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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生态建设规划纲要
临高生态县建设规划纲要
(2011—2020年)
临高县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六月
序言
当前,环境与发展问题已成为国际、国内广受关注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
原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4年就提出了开展生态省、生态市及生态县建设的要求。
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提出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总体布局,“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了特色社会主义内涵,意义深远,对建设美丽中国、造福亿万人民有重大影响。
海南是中国第一个生态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和省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生态市县建设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是海南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
临高位于海南西北部,“十一五”时期,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抓住我国扩大内需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良好机遇,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工业富县,海洋渔业强县,高效农业稳县,文化旅游活县”发展战略,切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临高县党委、政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通知精神,结合临高实情和长远发展需要,主动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尤其是海南国际旅游导建设,由临高县政府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临高生态县建设规划》(后简称《规划》),以规划指导创建生态县工作。
该《规划》经多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后于2013年7月4日顺利通过由县政府主持召开,由海南省生态办、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临高县政府办、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与建设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统计局、教育局、工业与信息局、财政局、公安局、文明办和有关乡镇、农场等38个成员单位以及符国基、刘强、刘阳生、梁燕波、黎兴强等5位专家组成的评审会。
在认真听取专家及各相关部门代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规划(报批稿)》。
现根据《规划(报批稿)》编制《临高生态县建设规划纲要》(后简称《纲要》),作为指导临高生态县建设的重要文件,是编制各行业、部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目标
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环境优势,通过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转型,促进经济产业优化,使得全县经济增长方式和公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建立起高效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低碳环保和高新工业、生态型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绿色环保产品、清洁生产、资源节约高效为重点,以低碳循环为特色的经济结构,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乡人居环境,弘扬现代生态文化,促进生态社会文明,使得社会各项事业得到显著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提高,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到2020年,全县实现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家园生态和谐、生态文化繁荣以及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县域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下的生态经济为驱动,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障,以建设生态文化和循环型社会为支撑,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依托,实施“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建设以及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建设”五大重点战略,在生态经济、生态保护、资源优化配置、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方式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根本转变,确保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将县域建成省级生态县。
第4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的范围为临高县行政辖区及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海域及水域,包括10个镇、17个居委会、154个村委会、726个自然村,境内有2个国有农场,总国土面积1317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为2011年~2020年,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生态县将分以下两个阶段:
2011年~2015年:
生态县建设启动与推进期。
2016年~2020年:
生态县建设达标与巩固期。
第5条本规划是指导临高生态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措施、资金预算等需纳入全县各部门的发展计划。
第6条本规划文本由临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由临高县人民政府负责执行,临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生态县建设的条件与面临的问题
第7条生态县建设的基础
(1)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低碳经济,临高产业结构优化。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产业优势,致力发展以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为主的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和先进生产技术。
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残留、高剧毒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业塑料薄膜,一定程度上防治了农业面源污染,保障了临高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和高位池海水养殖污染监督管理,推行养猪场循环经济利用、污染零排放技术,引导畜禽养殖业向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生态化模式发展,有效控制了传统养殖业对环境污染。
大力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和推进海洋底播增养殖等生态水产养殖模式,推动了深水网箱渔业产业化的发展。
2010年,全县共发展深水网箱400口,使全县的深海网箱达到1172口,成为全国最大的深水网箱生态养殖基地;发展海洋底播增养殖5000亩,使全县海洋底播增养殖面积达到了20000亩。
通过底播增养底栖贝类,适量滤食过剩的浮游植物、有机碎屑和细菌类,从而净化海水水质,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临高县坚持“以新型工业富县、生态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发挥西部工业走廊的区域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和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关停了11家实心粘土砖生产线和2家纸制品厂,责令海南建兴基废旧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淘汰落后生产线。
加快完善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定位。
规范管理生态旅游,实现保护与开发并举。
积极推动临高角旅游开发区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把临高角打造成全省的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在开发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确保海防林岸段不断。
积极引导具有乡村公园的南宝镇松梅村、临城镇林银村、多文镇文潭村等文明生态村和三省文明生态村片区规范发展“农家乐”生态旅游,在新盈镇开发“渔家乐”生态旅游产品示范点。
推进生物质能源、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树立“生态立省”的良好形象。
在金牌开发区动工建设20兆太阳能发电厂,同时在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场所大力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目前全县96%的酒店宾馆都使用了太阳能热水系统。
(2)推进节能减排,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临高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有效控制了生活源的污染。
加强城市建设和传统工业项目的节能减排工作。
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2010年,在全县各大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推广节能灯6870只,向全县群众推广72950只节能灯,同时,在公共场所、城镇照明路灯以及办公区换装上了节能灯,有效地促进了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普及率。
继续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监督,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全县共办理机动车辆入户1534辆,检测122辆,强制报废87辆。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应用环保“LNG”燃气汽车。
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测和监控工程,防治重点行业环境污染。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县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和采样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同时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控,已完成了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龙津糖业有限公司2家国控企业和临高红华糖业有限公司、临高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建设。
二是做好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置防控工作,防止医疗和危险废物交叉感染和二次污染环境。
三是抓好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工作,配合省辐射站回收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放射性废源。
四是加大文澜江流域水环境监测力度,特别是加大文澜江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频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3)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造林绿化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保护珍稀物种资源。
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5.87%,80%的监测河段和100%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近岸海域认证监测点位水质处于Ⅰ类海水水质标准,100%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环境管理目标要求。
空气质量保持全国Ⅰ类标准,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8条生态县建设的优势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建设工作
临高县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将生态省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同时,积极成立了“临高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担任,领导成员由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同时成立了工作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由于加强领导和统一指挥,充分发挥了各级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作用,保证了临高县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并根据《2011年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临高实际,认真制定并印发了《临高县2011年度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上的责任,较好地保证了临高县生态省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临高县建立了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建立环境监察独立机构——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建立监测独立机构——环境监测站。
环保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2)区位、环境、资源优势得天独厚
临高作为西部工业走廊与北部综合经济区的交汇点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中琼粤互动的链接地,具有聚合生产要素和参与产业分工合作的明显区位优势。
加之临高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目前正处于向工业强县转变的关键时期,亦即处于传统资源型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的关口,经济社会正进入以“调结构促发展”的新阶段,有利于各种经济要素流入聚合加快临高崛起。
临高县交通运输四通八达,陆、海、空交通便利。
粤海铁路西环线、环岛高速公路和225国道(海榆西线)穿过境内,海南西线高铁在临城镇设置临高站,标志临高将正式进入高铁时代范畴;东、西港大道、金澜大道以及规划中滨海大道的建设将大大改善临高内部的交通情况,在境内形成一个完善的旅游路网。
县城距海口市83公里、洋浦港50公里。
县内公路84条,总里程634公里,县城通往各乡镇、主要港口和各经济开发区的道路全部实现柏油路面。
新盈、头咀、调楼、黄龙等港口可通航货轮直达广州、湛江、海安、北海、海口、三亚等港口。
海口美兰机场和规划建设的西部机场(位于儋州)距离临高仅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此外,县境内的军用加来机场扩建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对临高旅游有一定影响,金牌3000吨级车客轮渡码头已建成、和邦3.5万吨级杂货码头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可停靠船舶,临高县已成为有“陆海空”交通优势的县份之一。
自然条件优越,文化底蕴丰厚,临高是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解放海南的登陆地,宗教文化、红色文化深厚,有优质的沙滩、海水、气候等自然资源。
临高县海岸线长114.7公里,海岸线曲折多湾,有龙波湾、临澜湾、美夏湾和马袅湾等。
其中马袅湾是海南省六大天然深水优良港湾之一。
同时区域内有中国首个海上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海南省唯一一个国家湿地公园——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
第9条生态县建设的制约因素
(1)经济发展劣势
临高产业结构层次仍然较低,经济建设仍处于农业社会发展阶段,要素流动和产业聚集环境仍然欠佳,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支撑临高实施跨越式发展基础仍较薄弱。
全县传统农业所占比重较大,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非农产业发展滞后。
规模工业企业少,科技含量低,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产业链不长,工业总量小。
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工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严重滞后等。
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的拉动力不强,整体还存在规划滞后、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未被完全挖掘,旅游产品单一等问题。
(2)生态环境压力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综合治理能力相对薄弱。
全县环境基础设施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低,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网管建设有待加强,乡镇建成区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有待加快。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有待进一步深化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规划滞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还刚刚起步,进展不平衡,资金短缺,缺少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水平不一,绝大部分乡镇和农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均任意排放,对环境污染较大。
对小规模的畜禽养殖户和散养户的污染治理尚处于初级阶段,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依然严重;化肥、农药的使用强度较高,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尚不完善,处置设施严重不足,生活垃圾临时堆放造成乡村环境污染;清洁能源的使用有待进一步推广;农村的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尚需加强。
(3)资源环境政策法规尚不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在制订政策和措施中,重经济、轻生态的现象还存在,贯彻落实资源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能力有待提高。
某些招商引资政策、产业政策和资源开发利用政策还存在不利于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容;全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对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控网络还未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4)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全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县域内科研机构较少,专业技术人员少,科技创新能力较弱,引进推广先进科技成果的能力不强,由于受区位和经济实力的限制,与外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较少,引进外地人才或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
除少数企业外,大部分工业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相对落后。
特别缺乏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深度开发加工技术。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教育条件相对落后,教育程度也相对较低,全民整体素质和生态意识不高,一些生活旧习惯影响持续,乱倒垃圾、企业违法排污等现象还存在。
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工作相对落后。
生态文化还没有真正普及,人们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解还非常有限。
第三章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
第10条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文件,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类,共22项(连同细项27项),其中经济发展指标4项、环境保护指标16项、社会进步指标2项。
另外,为了与《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建设指标的一致性,在指标中增加了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项经济指标及人均期望寿命、中小学和幼儿园生态教育普及率、文明生态村占自然村总数比例等3项社会进步指标,各类具体相关指标见表3-1。
从表3-1来看,在27项(国家指标细项)中,已经有14项达到国家标准,占52%,其中经济发展类2项,生态环境保护类10项,社会进步类2项;7项容易达到国家标准,占26%,其中经济发展类1项,生态环境保护类6项;6项指标较难达到国家标准,占22%,需要引起重视,其中经济发展类2项,生态环境保护类4项。
新增加的5项省级指标,均与省级考核标准较为接近,均可达标。
表3-1临高生态县建设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国家级指标
是否
达标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说明
经济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人)
≥4500
是
4767
8938
16468
约束性指标
2
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
≤0.9
是
0.65
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约束性指标
3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20
≥0.55
否
否
84.05
0.50
40
0.52
≤20
0.55
约束性指标
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
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60
否
22.5
60
90
参考性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5
森林覆盖率(%)
≥45
是
45.87
52
60
约束性指标
6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20
是
40.78
40.78
40.78
约束性指标
7
主要城市空气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是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
8
主要江河湖库水质达标率(%)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是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约束性指标
9
主要城镇噪声功能区达标率(%)
达到功能区标准
是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3.5
<4.5
否
是
10.54
0.22
5.34
0.15
达到省
减排目标
<3.5
<4.5
达到省减排目标和国家生态县标准,给当地工业适当发展空间
约束性指标
11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否
13.41
65
80
约束性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率*(%)
≥80
否
34.41
60
80
约束性指标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否
46.7
70
90
约束性指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无危险废物排放
是
否
100
无危险废物排放
100
无危险废物排放
100
无危险废物排放
约束性指标
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12
否
11.57
12
15
约束性指标
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新能源所占比例(%)
≥50
是
50
60
70
参考性指标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否
45
70
95
参考性指标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5
否
50
90
95
约束性指标
17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
(千克/公顷)
<250
否
347
300
250
参考性指标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是
100
100
100
约束性指标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否
80
90
100
约束性指标
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否
59.9
80
95
参考性指标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3.5
否
8.3
3.5
3.5
约束性指标
社会进步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是
9.59
≤12.95
≤12.95
约束性指标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95
否
98
>95
>95
参考性指标
第四章生态功能区划
本区划以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主线,明确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各区域的环境敏感性,对临高县进行生态功能分区,提出各个生态功能区产业发展方向和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实施本区划,合理布局产业,科学利用各地区生态承载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防止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同时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临高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11条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布
根据海南省生态系统敏感评价结果,并结合临高县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土地沙化敏感性、台风灾害敏感性、风暴潮灾害敏感性和地质灾害敏感性等影响因子的生态环境敏感性进行叠加综合后形成临高县生态环境敏感性综合评价。
临高县生态敏感性分为高度敏感、中度敏感和一般敏感。
生态环境敏感性分布格局为:
高度敏感区分布在临高角以东的海岸线及文澜江和庆至东英出海口段的两岸地区;
中度敏感区分布在除高度敏感区的海岸带;
县域其他地区为一般敏感地区。
第12条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空间分布
根据海南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结果,结合临高县的特点选择水源保护重要性、土壤保持重要性、洪水调蓄重要性和海岸带保护重要性等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进行叠加综合后形成县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综合评价结果。
临高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布格局为:
重要地区为彩桥-东场红树林分布区和文澜江上游水源涵养区;
中等重要地区分布在县域北部以旅游发展为主的临高角、马袅湾海岸带及东南部水源涵养区、文澜江出海口;
县域其他地方为一般重要区。
第13条生态功能区划及分区概述
通过对县域的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等进行评价,在评价基础上,按生态功能区划的等级体系,结合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通过自上而下方法将全县分为19个生态功能区。
划分结果如下。
I临高海岸带生态功能区
I-1东场-彩桥红树林保护生态功能区
范围东场村、彩桥村海岸带。
区域特征该区位于临高县西部,面积为405.18公顷,是临高县重要的湿地和红树林分布区,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对全县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生态功能红树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
存在的问题海岸线后退、海岸防护林受到破坏、海岸带陆地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响严重。
发展方向与建设内容本区是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重点地区,应加强红树林研究和保护力度,减少人为活动对红树林的影响。
严格保护功能区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潮间带景观和湿地生物群落,严禁破坏红树林和珊瑚礁,对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地区要逐步恢复红树林生长。
可适当发展与后水湾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不冲突的产业,主要是以热带水果、热带花卉种植为主的热带高效农业,适当发展以海上娱乐(含赶海)、海底探奇、海岛捕鱼、海鲜美食、滨海野趣、传统民俗活动等为主的旅游业。
I-2新盈渔港发展生态功能区
范围新盈渔港区。
区域特征该区位于新盈镇、调楼镇西部海岸带,面积1935.80公顷。
区域海岸线长,紧邻后水湾和彩桥红树林保护区,渔业资源丰富,物产丰富,具有发展海洋运输、海洋捕捞基地及水厂养殖及加工的条件。
主要生态功能渔港建设、渔业养殖、水产品加工。
存在问题部分渔业水域受到污染,渔业资源受到影响;水产品质量不高,制约渔业竞争力;渔业发展方式较为滞后,渔业保障支撑体系有待完善。
发展方向与建设内容加大力度发展以新盈-调楼为中心的海洋运输以及海洋捕捞、海水养殖等支柱产业,建立远洋渔业基地,加强发展渔业基地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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