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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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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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文件
中国·深圳
(2015)
关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SZCG
项目名称:
包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并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检查表
2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服务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4
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的(财政预算限额为:
元);
5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以上报价;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所投投标方案、服务内容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8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或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
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
价格分=[1-A×│1-投标报价/Z│]×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
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约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约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
?
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
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5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6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6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专家打分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
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
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
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备注:
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和奖项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条款解释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SZCG
2.招标项目名称:
3.项目概况:
4.标书获得方法:
5.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01月日18时至2015年01月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
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设置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说明:
凡设置资质的,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
(3)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四条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8.答疑事项:
2015年月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月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10.投标时间:
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月日下午14:
1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12.开标时间和地点:
13.定于2015年月日下午14:
1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4.重要提示: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5.交纳投标保证金:
16.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17.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18.(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19.(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
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20.(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1.(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22.户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0012100200549
23.
24.
25.技术支持:
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0755-
网上操作咨询:
注册咨询:
电子密钥咨询: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容
规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
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为合同金额(即中标价格)的%或万元
备注:
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三、项目管理要求
四、项目技术要求
五、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六、图纸
七、项目清单
八、付款方式
九、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十、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
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十一、政策导向(根据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
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中心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废标处理。
警示条款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
2.公示时间。
从2014年9月10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
第一次公示时间:
评标环节。
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
第二次公示时间:
中标结果公布环节。
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
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信息公开后的90分钟内,向中心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
点击“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示内容上点击。
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辅助评标系统。
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90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标无效,并作废标处理,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
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
特别提醒: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
当开标时间超过90分钟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120分钟内送达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便评委现场查验。
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标委员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即为废标,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次预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项目报价表
(6)投标人情况介绍
(7)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9)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1)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12)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13)环保执行情况
(14)服务网点
(15)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1)授权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2)实施方案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4)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6)违约承诺
(7)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定)
(8)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
附: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三、投标函
致: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总价的%(或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
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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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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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通用 服务 项目 招标 文件