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安全措施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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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土墙安全措施doc
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
施工合同:
SPII-SG-2010-003
文函编号:
ZSWJ/SPII/ZADQ/2010/008
监理合同:
发文日期:
2010.08.28
谨致: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前期工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袁延国
议题:
关于《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安全措施》
参考:
关于报送《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安全措施》的函
尊敬的先生:
我部已完成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安全
措施的编制,现将该方案报送贵部,请审批。
附件:
1、《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左岸崩坡积体桩板式挡墙工程安全
措施》
谨致诚挚问候并致良好祝愿!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沙坪二级水电站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沙坪电站安全措施函共印:
肆份
主送: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前期工程监理部
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
安
全
措
施
编写:
审核:
批准: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为了加强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的施工安全工作,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部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的政策法规,并依据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切实、有效地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为此,特制定本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安全目标
1.1施工安全目标
实现“三无”、“两控制”、“一力争”。
就是要实现:
无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控制重伤频率在0.5‰以下、控制负伤频率在2‰以下;力争消灭因工死亡事故。
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部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严格按保证体系实施。
2.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事故处理工作。
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事故处理工作。
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到人。
2.2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孙永全;副组长:
朱家彪赵中全;负责安全的专职人员:
盛诗平李长青胡智李昌波
兼职人员:
崔刚刘莉岳东兴陈华刘怡蔡华黄世俊
2.3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制度
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制定了各项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救护、治安、劳动保护、防洪及气象灾害防护,照明及用电安全、信号设置等。
以上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贯彻实施。
层层交底,使每个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遵照执行。
2.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项目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安全防护手册。
其内容包括: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机械(开挖机械、装载机、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操作使用、用电及照明安全、机修作业安全、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防洪和防气象灾害的知识、信号和告警知识等,开工前,分发给项目部的所有职工,并在开工前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防护手册以及施工中注意的有关安全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使每一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不能有安全教育“空白点”,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并定期举行安全工作会议。
(1)安全教育包括:
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事故教育,具体由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负责。
(2)安全教育原则:
安全教育要覆盖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避免走形式,重在实效。
做到天天讲,事事讲,使安全警钟常鸣。
(3)对新从事操作或操作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待其熟练掌握后,方准操作。
(4)对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施工组织者或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将危险程度、安全操作要求、预防事故措施等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通过图片,标语,宣传画,宣传片等各种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开展各种活动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图2.1-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5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各作业班组在下班前应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项目部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设施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4.实施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在任何时候,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部必须及时向业主、监理工程师递交事故报告。
其内容为:
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2.7做好施工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项目部要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协商,共同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和防盗工作。
项目部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服从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作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维护工程现场施工的正常生产及生活秩序。
2.8建立与当地医疗救护单位的联系渠道,由专业机构负责伤病员的救护工作
2.9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
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迅速将人员、财物、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
2.10照明系统及夜班管理
项目部将在各施工区、道路和生活区设置合适的照明系统并安排电工值班管理,确保夜班生产的安全。
2.11加强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
各种车辆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行车命令严禁私自动车。
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司机不得酒后开车,也不准连续加班而导致过度疲劳发生交通事故。
2.12安全生产要与经济效益、评比先进、授奖等挂钩
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施工队、班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者给予批评;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队、班组,要给其责任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3坚持“安全文明生产”,争创“安全文明工区”
(1)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生产学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
(2)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的施工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安全文明生产纪律等标示牌;
(3)按标书规划建造施工和生产用房;
(4)做到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5)合理布置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和照明等管线;
(6)做到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
(7)做到施工所使用的各类脚手架、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标志醒目。
4施工道路、施工运输
4.1施工道路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2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因施工需要断路改线时,应设置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
4.3施工车辆驾驶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或酒后开车。
4.4车辆在施工区域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在会车、急弯、险坡地段不超5km/h。
4.4.1向低洼地卸料或卸料面边坡不稳时,后轮与坑边或坡几边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或翻车。
4.4.2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
其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侧外轮边缘的两倍,同时应设专人指挥,夜间要满足现场照明或设红灯警示。
4.4.3卸料后,在车厢未复位时,不准行车。
4.4.4禁止在斜坡上横向卸料,以防止重心偏移而翻车。
4.4.5当车厢举升时,必须在车厢下进行检修维护时,必须使用有效的撑杆将车厢顶牢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作业。
4.5自卸车(出渣车辆)、吊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驾驶室严禁乘座无关人员,运输施工材料车辆后车厢内严禁乘人。
任何车辆、机械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
4.6各种车辆、机械均不准停放于斜坡路段上,因故必须停放时,必须拉紧手刹锁好车门,并在车轮下面垫上三角木块或石块,确保车辆设备不致溜滑。
4.7各种车辆均不准带病或超载运行,运输超大物件时,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及落实负责人后方可实施运输。
4.8对自卸车(出渣车辆)除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4.9各种施工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文明驾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车辆完好(方向、制动、灯光等),停放整齐。
4.10修理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后,要检查试车确定完好后方可交附使用。
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1)根据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4.—88)相关规定,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临时施工用电在安装、维护或拆除时,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
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3)在架设高压线路时,必须保持与房屋、道路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高度。
(4)变压器、配电室(盘)要采取围栏或保护网隔离措施,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牌。
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其完好状况,并由电气工作人员或安全部门负责维护。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预防雷系统的设置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4.—88)标准。
(6)露天配电盘应有完好的防雨设施,留有足够的操作通道。
(7)设置配电室应采用防火材料建筑,并能自然通风及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进出措施。
(8)各类用电设备安装自动保护装置,严格采用一机一闸规定。
(9)架空线路的电杆埋设应与开挖作业面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确保埋设稳固,地端拉线有效,防止电杆倾倒造成安全事故。
(10)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4.0米,与机动车垂直距离不小于4.0米。
(1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导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进户线过墙应穿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并采取防雨措施。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12)施工区域内的办公室、值班室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应选用一般照明灯具。
(13)在潮湿场所、坑洞、金属容器(包括管道)及工作行灯均采用电压不超过34.V的安全电压,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14)在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油库等危险场所,应选用密闭防爆型照明设施。
(15)户外照明灯具与地面高度一般不小于3米,应采取防雨措施。
在脚手架、钢模板、钢筋等金属物场所穿过电源线时,必须采取与金属物隔离的绝缘措施。
(16)施工现场需要大面积照明时,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并选用具有防尘、防雨、防震型照明器,其电源线路拖地部分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5米,并有防护措施。
(17)电焊机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运部分应安装安全防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18)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电焊钯钳绝缘必须良好。
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湿地拖拉,其长度不准超过5米。
(1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置于干燥场所,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20)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配电盘均应统一制作,且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电源分路标记。
(21)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
电工作业人员应每月检查和维护一次。
施工区内从事电工(焊)人员必须是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专业人员。
6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定实施爆破作业。
爆破技术人员必须持公安部颁发的爆破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书,方可参加爆破设计施工。
爆破工持爆破工上岗证方能进行爆破作业施工。
(2)每次爆破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爆破前应指定爆破技术员或有经验的爆破工进行仔细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按照爆破规程要求设置爆破警戒区和报警系统,防止人员在放炮时进入爆破警戒区。
(4)结合爆破试验,合理确定爆破参数,防止爆破飞石飞到警戒区以外,并尽可能减少爆破振动对临近建筑物施工安全的影响。
(5)爆破留下的盲炮按规程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设备要“管、用、养、修”一体化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按照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7.1工作前检查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7.2工作中观察
(1)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它故障;
(2)按例保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7.3其他注意事项
(1)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2)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操作。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看到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6)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子,用钢丝绳子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7)卷扬机应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后后才可使用,并按照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卷扬机的安装要牢固,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
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应工作可靠后方可使用。
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绳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操作人员须熟悉其卷扬机的构造性能,经培训、考核后方可操作。
工作开始时,应将钢丝绳拉直后,方可正常运转,运转过程中,吊运物体不得碰到障碍物。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
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
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
休息时物件应降到固定面。
卷扬机在工作中严禁注油,保养及修理,工作结束后操作开关归零,切断电源;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操作开关归零,并将提升物降至固定面。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可全部放出,至少应保留3圈,钢丝绳应从卷筒的下方引出。
卷扬机的各项电气控制要灵敏有效,接零、接地良好,电源部分应有过流和漏电保护。
(8)空压机通风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后才可使用。
(9)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在施工中,从大局出发,维护地方公路交通的畅通。
爆破施工时必须控制装药量,避免大面积爆破飞石飞落到周边公路阻塞交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调遣设备疏通道路,尽快恢复通车;若遇小块少量飞石,应及时清除打扫,确保路面畅通。
(2)爆破作业时,对过往车辆临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安全。
尽量争取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临时对过往车辆进行交通管制,防止爆破飞石对过车辆造成伤害;在工区设安全警示牌,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限止车速过快,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出渣车装渣不可装得过满,以免石渣掉落到公路上;安排专人负责沿公路线打扫清理掉落的石渣。
(4)在施工区道路两端设置施工警示牌,提醒车辆留意施工,减速慢行。
(5)与业主、当地政府积极配合,排除干扰因素,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积极和地方交通部门联系配合,听从交通部门的意见,服从交通部门的指挥,将外部干扰减少到最小。
(6)针对大型设备进场可能临时阻断交通事宜,提前和地方交通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尽量减少阻断交通的时间;或者选择早、中、晚,甚至夜间进场。
9防火安全措施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材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野外施工应注意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区焚烧垃圾或点明火,以防森林火灾。
对库房区和施工现场要派人值班巡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组织一支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
10自然灾害防范措施
应根据业主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
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防洪和防灾措施主要有: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洪水和气象灾害防范意识。
(2)成立防洪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洪抗灾措施,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的统一指挥。
在汛期及雨季,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加强值班,配备充足应急资源,成立抢险队,明确各队防区和职责,必要时组织抗洪演习,做好一切防洪救灾工作。
(3)要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渗漏、洪水或气象灾害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堵漏、抢险等有效措施,并迅速将人员、财物、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
11.土石方明挖作业安全措施
11.1土石方挖前,做好防水和排除积水工作,对边坡局部土质较差的地段做好坡面保护。
11.2强边坡稳定监测,并设专人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
11.3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相结合的措施,防止高边坡开挖过程中发生边坡失稳事故。
11.4由于挡土墙工程旁边有居民,采用弱爆破、设置隔离栅、安装防护设施等措施以保证周边居民区的安全。
11.5道路在土石方开挖前,要对施工区及其附近有碍施工的用电、通讯等线路进行拆迁,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外部干扰;
11.6石方开挖工程的具体管理措施
(1)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必须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案例》执行。
(2)爆破施工应充分考虑周边民房建筑物距爆破作业面较近等因素,严格控制震速和药量,确保周边建筑物不因爆破施工受到破坏。
(3)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由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对每次爆破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爆破作业现场,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严格按施工局制定的统一爆破时间和信号进行爆破作业。
(5)无照明的夜间、雨天、浓雾天及雷雨大风等特殊天气情况下,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要确保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域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民用建筑物的安全。
(7)大渡河沙坪二级电站左岸崩积体桩板式挡土墙工程爆破警戒音响信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规定如下:
①预先信号:
间断鸣响三长声:
鸣响20秒(停),鸣响20秒(停),鸣响20秒(停),此时现场停止作业,迅速进行撤离避炮。
②准备信号:
在预先信号15分钟后发布,间断鸣响一长,一短,共三次,如下所示:
鸣15秒(断)10秒(停)15秒(断)10秒(停)15秒(断),10秒(停)。
此时现场所有人员撤离,检查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最后检查确认。
③起爆信号:
准备信号发出10分钟后,发出连续三短急声,如下所示:
鸣5秒(停)5秒(停)5秒(停)起爆。
④解除信号:
炮响后10分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确认安全后由爆破作业员专人通知发布解除信号,鸣一长声,如下所示:
鸣20秒(停),解除警戒。
(8)在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进行爆破作业时,可由爆破负责人报告,由项目部领导及调度、安全部门批准后,在充分做好现场警戒情况下,可实施爆破作业。
11.4.2边坡开挖施工
(1)作业区应有满足设备运行的场地及道路,并有施工人员行走通道。
(2)悬崖、陡坡、陡坎边缘应有防护围护措施或明显警告标志。
(3)土石方施工机械设备颜色鲜明,灯光、制动、作业信号、警示装置齐全可靠。
(4)凿岩钻孔宜采用湿式作业,若采用干式作业必须有辅助装置。
(5)在高边坡、滑坡体、深槽及主要建筑物附近开挖,应有相应可靠防止崩塌的安全防护和监测措施。
(6)在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槽、坑、穴作业时,应设置可靠的挡土护栏或固壁支撑。
(7)坡高大于5.0m,坡度大于45°的高边坡、深基坑开挖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清除设计边线外5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必要时须设置挡坎。
②对已开挖地段,严禁顺坡面流水,必要时可在坡顶设截水沟排水。
③坡顶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或防护网,高度不得低于2m。
④坡面每下降一层台阶应进行依次清坡,对于不良地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边坡附近产生积水时,要及时排除后再进行开挖作业。
(9)在大风、大雨、大雾和照明不足等特殊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作业。
在清坡作业时,下方应设专人进行警戒,撬挖作业人员应保持适当间距,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多人共用一绳进行边坡清理作业。
11.4.3土石方装运、弃料场
(1)土石方机械在工作状态中,任何人员禁止进入其回转半径内。
(2)装运车辆应听从信号或指挥人员进入装料面,装满后由装车设备发出明确信号后方可离开。
(3)装车时,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车未停稳不许装车;装车时铲斗应距车箱边20cm为宜,禁止刮碰车帮和将大石装偏。
(4)挖掘机停车面和装运车辆停车面应平整,地面倾斜度不得超过5%。
装车时,不宜超过车帮高度,特别要防止较大块石从车箱滑落。
(5)出渣道路应保持平整通畅,应留有足够的会车道路。
(6)弃渣场卸料边沿应设挡坎,并有明显的指示标牌和专人指挥。
(7)推土机应随时平整卸料面的弃渣,夜间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8)卸料车辆应停稳后方可卸料,待车箱完全复位后方可行走。
左向低地卸料时,后轮与边沿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成翻车。
(9)运渣单路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污染
12抗滑桩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
井口的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钓。
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平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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