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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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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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
(终端技术要求)
Intelligentpreventionsystemforactivesafetyofoperatingvehicles
(Requirementsforterminals)
2018年8月27日发布
2018年9月1日实施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目次
GB/T33577智能运输系统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107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107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
JT/T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32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883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17387Intelligenttransportsystems—Lanechangedecisionaidsystems(LCDAS)—Performancerequirementsandtestprocedures
ISO21750Roadvehicles—Safetyenhancementinconjunctionwithtyreinflationpressuremonitoring
EN62471:
2008Photobiologicalsafetyoflampsandlampsystems
T/JSATL13-2017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
1术语和定义
GB/T26149、JT/T794、GB/T19056、GB/T20815、GB/T21437.1、GB/T19392、JT/T88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ActivesafetyIntelligentpreventionterminal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是指安装在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备行车记录仪、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高级驾驶辅助、驾驶人状态监测等功能,并支持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平台所需信息的车载设备。
1.2
异常音视频AbnormalAudio/Video
异常音视频是指发生异常状态时间点前、后的音视频,时长不得少于5秒。
异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前向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车距过近报警、疲劳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等。
1.3
主存储器Mainstorage
终端主机内用于存储音视频数据、定位数据等所有数据的存储介质及防护装置。
1.4
备份存储器BackupStorage
物理上独立于主存储器,用于特殊情况下保存必要的音视频数据和其它重要数据的存储介质及防护装置。
1.5
外部配件Extraaccessories
可选装的除终端主机外其他配件。
1.6
误报率Falsewarningrate
测试事件中未出现异常情况,而设备判断为异常情况的比例。
式中:
:
误报率;
:
设备判断为异常情况的事件数量;
:
总测试事件数量。
1.7
漏检率MissingReportRate
测试事件中出现异常情况,而设备未能判断为异常情况的比例。
式中:
:
漏检率;
:
设备未能判断为异常的事件数量;
:
总测试事件数量。
1.8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driverassistantsystem,ADAS
利用安装在车上的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实时感应周围的环境,采集数据,并进行运算与分析,能够预先让驾驶人觉察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并提醒驾驶人的设备。
1.9
驾驶人状态监测DriverStateMonitoring,DSM
利用安装在车上的传感器,在驾驶人驾驶过程中,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实时监控驾驶人的状态,能够检测到驾驶人危险驾驶行为,并提醒驾驶人的设备。
1.10
盲区检测BlindSpotDetection,BSD
在驾驶人变换车道时,检测车辆后方和侧方的车辆或行人对可能引发的车辆与车辆或车辆与行人碰撞进行预警的系统。
系统相关术语定义符合ISO17387标准相关定义要求。
1.11
疲劳驾驶FatigueDriving
由于驾驶人缺少休息或长时间驾驶等原因,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出现的反应时间变慢、视力与协调性变差、或处理外界信息延迟等现象的驾驶状态。
1.12
车道偏离LaneDeparture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操作转向指示灯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前轮的外边缘正在越过车道边界的状态。
1.13
碰撞时间TimetoCollision,TTC
在当前接近速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自车与目标车辆发生碰撞所需的时间。
碰撞时间用自车与目标车辆的间距除以它们的相对车速计算得到。
式中:
——碰撞时间;
——自车与目标车辆间距;
——相对速度。
1.14
分神驾驶DrivingDistraction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因注意力未集中于观察前方道路状况而可能导致危险的驾驶行为,该驾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低头、左顾右盼等。
1.15
驾驶人异常AbnormalDriverMonitoring
车辆行驶过程中,用于检测驾驶人状态的摄像头未检测到人脸面部特征达到3秒以上的情形。
1.16
距离时间Timefordistance
保持自身车速不变,行驶到目标位置所需要的时间。
1.17
虚拟保险杠Virtualbumpers
在等待交通信号指示灯或拥堵路段等低速场景下,用于防止因车距过近发生过多前向碰撞报警而检测与前车距离的辅助功能。
2一般要求
2.1终端组成
2.1.1主机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车载终端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打印机模块、实时时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数据通信接口等。
为保障通讯网络安全性,终端采用单张SIM卡与唯一受控的服务器通讯。
终端主机应具有的数据接口包括不少于5路视频信号输入接口、2路音频信号输入接口、1路音视频信号输出接口、2路RS485接口、2路RS232接口、1路10M/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1路CAN接口、1路USBHost2.0或以上标准接口。
其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应包含前方前向碰撞报警、车距过近报警、车道偏离报警功能,也可包含行人碰撞报警、交通标志识别等功能。
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包含疲劳驾驶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驾驶人异常报警等功能。
终端与外接设备通讯协议按照JT/T808-2013中附录A的要求。
2.1.1.1主存储器
存储介质应支持SSD硬盘、HDD硬盘、HHD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
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480GB的常见规格。
存储器应区分多媒体数据存储区和其他数据存储区,且相互不应干扰。
主存储器应具有一定的防碰撞保护功能,应支持使用专用工具在非拆机方式下手动装卸。
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
应具有USBDevice2.0或以上接口。
2.1.2外部配件
外部配件应符合JT/T794标准4.1.2要求和JT/T1076标准4.2.2要求,摄像头除了需符合JT/T1076中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配备1路专门用于驾驶人状态检测的摄像头和1路用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摄像头。
2.1.2.1主动安全报警设备
以声光的形式向驾驶人发布报警信息的设备。
2.1.2.2备份存储器
该存储器为选装部件,存储介质应支持SD卡、SSD硬盘、HDD硬盘、HHD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
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128GB的常见规格,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
2.1.2.3灾备存储器
该存储器为选装部件,存储介质应支持SD卡、SSD硬盘、HDD硬盘、HHD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
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64GB的常见规格。
灾备存储器应符合JT/T1076中附录B的相关要求,具有防水、防火、防尘、防碰撞、防跌落等性能,IP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
应具有USBDevice2.0或以上接口。
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
灾备存储器至少应记录存储器停止工作时间点10秒以前的车辆的视频数据以及驾驶操作记录数据。
2.2外设组成
2.2.1概述
外设是用户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安装,能够实现特定功能的产品,外设与主机之间通过数据接口连接,接口定义见附录A,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中第5章要求。
外设可包括盲区监测系统、导航屏等设备。
2.3其它
终端的外观、铭牌、文字、图形、标志、材质和机壳防护应符合JT/T794中车载终端的要求。
3功能要求
3.1行车记录仪功能
行车记录仪功能应符合GB/T19056标准中功能要求。
3.2卫星定位功能
卫星定位功能应符合JT/T794标准中功能要求。
3.3车载视频监控功能
车载视频监控功能在符合JT/T1076标准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终端应具备记录至少300h录像的能力。
录制图像至少2路采用1280×720(720P)或以上图像分辨率。
3.4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3.4.1功能说明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应具备前向碰撞报警、车距过近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虚拟保险杠,推荐行人碰撞报警、交通标志识别、主动拍照功能。
3.4.2车距过近报警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够实时监测与前车的距离时间,且应具备以下功能:
a)具有区分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
b)在双向弯道条件下,终端应具有区分同向车道前车和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
c)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与前车距离时间低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与前车距离时间低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车距过近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4.3前向碰撞报警
前车碰撞报警功能应符合JT/T883标准5.3条要求。
且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b)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与安全时间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分级速度阈值时,若碰撞时间(TTC)低于安全时间阈值(本标准采用JT/T883标准所规定的2.7s),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分级速度阈值时,若碰撞时间(TTC)低于安全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前车碰撞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4.4车道偏离报警
终端应符合JT/T883标准5.4要求,且符合以下功能要求:
a)具备正确区分驾驶人正常变道和车道偏离的功能。
b)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c)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发生车道偏移,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发生车道偏移,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车道偏离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4.5虚拟保险杠
车辆在0-30km/h低速行驶中系统需支持识别并预报与前车可能发生的低速碰撞风险,并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b)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低速前碰撞预警信息,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4.6交通标志识别(推荐功能,非强制要求项)
终端可具备交通标志识别的功能,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a)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不同速度情况。
b)终端可具备本地或远程设置车辆可安全通过的高度参数的功能。
c)识别到交通标志时,终端应立即保存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并向平台发送交通标示识别事件信息,信息中应包含交通标志类型及内容。
d)识别到限高或限速交通标志时,如检测到车身参数不能满足限制值要求时,应立即对驾驶人进行报警提示,报警提示包含语音提示及显示提示。
e)产生报警时,终端应立即向平台发送交通标示识别事件信息,信息中应包含识别到的限制值,该报警默认为二级报警。
3.4.7行人碰撞报警(推荐功能,非强制要求项)
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可具备行人碰撞报警功能,此功能需符合以下要求:
a)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
——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
——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
——国内所有等级道路。
b)具备区分车辆前方行人与路侧行人的功能。
c)具备检测各种状态行人的功能,行人状态包括且不限于步行、跑步、下蹲、打伞、骑车等。
d)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与行人距离时间小于行人碰撞报警时间阈值,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与行人距离时间小于行人碰撞报警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行人碰撞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4.8主动拍照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够定时或定距拍摄车辆前方情况照片,并将照片上传至平台。
照片应包含拍摄时的车辆卫星定位信息。
该功能中的时间与距离参数应可通过终端或平台进行设置与修改。
3.5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功能
3.5.1功能说明
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具备疲劳驾驶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驾驶人身份识别等功能。
3.5.2疲劳驾驶报警
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能够通过面部监测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疲劳驾驶,并提供不同等级的疲劳驾驶警告报警。
b)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疲劳驾驶检测。
c)可在驾驶人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d)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疲劳驾驶,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疲劳驾驶,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疲劳驾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5.3分神驾驶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视频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分神状态,产生分神警告,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分神驾驶检测。
b)可在驾驶人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
c)能够区分车辆转向、驾驶人观察后视镜等情况与分神驾驶状态。
d)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分神驾驶,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分神驾驶,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分神驾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5.4抽烟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抽烟的行为产生报警,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抽烟行为检测。
b)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速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抽烟行为,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速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抽烟行为,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5.5接打电话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的行为产生报警,且具备以下功能:
a)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接打电话行为检测。
b)具备设置安全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
——当车速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行为,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当车速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行为,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3.5.6驾驶人异常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检测到驾驶人异常时,应能产生驾驶人异常报警,对驾驶人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JT/T1076中所规定音视频通道2的照片和视频,并向平台发送驾驶人异常报警,该报警默认为二级报警,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
3.5.7驾驶人身份识别
终端应具备驾驶人IC卡认证功能,在IC卡认证不通过时产生驾驶人IC卡异常报警,上传到平台。
终端应具备驾驶人面部照片抓拍的功能,在插卡开始行驶、定时或驾驶人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等情况下应能主动抓拍包含驾驶人正面照片,并上传到平台进行身份识别。
终端可具备本地驾驶人面部特征识别功能,终端检测到驾驶人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时,终端应能将重新出现的驾驶人面部特征与离开前的驾驶人面部特征相对比。
若驾驶人面部特征不同,则产生驾驶人身份异常事件,并向平台发送驾驶人身份更换事件信息。
3.6外设功能要求
3.6.1盲区检测设备
3.6.1.1盲区报警功能要求
车辆直线行驶速度大于1km/h小于30km/h时,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0.5m以内,或者转弯行驶车速大于1km/h小于30km/h,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1.5m以内,系统会监测到并产生盲区碰撞预警,以声光提醒驾驶人,预警上报平台,可支持视频、图片上传平台,视频为盲区摄像机视频。
3.6.1.2系统响应时间
整个系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满足警告到发出有效报警指示的时间,不应超过300毫秒。
整个系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不满足报警到发出指示失效的时间,解除不应超过1秒。
盲区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
3.6.2导航屏
导航屏应具备车辆定位及地图匹配、地图显示、运单显示、更新地图包、显示围栏、路径规划、线路下发等功能,除了应符合GB/T19392-2013标准4.2.2相关基本功能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2.1围栏显示功能
导航屏应具备围栏显示功能,相关禁行区域、危险区域应可通过围栏形式显示在地图中,当车辆进入相关围栏区域时,应当能够发出报警,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平台。
3.6.2.2线路下发功能
导航屏应能够接收平台下发的行车路线,并按照下发路线对营运车辆进行导航。
当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时,导航屏应能够发出报警,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平台。
3.7其他功能
3.7.1驾驶行为管理
终端可支持驾驶行为管理,可支持识别车辆急加速、车辆急减速、车辆空挡滑行的危险驾驶行为,并支持以报警方式上报平台。
3.7.2设备参数管理
终端应支持本地或远程查看、设置相关设备参数的功能,设备参数应包括卫星定位参数、视频监控参数、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参数、驾驶人状态监测参数以及与终端相关的其他参数。
3.7.3车辆状态数据采集
终端应具备通过车辆数据通信总线或信号线采集车辆状态数据的功能,车辆状态包含但不限于车辆速度信息、制动信息、油门信息、转向灯信息、陀螺仪数据。
3.7.4报警证据采集
终端应具备触发报警时,采集报警证据的功能。
报警证据包含并不限于报警点前后1路以上视频通道的图片和视频,报警点前后车辆状态信息等,其中车辆状态采集方式为终端触发报警时,终端应以不高于200毫秒的时间间隔记录报警点前后不少于5秒的车辆状态数据,并生成车辆状态数据记录文件。
3.7.5固件升级
终端应当能够具备远程固件升级功能,其升级功能除满足JT/T794标准5.10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通过JT/T808中终端控制指令对终端和外设进行固件升级的功能,使用终端控制制定对终端进行升级时,终端应先判断是否满足升级条件,然后再下载对应的升级文件。
固件升级操作还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终端升级固件只能来源于唯一备案或者受控的服务器,不可采用第三方服务器。
b)终端固件的远程下发只能通过唯一受控的移动通讯网络进行。
3.7.6报警提示功能
主动安全预警车载终端及外设应当为驾驶人提供相应的报警提示设备,以听觉、触觉或视觉等形式给出的危险状态报警提示,报警方式应在各种环境下清楚识别。
3.8功能配置要求
终端的功能应可以根据车辆营运性质、用户需求、政策法规进行增减,增减功能不应影响其他功能正常运行。
车辆营运性质与终端功能配置要求见表错误!
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1。
表错误!
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
1终端功能配置要求表
终端功能
营运性质
行车记录仪
卫星定位
视频监控
高级驾驶辅助
驾驶人行为监测
盲区监测
危险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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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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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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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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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 运输 车辆 主动 安全 智能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