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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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我们小学是一所六年制小学。
近来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于近期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
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利用几天,集中排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近年来,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学校从未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3、学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月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
一、二年级学生无书面作业,其余年级学生家庭作业量没有超过规定标准,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
5、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近年来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少先队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8、组织教师提前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争取各项创优。
2010.11.1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王峰斌
副组长:
赵峰
成员:
龙敦友崔长伟
郝颖洁杨杰
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全校教职工作以下承诺:
1.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工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2.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
3.坚持开展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教育。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为人师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5.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6.爱生敬业,勤奋工作,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7.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
不擅自收费。
不搞有偿家教,8.不得私自征订辅导材料或试卷。
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代写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9.善待家长,热情礼貌的迎送家长,促使家长与教师、家庭和学校相互交流信息,相互理解支持。
坚决拒收家长的钱物,做到廉洁自律。
10.自觉做好自查自纠。
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
承诺人:
时 间:
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办、市直及民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月八日
小学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教字〔2010〕9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方法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各界参与的方式进行。
评议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做好准备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党支部召开校委会研究成立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下辖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行风评议工作。
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王峰斌
成员:
赵峰郝颖洁龙敦友杨杰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学校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活动的具体开展工作,确保该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
王峰斌
成员:
赵峰郝颖洁龙敦友杨杰崔长伟
工作小组组长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各部门的工作管理和日常协调,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小组组长的要求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工作小组下辖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由王佰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的具体管理事务;办公室成员李庆林同志、张伟同志负责活动开展的具体落实与整理工作。
2、迅速启动,隆重集会
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报工作下组讨论修改后,经领导小组批准计划于10月23日下午召开行风评议动员大会。
会上传达《滕州市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等;最后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满建宇同志还要针对此项活动作重要讲话,对该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让广大干部、教职工理解今年行风评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提高对行评工作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行评工作中来。
3、立足实际,精选评议。
根据评议内容及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选择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为我校的评议主题,通过选聘社会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4、营造氛围,广泛宣传
学校通过黑板报、《墨苑》校报、校园广播以及网站等方式加强对此项活动宣传,努力为学校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以诚心、开放、包容的态度欢迎群众评议,让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是推动我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此,学校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
(1)小学加强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措施
①悬挂标语,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
②通过召开家长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向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宣讲行风评议的内容,从中征求家长对学校的行风评议意见。
③向学生宣讲行风评议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行风评议相关主题的班队会以及黑板报;
④发放《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广泛听取学生以及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
⑤召开校委会会议就校务公开、收费规范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规范、自查自纠,并就学校的各项制度作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⑥以教学部、学科组为单位,各教师自查自纠,并形成评风评议书面自查材料(针对教学态度、有偿家教及体罚、变相体罚等问题做好检查汇报)。
(2)小学学校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学校的教育工作;制订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广;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管理学校学生学籍;负责心理教育管理;负责学校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工作。
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为中心,为提高学校办学条件做好规划、配备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实验室、图书馆(室)、电教室等功能室以及教学设备、仪器的育人功能,科学、规范地使用技装经费和电教教材代办费,积极开展网络环境下教与学的研究,做好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能力。
抓好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工作,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规范学校、教师的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组织编写校本教材,组织新教材的教学实践工作,使用新教材;落实新课程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增强学校教学水平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能力;抓好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培养名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参与评审本地优秀教学成果。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编制和落实学校舍修建计划,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各部门和个人经费报批工作,组织和参与教育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落实“消险”措施;管理学校房地产等固定资产。
(3)悬挂横幅
①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②树形象从自身做起正行风从点滴抓起
(4)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内容
①依法规范办学情况。
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依法治校;积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环节,并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执行学生作息制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安全措施到位。
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家长的宴请、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身示范;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对群众反映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④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情况。
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规范透明;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管理,无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和乱收费等问题;无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现象;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⑤坚持校务公开情况。
通过校园网、校园网、校务公开栏、黑板报等对群众关心的招生、财务收支、基建、师德考核、教学实绩评定、年度考核、教职工综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⑥文明服务情况。
积极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履行文明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服务热情周到,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小学教职工文明服务承诺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
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按照市局行风评议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为此,我校全体教师郑重承诺:
一要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要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要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要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要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要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8)设立“行评意见箱”。
小学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校门口设立“行评意见箱”,广泛收集对学校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学校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校及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5、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征求意见信、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对学校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同时,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查摆我校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能马上改的要立即改,违规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另外,还要认真对照上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检查是否逐一整改,尚未完成任务的学校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抓紧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写出书面报告。
(二)接受评议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届时,我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协助并主动配合市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对我校的评议工作。
(三)协助汇总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我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协助并主动配合市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对我校评议工作情况的汇总。
(四)接受反馈整改(11月16日—11月30日)
1、及时参加市教育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的评议情况通报会,虚心接受通报的有关我校行风建设情况和群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应对市教育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对我校下一步工作提出的要求。
2、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办公室要积极把我校教育行风建设的先进经验材料向滕州教育网站、《教育简报》和有关宣传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大力推广我校教育行风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行风建设。
3、学校针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期限,写出整改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纪委办。
4、学校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评、纠、建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制度约束、工作衡量、群众监督的评议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有效机制,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
我校一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行评活动取得扎实明显的成效。
为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下辖办公室,切实担负起对行评活动的领导责任。
评议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认真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镇教委。
附:
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
学校名称:
填表人身份:
学生○家长○教职工○其他○
序号
内容
满意
(5分)
基本
满意
(4分)
不满意
(0分)
1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身示范。
3
勤俭办学,厉行节约。
4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5
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对群众反映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6
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依法治校。
7
教学管理规范,课程开齐上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
认真执行学生作息制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9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10
安全措施到位。
11
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和日常开支规范透明。
12
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高中阶段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交纳择校费学生免交学费。
13
严格执行禁止设立“校中校”、重点班的规定。
14
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管理,无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和乱收费等问题。
15
无强行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报刊资料现象。
16
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17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
18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19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
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家长的宴请、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合计分数(满分100分)
填表说明:
1、请对照各项评议内容,在您认同的栏目内打“√”;
2、请根据您的身份,在学生○家长○教职工○其他○对应的“○”内打“√”。
3、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问卷调查表背面填写。
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
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6号)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鲁教基字〔2007〕2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素质教育工作宣传力度。
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省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已成为一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的教育“民心工程”。
为推动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综合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进一步加大素质教育宣传力度,迅速及时地把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每一名学生及社会各界,确保他们了解素质教育、理解素质教育、支持素质教育、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及中小学校园网都要开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及当地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文件。
要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及信箱,并组织各中小学校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宣传栏、教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要组织各中小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加大向学生家长宣传素质教育的力度,积极争取广大学生家长对素质教育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已经进入规范、改革、发展并举的新阶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坚持既抓规范办学,又抓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21号)要求,在规范办学的同时,把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培育合格学生上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开好课程,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并注意培植典型、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开展。
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涌现出的典型及经验,要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三、进一步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同时,切实保障广大教师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的休息权,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发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
要关心教师生活,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中小学校除按照我厅规范办学要求在双休日及晚上安排少量值班教师以外,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严禁以“自愿”、“集中备课”、“开会”、“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坐班。
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考试。
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竞赛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期中、期末检测以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参加任何统一考试、竞赛,不得组织周考、月考等任何统一考试。
社会考试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更不得强令学生报名参加。
主办考试的机构应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得以物质奖励、经费支持等吸引、诱惑学校参与考试组织。
各种社会证书、等级认定考试成绩作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可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时参考,但不得作为刚性指标量化赋分。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
目前,我省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正在进入关键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制止、查处违规行为。
要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鼓励新闻媒体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现象进行曝光,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对于违规单位,我厅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各市教育局要将此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各中小学校。
山东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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