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法正文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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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法正文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1.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高得优先;技术标也相等的,由评委无记名投票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商务标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
3.1.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必须是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应具备与评标工程技术要求相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工作人员出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
3.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1。
3.1.1.3评标专家报到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1.1.4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并将推选情况通知操作员。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3.1.2管理员和操作员(也可是同一人)
管理员:
由交易中心人员担任。
负责管理服务器管理工具,设置操作员。
操作员:
由交易中心人员担任。
操作员负责设置评委的登录名和密码,设置评标办法的参数,导入招投标书,设置资格后审评审内容等。
操作员不得参与评标,只能负责辅助评标的一系列工作。
3.1.3评标文件和资料
3.1.3.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电子文件(如果有),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等资料交交易中心开标助理员。
3.1.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仍应提供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并通过交易中心开标助理员转交。
3.1.3.3评标开始前,交易中心开标助理员应向操作员提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电子文件(如果有)、投标人的商务标电子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暗标评审时)。
3.1.3.4操作员根据管理员分配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询评标系统,设置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名和密码,设置评标办法,导入唱标记录表,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做好导入各投标单位商务标电子文件的准备。
3.1.3.5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登录柳州市建设工程电子询评标系统,检查评标办法设定是否与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一致,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4纪律
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按规定例行督察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评标室。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初步评审
3.2.1评审顺序
如果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十名以下(含十名)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报价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从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报价投标人在十名以上(不含十名)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的算术平均数乘以随机K’值(K’取值为0.97、0.98、0.9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并以此为投标入围参考价格,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最接近该入围参考价格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3.2.2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集体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性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统一记录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有一项不符合,其投标即被否决,不进入下一评审。
3.2.3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集体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统一记录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有一项不符合,其投标即被否决,不进入下一评审。
投标人未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及原件的,该项评审不予承认。
3.2.4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集体按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统一记录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有一项不符合,其投标即被否决,不进入下一评审。
3.2.5如果按3.2.1规定的顺序通过3.2.2、3.2.3、3.2.4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已经达到十名投标人(若出现2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报价相同者名次并列,之后的名次根据前面并列的投标人多少而定,例如第一名有2家并列,则下一排名为第3名,以此类推…),则停止对其它投标人的评审,保存记录后通知操作员进入下一评审。
3.2.6导入投标书和技术标编号(采用暗标评审时)
操作员收到评标委员会的通知后,将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并对技术标进行暗标编号,技术标编号后由评标区工作人员送入评标室。
操作员是唯一掌握技术标编号对应的人,在全部评审结束前必须严格保密,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不得离开操作室,任何人不得接触操作员。
3.2.7技术标编制格式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先对送入评标室的各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制格式进行检查,如果其格式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应否决。
3.2.8商务标数据分析和整理
评标委员会利用评标系统按以下程序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分析和比较:
3.2.8.1工程量清单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界面查看各投标人符合性检查存在问题,对非实质性错误予以解除“不合理”,并打印报表《商务报价符合性分析表》。
3.2.8.2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检查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界面查看各投标人符合性检查存在问题,对非实质性错误予以解除“不合理”,并打印报表《商务报价计算错误分析表》。
3.2.8.3工程量清单计价合理性分析
3.2.8.3.1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界面查看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存在的偏离情况并进行分析,如果就该偏离该投标人在其商务报价说明中提供了有效的认证和说明并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予以解除“不合理”。
3.2.8.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其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合理:
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高于综合单价上限(招标控制价该清单综合单价×K1max,K1max=(K1max一般取1~1.1))或低于综合单价下限(招标控制价该清单综合单价×K1min,K1min=(K1min取0.75~0.9(房屋建筑、桥梁工程K1min取0.85~0.90,装饰装修工程K1min取0.8~0.85,市政工程(不含桥梁)取0.75~0.80,土方工程不设下限))),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超出招标工程量清单基准单价的±15%,投标人未在投标报价总说明中进行论证和说明或其论证和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高或低于消耗量定额,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的;
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原材料单价不按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报价的;
管理费、利润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中弹性区间费率范围内的;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和费率取值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
总承包服务费不按规定计取的;
材料和设备型号规格或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不可行,以机械台班闲置为由或以总价形式进行让利的。
3.2.8.4计算不合理偏差金额
评标委员会从评标系统中打印报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分析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过高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投标报价合价-该清单招标控制价合价×K1max;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的过低不
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招标控制价合价×K1min-该清单投标报价合价。
3.2.9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桥梁工程K1min取0.80~0.85,装饰装修工程K1min取0.75~0.8,市政工程(不含桥梁)取0.70~0.75,土方工程不设下限)时,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启动成本分析:
3.2.9.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中按本章3.2.8.1款中分析出的属细微偏差的“符合性错误”测算出与正确报价时的差额。
3.2.9.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中按本章3.2.8.1款中分析出的“计算错误”测算出与正确报价时的差额。
3.2.9.3评标委员会对本章3.2.8.3、3.2.9.1、3.2.9.2计算出的各种偏差金额进行累加,如果累加值明显不能被其利润所抵消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果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专家认为该投标低于成本时,则判定其为低于成本竞标。
3.2.10判断投标是否应否决
3.2.10.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集中列示。
3.2.10.2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相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为准。
3.2.10.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应否决。
3.2.10.4如果经过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剩余的投标人超过五家(含五家)的,则进入下一评审;如果经过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剩余的投标人不足五家的,则返回本章第3.2.1程序,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审。
3.2.10.5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名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有效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明显缺乏竞争力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2.11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2.1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1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细微偏差按以下原则修正:
3.2.11.2.1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与招标人不一致的:
错项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同报价;
漏项按该项清单综合单价下限(招标控制价该项清单综合单价×Kmin)调整;
增项直接删除该项目的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与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按招标人发出的工程清单进行修正。
3.2.11.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如果存在算术计算上的错误,对该投标人的报价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修正(修正后不高于投标报价),并以此作为中标价。
3.2.11.2.3投标人任何一项清单报价不合理: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按综合单价上限(高于招标控制价该清单综合单价×K1max时)或综合单价下限(低于招标控制价该清单综合单价×K1min时)调整;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的总承包服务费按规定的费率最高限(高于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清单费率时)或费率最低限(低于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清单费率时)调整;
3.2.11.2.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投标总价高或低于原投标总价的,应对投标报价做平衡调整(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不变),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做为结算依据。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11.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1.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详细评审
3.3.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以暗标方式进行评审,在评标系统中记录各编号得分。
评审完成并签字确认后通知操作员进行汇总计算,汇总计算后评委不得再修改技术标评分。
操作员打印《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3.3.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3.2.1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评审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打印《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评分汇总表》。
3.3.2.2投标报价评分
3.3.2.2.1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不合理偏差金额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打印《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不合理偏差金额》。
3.3.2.2.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并核查计算机智能评分结果。
打印《投标报价评分汇总表》。
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复会准备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各评分表格整理并由评标区管理员连同全部技术标文件转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3.5复会
3.3.5.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核查各投标人到会情况。
3.3.5.2公布各投标人初步评审结果。
3.3.5.3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3.3.5.4公布各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和企业信誉得分。
3.3.5.5公布各投标人技术标暗标编号得分。
3.3.5.6检查技术标密封情况;启封各投标人技术标密封签,公布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3.3.5.7智能汇总计算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3.3.5.8开标助理员打印《评分汇总表》。
各投标人代表在《评分汇总表》上签字见证。
复会结束。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3.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5.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5.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5.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3.5.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5.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5.3记名投票
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表A-1: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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