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4、新增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
根据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儋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38454.5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5300.84公顷,本次调整中规划基期数据采用了现实性更强的“二调”变更数据,2011年儋州市建设用地总规模33102.6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3382.92公顷,由于本次规划调整中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均保持不变,由此可计算儋州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原来的6612.48公顷增加至11964.45公顷。
同时,原规划儋州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9210.0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586.00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2586.00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时,严格按照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面积,使用地各项指标均保持原规模,并按照原规划落实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表3-2调整前、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
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公顷)
耕地保有量
105294.00
105294.00
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88827.00
88827.00
0.0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70113.00
98454.91
28341.91
预期性
林地面积
89219.00
63527.15
-25691.85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45067.00
45067.00
0.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9116.00
29116.00
0.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9795.00
19795.00
0.00
预期性
增量指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6612.48
11964.45
5351.9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9210.08
9210.08
0.00
约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586.00
2586.00
0.0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2586.00
2586.00
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243.82
243.82
0.00
约束性
(二)乡(镇)指标分解
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给儋州市的规划指标,全面分析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与远景规划,综合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乡镇的调控指标。
1、农用地调控指标分解
(1)耕地保有量
耕地保有量的分解基于以下三个因素:
1、各乡镇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2、各乡镇农业结构调整情况3、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状况。
通过规划期内各乡镇耕地增、减幅度,直接测算规划期末耕地面积,再经过综合平衡,形成耕地保有量指标分解方案。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于现状儋州市基本农田的构成和分布,依据各乡镇建设项目布局、耕地后备资源补充和耕地占全市比例,将儋州市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分解到乡镇,结合各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并考虑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进行适当调整。
(3)园地指标
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项目布局,占用减少园地、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荒草地开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补充园地数量,综合确定规划目标年各乡镇园地保有量指标。
(4)林地指标
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减少量,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荒草地开发补充、以及生态退耕补充林地数量,综合确定规划目标年各乡镇林地保有量。
2、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分解
(1)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建设项目用地布局补充调查资料,确定规划目标年城区及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村镇建设用地
根据规划目标年全市农村人口(含双栖人口)预测规模,按《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确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确定全市规划期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再根据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和各乡镇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预测规模,将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分解到各乡镇。
(3)交通、水利、旅游及其他建设用地
根据儋州市“十二五”规划,以及交通、旅游、水利、国防等各种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结合补充调查资料,将各类项目落实到规划图上,再将图面数据统计汇总,形成规划目标各乡镇交通、水利、旅游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模。
3、其他用地调控指标
本着生态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对荒草地和水域等暂未利用土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根据外业调查、上图汇总得到规划期内各乡镇建设占用、农业开发减少其他用地面积。
四、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1、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规划调整前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主要是以“二调”2011年变更数据为底图,通过实地调研,调整现行规划中处于建设开发重点区域周边及布局不尽合理且难以保护的地块。
在本次基本农田调减,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是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主要包括:
那大城区的儋州科教文片区,滨海城区的滨海二道两侧和南连接线两侧用地;2是园区扩区,主要包括:
洋浦经济开发区、木棠工业园区、王五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园区;3是旅游项目建设,主要包括:
热带苗木花卉基地、东坡文化旅游区、新盈雪茄风情小镇;4是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主要包括:
西部机场建设、西环高铁、滨海二道、以及其他电力、环保项目;5是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调为其他农用地的。
补划的基本农田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
1是原分配基本农田较小的乡镇,酌情增加。
2是南部生态保护地区的高质量耕地,未划为基本农田的,本次补划为基本农田。
3是暂时不需建设的项目,在核减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同时将原来规划占用的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
分乡镇来看(表4-1),那大镇、和庆镇、大成镇、光村镇、木棠镇、王五镇、白马井镇、中和镇调出基本农田较多,这些乡镇基本都有工业园区或重点建设项目落户,导致原规划基本农田外移。
雅星镇、峨蔓镇、排浦镇、东成镇调入基本农田较多。
表4-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布局调整情况
单位:
公顷
乡镇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情况
2005年
耕地面积
2020年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2011年
耕地面积
2020年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规划基期
耕地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
那大镇
4399.47
4081.32
3974.23
3659.56
3622.76
2934.87
-739.91
-458.56
-1039.36
和庆镇
3861.48
3710.62
3266.42
3358.36
3634.03
2835.6
-503.12
-76.59
-430.82
南丰镇
3574.56
3559.49
2553.65
2940.65
3353.27
2395.68
-633.91
-206.22
-157.97
大成镇
10666.63
10487.06
9323.45
10424.03
10617.2
8719.89
-242.6
130.14
-603.56
雅星镇
26381.53
26572.67
23432.38
25610.95
26178.97
24252.61
-770.58
-393.70
820.23
兰洋镇
2170.26
2200.74
1129
2072.58
2015.9
1278.68
-97.68
-184.84
149.68
光村镇
4379.68
4274.56
4242.72
4439.32
4377.68
3852.3
59.64
103.12
-390.42
木棠镇
5476.49
6582.16
5224.8
5954.3
5747.65
5079.9
477.81
-834.51
-144.90
海头镇
8992.24
8833.61
8573.42
9432.39
9345.89
8853.91
440.15
512.28
280.49
峨蔓镇
3838.98
3761.23
2330.17
4117.54
4012.83
2962.57
278.56
251.60
632.40
三都镇
2845.65
1881.71
0
2409.99
1713.86
0
-435.66
-167.85
0
王五镇
9275.17
9231.03
9219.26
9126.66
8947.15
8736.52
-148.51
-283.88
-482.74
白马井镇
3167.34
2741.56
2200.85
2819.02
2370.08
1858.88
-348.32
-371.48
-341.97
中和镇
3021.5
3159.17
2548.82
2817.13
2889.2
2052.2
-204.37
-269.97
-496.62
排浦镇
3546.76
3424.54
2959.93
5676.25
5662.06
4736.54
2129.49
2237.52
1776.61
东成镇
8122.2
7826.46
6239.98
7774.36
7635.03
6597.42
-347.84
-191.43
357.44
新州镇
2996.76
2966.07
1607.92
3223.66
3170.44
1679.43
226.9
204.37
71.51
合计
106716.7
105294
88827
105856.75
105294
88827
-859.95
0.00
0.00
2、一般耕地布局调整
本次调整涉及耕地的建设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新增重点建设项目占用;2、农业结构调整,转换为园地、林地等经济效益较高的用地类型;3、抛荒和灾毁等原因减少部分耕地。
耕地补充主要考虑一下几种方式:
1、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基期变化,原来未调查为耕地的,在“二调”中转为耕地;3、农业结构调整由于橡胶等经济作物缺乏规划化种植,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部分农民将部分原地改为甘蔗等农作物种植,增加部分耕地面积。
规划调整前后一般耕地布局变化较大。
其中,那大镇、和庆镇、白马井镇、大成镇、光村镇、王五镇、中和镇一般耕地面积减少较多;补充的耕地一部分来源于“二调”中的水田和旱地,另一部分来源于农业结构调整。
雅星镇、峨蔓镇、排浦镇、东成镇一般耕地在此次调整中有所增加。
(二)园、林地布局调整
由于规划调整采取了不同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原规划相比,本次调整的规划基数农用地内部结构产生较大,主要原因是耕地、园地、林地三类土地面积的此消彼长;通过分析可知,这种地类前后的不一致一方面是调查工作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确实反映了近年来儋州市农业结构调整的趋势。
为了消除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误区,将园地、林地指标与规划基数放在一起对比分析调整前、后布局变化。
表4-2园、林地布局调整情况
单位:
公顷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情况
2005年
园地
2005年
林地
2020年
园地
2020年
林地
2011年
园地
2011年
林地
2020年
园地
2020年
林地
基数
园地
基数
林地
2020年
园地
2020年
林地
那大镇
6354.93
845.38
6256.09
1682.99
10235.90
666.22
9232.7
434.08
3880.97
-179.16
2976.61
-1248.91
和庆镇
6943.1
3236.72
6985.91
3534.2
10713.26
737.36
143.85
1362.47
3770.16
-2499.36
-6842.06
-2171.73
南丰镇
4359.74
9401.6
4530.22
10830.94
8220.54
9298.94
221.41
2910.71
3860.80
-102.66
-4308.81
-7920.23
大成镇
16593.95
5510.95
16617.27
6917.82
24819.29
3542.39
24.71
1394.41
8225.34
-1968.56
-16592.56
-5523.41
雅星镇
16444.67
8350.41
16596.79
9737
19152.18
3981.15
787.69
3744.2
2707.51
-4369.26
-15809.1
-5992.8
兰洋镇
7428.67
16280.07
7680.7
17291.59
13781.45
12384.66
7769.64
9291.96
6352.78
-3895.41
88.94
-7999.63
光村镇
1952.94
4842.56
2190.52
5585.74
3544.96
3800.50
23676.52
3407.47
1592.02
-1042.06
21486
-2178.27
木棠镇
14.66
2639.88
355.63
3310.15
23.40
4819.29
18118
3965.61
8.74
2179.41
17762.37
655.46
海头镇
133.82
5225.1
242.95
5638.31
393.13
4436.85
10357.73
722.23
259.31
-788.25
10114.78
-4916.08
峨蔓镇
2.18
1402.3
349.51
2455.27
0.00
2364.09
13063.96
12329
-2.18
961.79
12714.45
9873.73
三都镇
21.01
1577.96
225.74
1371.63
46.72
1713.20
3531.5
3560.51
25.71
135.24
3305.76
2188.88
王五镇
105.93
3415.28
227.51
3537.54
297.85
3011.54
395.85
4419.75
191.92
-403.74
168.34
882.21
白马井镇
51.28
1812.19
20.49
1668.27
239.16
2083.62
0.03
939.53
187.88
271.43
-20.46
-728.74
中和镇
2.35
1111.99
34.88
1366.45
5.23
1801.48
252.46
4623.32
2.88
689.49
217.58
3256.87
排浦镇
33.75
3382.31
30.55
3463.08
1033.87
4235.13
0
2282.94
1000.12
852.82
-30.55
-1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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