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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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内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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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扬州市山西商会会员须知
(草案)
会员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严格遵守商会《章程》;
2、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完成商会交办的事项;
3、自觉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声誉;
4、会员单位未经商会授权对外发表任何意见,均不代表商会立场和观点;
5、会员单位应充分利用商会资源,创造性地发挥商会功能、作用和影响;
6、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相互团结,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他人声誉;
7、积极为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为商会及家乡公益活动作贡献;
8、会员单位无论规模大小、权利义务均等。
会员权益
所有会员都享有尊贵的礼仪待遇(包括通过网络通讯对节日及会员生日的温馨祝福;享有商会加盟单位的优惠折扣,商会的热情接待等),参与或提议组织商会活动,提出和反映有益于商会意见的权利。
(一)会员权益:
(1)免费获得商会刊物;
(2)免费获得商会网站链接和注册会员资格;
(3)享有向商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享有对商会工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
(5)免费获得商会收集的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及技术信息;
(6)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商贸合作、经济技术交流、商务展览活动;
(7)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行业性的研讨会、报告会及企业交流活动;
(8)优先优惠参加商会组织的教育培训、岗位培训;
(9)优先优惠参加商会组织为会员企业提供策划、招商服务与项目、产品推介活动;
(10)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协助企业争取政府基金、金融优惠政策;
(11)获得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12)获得商会推介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对话交流,反映企业呼声;
(13)申请退会权;
(二)理事会员权益:
(1)享受普通会员所有权益;
(2)免费获得商会网站一个月推广服务;
(3)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大型招(投)标活动;
(4)参加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
(5)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6)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时,可获商会各方资源支持,由商会协助进行危机公关;
(三)副会长会员权益:
(1)享受常务理事会员所有权益;
(2)免费获得商会刊物软文宣传报道2次、广告宣传1次;
(3)优先获得商会向政府部门推荐诚信企业及参政议政;
(4)协助常务副会长参与商会日常管理工作;
(5)代表本行业与政府领导、有关机构以及省内外同行进行沟通和交流;
(6)免费获得商会网站一个季度的推广服务。
(四)常务副会长会员权益:
(1)享受副会长所有权益;
(2)免费获得商会刊物软文宣传报道3次、广告宣传2次;
(3)参加商会常务办公会、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
(4)参与会长分工、领导和分管商会日常工作;
(5)以商会领导身份,出席重大活动,并参与接待和座谈;
(6)成为商会论坛、展览等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直接参与决策和运作;
(7)免费获得商会提供的国内短线商务考察一次;
(8)当省、市领导视察商会工作时,参与商会组织的接待及交流对话活动;
(9)优先获得商会推荐,参与商会接待国内外企业业务洽谈活动;
(10)免费获得商会网站半年推广服务。
扬州市山西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草案)
一、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行政事务、文秘、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2.扬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络工作;
3.兄弟商会、协会联络、联谊工作;
4.编制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财务与财产管理工作;
6.顾问和来宾接待工作;
7.商会文件起草、送达及登记归档工作
8.各类会议的计划安排、会务准备,编写会议纪要;
9.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员部
1.会员入会登记、管理、资料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会员数据库,编制会员通讯录;
2.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前考察以及向主管部门的报批工作;
3.调查了解会员动态,征求并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4.会费征收工作和拟定、修改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
5.为家乡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
6.联系指导片区、小组开展活动;
7.优秀会员评选以及会员组织处理工作;
8.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联部
1.各级社会知名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
2.协助办公室做好顾问联络接待工作;
3.制定荣誉会员年度活动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
4.顾问、荣誉会员活动的召集、联络、协调工作;
5.组织顾问、荣誉会员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为商会发展献计献策;
6.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教部
1.组织和协调有关人士开展调查研究,为商会参政议政撰写提案;
2.会员教育与培训工作;
3.商会网站的开发、更新及维护管理;
4.编辑出版商会会刊、内部简报和有关宣传资料;
5.制定会员赴国(境)内外商务考察活动计划;联络本埠、外埠及全国的有关商务活动;
6.负责市、内外媒体联络、宣传;
7.每季提供一份省、市(全国)商会动态综合情况报告;
8.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处工作制度
(一)秘书处在会长和秘书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外表形象。
(三)提高工作效率,办事认真细致,按时完成职责内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热情接待来会联系事务的客人及到会走访的会员,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五)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调亲切,讲话要有礼貌,善于运用礼貌用语。
(六)遵纪守法,不得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结合工作实践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九)做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桌面整洁。
(十)要爱护公物,节约开支,保管好公共财产。
(十一)外出时要请假,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
外出办事应有去向标志,并保证通讯畅通。
三、财务工作制度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日常费用开支,根据《扬州市山西商会章程》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扬州市社团管理部门和本会理事会的监督、检查。
(二)会费收入主要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费、利息收入、社会捐献等。
(三)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1.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印刷费、各种咨询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2.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文娱、体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3.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费、通讯费;
4.差旅费;
5.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6.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客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7.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四)商会的经费要精打细算,合理使用。
(五)严禁个人和企业将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
(六)使用和审批程序:
实行会长“一支笔”审批制。
属于一般日常办公费,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人员工资和补贴及福利费,每年做出一次预算。
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表彰会的会务费、各种文体活动费、接待费分别做出专项预算。
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商会大型活动(包括年度会员大会、组团业务考察等活动)、社会捐资和赞助等重大开支,为会员服务活动等较大支出,事先编制预算交由常务办公会议审定。
不满2000元的开支由秘书长同意,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支出由会长审定,20000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常务办公会审定。
各种开支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秘书长会签后,呈报会长审批报销。
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
(七)商会在银行专设一个基本账户,根据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银行账户专户专用,只供本会收支之用,账户不得转让,不得出租、不得出借、不得为企业和其他单位代收代付资金。
收取会费的票据一律使用扬州市社会团体收费的收据。
(八)为确保现金、支票的安全,备用金不超过2000元,支票、商会财务印章和会长印章要分人分开保管。
(九)商会配备专(兼)职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分工负责。
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和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检查票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十)财会人员要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十一)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进行抽查。
(十二)商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十三)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要坚持合理、节约的原则。
每年一月要起草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并报常务办公会议和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会计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2.负责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
3.负责财务出纳员的岗位调动、离职移交监交工作;
4.负责商会的发票、收据的购买和保管、登记领用工作;
5.负责与税务部门的衔接和沟通;
6.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规及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
7.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手续不全的原始凭证予以拒报;
8.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
9.每月结账时负责与出纳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如不相符时,负责查找调整直至账账相符后才能结账;
10.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汇总,登记会计总账,编制会计报表;
11.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工作;
12.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登记工作;
13.负责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其它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14.负责办理商会工作人员调离岗位、辞职等资产移交手续,发现丢失和损坏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赔偿手续;
15.每年底负责资产的盘点工作,并编制资产盘存报表;对资产的丢失、损坏、报废编制报表,经会长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16.遵守商会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出纳员职责
1.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使用好商会的货币资金;
2.认真审核每笔付款凭证,严格执行报账制度,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报销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受理;
3.每笔收入业务要与发票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确保收入如实到位;
4.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入账,支出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支付,不得坐支,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字迹工整规范,数据准确,做到日清月结;
6.及时做好原始凭证的传递工作,并办理传递手续;
7.做好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登记、领用工作,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每月底做好银行账、现金账与总账的核对工作和结账工作,编制银行调节表,并将调节表和对账单转交给会计核对和存档;
9.每月接受和配合会计和审计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盘点工作,并填写盘点报表;
10.遵守商会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协助和配合会计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事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商会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有关劳动和人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商会的员工是指专职工作人员。
(三)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包括员工的聘用、解聘,薪酬与福利管理,员工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
(四)本商会的人事管理工作归商会秘书处负责。
(五)商会的招聘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六)商会按照常务办公会、理事会的决议和工作需要,设置机构,并确定人员编制。
(七)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由秘书长负责提名,报会长审批。
聘用人员必须经过二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合格者,由秘书长呈报会长批准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由秘书长报会长批准解聘。
(八)员工工作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3.由于个人失误给商会造成严重损失者。
(九)员工的解聘由秘书长提名,报会长批准。
(十)员工离职时必须结清财务借支,退还办公设备及所配置的办公用品。
(十一)商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一经转正,即签订《劳动合同》。
(十二)员工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十三)每年年终由秘书长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十四)员工自转正起,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十五)员工档案由秘书处保管。
(十六)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底为员工工资发放日。
(十七)其它福利和补贴
1.一经转正的员工,商会按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已转正的员工,根据其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每月享有一定额度的通讯费用补贴。
(十八)工作时间:
商会执行一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
(十九)作息时间:
上午9:
00-12:
00下午2:
00-6:
00。
(二十)商会实行考勤登记制度,由秘书处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工作。
(二十一)假期:
员工享受法定假日、事假、婚假、慰唁假、病假、产假、工伤假、年假、补休。
假期申请要事先申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管理
1.印章由秘书长指定专人保管,存放要安全可靠。
2.未经秘书长批准,不得把印章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授权秘书处严格管理。
文件用印,以文件签发、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秘书长批准,特殊用印要经会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用印登记。
每次用印都必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时间、批准人、经受人和印数。
3.监印制度。
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视、监督权,对于不合法和不符手续的用印,有权拒用。
4.盖印的位置。
盖印要端正、清楚,不可歪斜、倒偏或模糊。
5.缴销。
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由秘书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档案资料按规范化分门别类进行建档。
(三)档案资料未经会长、秘书长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四)档案资料借用程序。
1.其他单位或个人需要借用档案资料,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
经秘书长和会长同意后,到秘书处办理借用手续。
2.因工作需要借用、复印档案资料,按上款履行手续后,由秘书处复印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商会印章。
3.使用证件的单位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
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单位和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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